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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第二十三章 这不经意之间的回望,让目光穿过那扇窗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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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月学成回国了,从机场接她回来的时候,大大小小一共七个箱子,程月没辜负自己的期望,她没有豪情万丈的出去,归来空空行囊,程旭和路云加路野一起,对着箱子瞠目结舌。程旭亲密的搂着程月:“姐?这可就是衣锦还乡?”
程月辩解,“有一件行李不是我的,我替人带回来。”
“姐,那也有六件行李啊。”程旭笑。
程月替别人带的行李是件望远镜,她不想答应,怕出了问题又要赔钱。可明宇的同学左拜托又拜托,说托运不安全,会碰坏零件,程月只得接受。
回家里,程月第一句话是,“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好,我还是最爱家中的木板床。”当然,最高兴的是家里有了新成员。程月仔细打量路云,不无惊诧,“阿旭,我从来不知道,象你这么笨的孩子可以娶这么漂亮的太太。”
程旭呲着口白牙戏说:“那是因为这个城市最笨的那个被我碰到,好运多多。”
程月约了明宇在餐厅见面,交接给他带的东西。上次见明宇是在加利福尼亚的学生公寓,程月拿那颗完美无缺的蓝宝石戒指给明宇,明宇在灯下对着戒指微笑,程月没见过他笑的那么好看过,似乎他未来的幸福甜蜜就在眼前了。接着他笑容收敛,“你会不会藏了真的换了假的给我?”
程月一口咖啡喷出来,几乎被呛死,手里有刀她会直接拿刀砍过去。
明宇笃悠悠喝咖啡,“开个玩笑,何苦那么大反应?”他感谢程月帮忙,所以送香水一瓶。
程月拒绝香水,“这个对我没用。”甜而温柔的笑,“ALEX,麻烦折现。”没有比现金更安全的东西了。
程月没料到明宇拿到戒指第二天就不再教Rebecca书法,天下伤情皆一般,碧眼美女借酒交愁,在PUB哭诉,“我就那么没魅力?该死的ALEX多看我一眼都不肯。”其实,左右看Rebecca,都是个有魅力的小狐狸,反正她小姐不过是找个看的入眼的男人,谈场好聚好散的恋爱,是男人都不应该拒绝啊。之前,程月不懂ALEX为何效仿柳下惠,视诱惑如浮云。现在想想,大概是因为那个蓝宝石戒指的受领者,住在他心里的女人,程月感叹,那女人,算好运。
谢明宇准时前来,依旧斯文淡漠,笑的时候也感觉不到温度。程月递给他磁碟和厚厚一叠资料文件,“望远镜下次拿给你或者你亲自去我那里取,比较重,再说我刚才去研究院不方便拿。”
明宇答应,道谢,“辛苦了,我去你那里取吧。”拿过伺应手里的菜单,研究。“想吃什么?这顿我请。”
明宇叫了一桌子菜,程月劝阻,“可以了,我们两个人吃不完啊,这么浪费不好吧,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呢。”
明宇冷冷道,“我浪费是我的事情,没理由我吃饭的时候还要想想索马里的难民?”
“你何必去想难民?”程月讽刺,“爱国点,你只要想想自己住的城市里有人为三餐奔波就好了。”
“为三餐奔波的人是他没用,这个社会给每个人的机会均等,”明宇瞥眼程月,刻薄,“你什么时候变得有慈悲心,做这样的姿态是分人的,唐僧可以,耶酥可以,你不可以,因为样子实在做作。”
程月压着心头的火苗,保持风度,优雅的吃掉面前一盅乌龙茶香鳗,道,“同理,装酷也分人的,木村拓哉可以,周润发可以,你装酷就很罪恶,身段不合,东施效颦。”明宇牵牵嘴角,算是回个微笑,表明他懒得计较,不屑和不相关的人浪费唇舌。
明宇对面前的食物没兴趣,坐在那里玩弄着一只打火机,倦殆,疏离,无所谓。他大多沉默,长睫毛垂着,眼睛不知道看什么地方,只不过他风度很好,对程月也不算太冷落。与在美国的时候相比,他显得心不在焉,意兴阑珊。
虽然明宇没食欲,程月却吃的很尽兴,天崩地陷了也是食字为大,没什么事情可以让程月失去好胃口的。临别前明宇再次客气的道谢,程月给了他家里的地址,方便他来拿望远镜。
程家在整理新房,程妈妈欲把自己住的那间大些的卧室让出来给儿子媳妇用,结果这个主意被路云善意的否决,哪有还没进门先把婆婆赶出原来房间的?所以,程月回国后,就忙着和妈妈一起,把旧房子修饰的象新房子。
程月喜欢自己未来的弟媳,现在这样没太多心计简单善良宜家宜室的女孩子不多,能进程家门是程家的运气,所以,爱屋及乌,程月卯着劲对路云好。平时不爱花钱的她把在美国攒的那些银两大方的用去路云身上,还订了件华丽的婚纱给路云,午后时光,十八道金牌令箭发出去,把路云和弟弟召回家,让路云换婚纱给她看。
明宇偏巧赶这个时间来敲门,他来拿望远镜,前去开门的是程妈妈,明宇礼貌的问,“您好,我找MOONY程。”
“摸你程?”程妈妈重复一句,看着门外模样漂亮的年轻人,怎么他说话自己听不懂?
