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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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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人,喜欢写东西。几年间断断续续写出一部不算长的长篇小说,读来很欣喜,于是敲开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的门,想收到些点拨。
作家很热情,把他的手稿放好,说我一定看,然后和他聊了些生活聊了些文学,客客气气的送他出门。
那扇门在几个月后又被他敲开,作家依然很热情,说最近太忙了忘了看,不好意思啊。然后又和他聊了聊文学聊了聊生活,客客气气的把他送出门。
半年之后那扇门又被敲开,作家还是很热情的把他让到屋里,给他倒上茶,点上烟,他多少有些惶恐的接过,却没有抽。作家说你的东西我看啦,立意不错,感情也很真挚,但是你看看是不是还是需要再改改啊,你看这个地方,这个人这么说话是不是不合适呀,还有这里,这个描写有点不真实啊。你拿回去好好改改。好东西都是改出来的,改好了我再继续看。临了还拍拍他的肩,不要怕改,好东西都是改出来的,然后又客客气气的把他送出门。
那扇门自此没有再被他敲开过。在他最后一次回头望那扇门的时候,他看见作家的大门上有一只猫眼。
然后他又找到另一个作家。这个作家更热情,在他来的第一次就认认真真的把稿子看了一遍——应该说是浏览——他在旁边大气不敢出,桌上倒的一杯水被他端起来又放下,如是几次,却始终没有喝。
另一个作家说,你把稿子给我留下,我给你出个修改意见,过一阵子你再来。
他高高兴兴的走了。过了个把月,收到封信,里面是他的手稿和修改意见。他给另一个作家去了电话,作家的保姆接的,说作家不在。他再三请保姆转达他的谢意。
他改了又改,修了又修。终于弄到自己满意,然后又去找另一个作家。作家的保姆也很客气,把门开了一个缝,对他说主人不在,不好让他进来。他说没关系没关系,上次谢谢你。
如是几次,保姆和他越来越熟,可始终没看到过保姆的主人。
他又找到一个作家。又一个。又一个。
最后一次出了一个作家住的小区,他看见一个垃圾桶,啪的就把稿子扔进去,转身连半步都没走,又回来,从垃圾桶里往外掏稿子。稿子上沾了几块苹果皮,他把它们弄下去,然后用外套把稿子擦了又擦。
他开始联系出版社,联系了几家,都客客气气的把稿子拿走,又客客气气的把稿子送回来。
这么来来去去,就是许多年。
有一天他终于找到家出版社,出版社的副主任是儿子的同学。稿子拿过去,书很快就出来了,不多不少100本。他又找到家书店,除了自己留下的几本书之外全部给了老板。之后每天他都去问,问书卖出去没有。大概一个月之后吧,老板主动来找他,说书一本不剩全卖出去了,还把书款带给他。他死活不要,还拉着老板去吃了顿饭。
没几天他去吃早点,早点铺的桌子晃荡。他低头一看,桌子腿儿地下垫了几本书,书皮挺眼熟。
他想,是时候把这件事忘了。然后他想,以后换一家吃早点吧。
回家路上正路过早点铺后门,看见老板娘的小儿子坐在门口,怀里抱着本书。书皮还是很眼熟。
书皮有点破破烂烂的了,书页皱巴巴,那孩子每翻一页,就用力把纸抚平。
他就站在那里盯着那孩子,看傻了似的。一会儿,老板娘在屋里招呼孩子,孩子答应了一声,没动窝。又一会儿,老板娘又叫,孩子还是没动。最后老板娘急了,在屋子里嚷嚷起来,孩子才站起身。他把书封皮上的卷边压平,搂到怀里,才转身回屋。
他还站在那儿,直愣愣的盯着。有汽车在身后滴滴,他才慌慌张张躲到马路边,等车过去,他还站在那,然后忽然大踏步的往家里走去。
值了,这么多年,值了。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