回应,“这里没有摸你程。”
听到声音程旭跟过来,瞪着门外的明宇,吓坏,半晌:“你认识我姐?!”
明宇也吓坏,“Moony程是你姐姐?”程旭点头,世界真细小,明宇苦笑,“我来拿令姐帮我从加洲带回来的望远镜,我同她是在加洲留学时期的邻居,她住二楼,我四楼。”
“哦,是这样啊,”程旭好意外,让了明宇进来坐,“你等一下,我姐在房间里。”程旭没说姐姐在房间里是陪路云换婚纱,怎么说呢?
程家客厅扑面而来的是一团喜气,满坑满谷的大红喜字砸进明宇的眼里触目惊心,还有新的家具,被面,床单,各色包装盒子,糖果,衣物,程家,在准备办喜事,给谁办的?程旭和路云?明宇怔忪在那里,被充斥在周围的热闹繁华压迫到无法呼吸。
有扇门打开,出来身穿婚纱的路云和程月,她笑的灿烂无比,裹在一团轻烟素雾里,美的象朵流云,叫程旭,“阿旭,你觉得怎么样?”
她曾经是我的新娘,明宇悲哀的想,知道她会嫁于别人,可是蓦然见她穿着婚纱,新郎不是自己,仍然如中重锤,落差甚大,原来眼睛看到的和想象中的感觉,不一样。
路云抬头看到明宇,笑容凝固在脸上。程月看着明宇见到路云后倏然变白的脸,不明所以,又似有所悟。
程旭是了解的,他知道他的伤痛。如果今天自己的位置与明宇互换,此中依然,这一羽孤单,细思量,凄凉是一般样。客厅里除了走去里间接电话的程妈妈,四个人心思徊异,面面相觑。
明宇眼深如井,直视路云,“不要指望我恭喜,”明宇任性的不给祝福,说话声音空空的,“不要给我喜贴,我不会去喝你的喜酒。”
可以的,不给祝福,不喝喜酒,都可以,路云知道明宇不开心,可是她也知道不能对他的心情,表示怜悯和歉意,因为他是那样骄傲的谢明宇。
程月迅速分析情况,自己的弟媳,难道是蓝宝石戒指的受领者?应该戴蓝宝石戒指的女人,嫁给自己的弟弟,戴了白金戒指,有点亏,对不对?
明宇吸口气,走到程月面前,“我来拿望远镜。”
程月安静的把装望远镜的盒子递给他,明宇嘟哝句谢谢,心情差,差到不想掩饰。他不愿意和程月多话,并且不愿与她有联系和纠缠,他只希望以后再也不要见到和程旭路云有关联的人,不要!
再凝视路云一眼,明宇的眼里浮了层水雾,闪着几星脆弱的光点,想说再见,可惜喉咙里哽着大硬块,那句再见,竟无法出口,这间喜气洋洋的屋子,明宇呆不下去,没有道别,退出。外面的阳光好刺眼,明宇眼里那层水光,在阳光下融化成滴晶莹的水珠,他的灵魂失控。
“ALEX,ALEX,”后面追来程月,“我帮你叫车,你搬着东西不方便。”
“不用。”明宇看都不看她,绕过挡在身前的程月,抱着望远镜独自前行。从今后,明宇的生活里只有望远镜和星星。程月惊在当地,因为明宇眼角那颗泪珠,老天啊,他居然会哭?!!!
程家的客厅,程旭站在窗口,看着远走的明宇,对路云说:“他很难过。”
“我知道,”路云靠在阿旭旁边,“可是我想,一切会过去的,他是好人,一定会幸福。”
程旭拥路云到怀里,抵着她的额头,说:“是的,就象我们一样。”
窗外,明宇的背影已经看不见了,路云知道,明宇会越走越远,淡出她的生活,了无痕迹。而今后的自己会很忙,忙着吸收新事物,忙着做阿旭的好妻子,忙着做好媳妇好女儿,可能,还会忙着做个好母亲。
当然,路云还没忘记那个赌约,就是程旭许下的那顿海鲜大餐。那天,路云去程旭宿舍等他下班,顺便帮他整理东西。他的宿舍有段日子没住人了,很乱。还堆着些子游的东西,CD,书籍,包括外套。程旭说要好好收着,想子游的时候,就穿他的制服去上班。
用一下午时间整理好杂务,开大窗户,雨后的空气干净清爽,路云烧壶开水,冲奶茶,用从子游那里学来的方法。煮好的奶茶倒进杯子,放好晾凉,程旭说五点钟回来。等他回来,凉凉滑滑的一杯喝下去,一定很舒服。
随手翻阅一本杂志,静静看一段句子,“他给了我整片的星空 ,好让我自由地来去 ,我知道我享有的是一份深沉宽广的爱 ,在快乐的角落里才能 ,从容地写诗流泪 ,而日耀的园中 ,他将我栽成一株 ,恣意生成的蔷薇 ,而我的幸福还不止如此 ,在他强壮温柔的护翼下 ,我知道我很知道啊 我是一个受纵容的女子。”
啊,我就是个受纵容的女子啊,路云对自己说。在这个安静的午后,白窗帘被风鼓起,一波一浪的在窗前荡来荡去,空气里有着开水沸腾过那股特别的水蒸气味道,混合着茶香奶香,闲闲的看一段文字,等自己心爱的人,幸福无形无状,不过如此,路云几乎想流泪。
门口钥匙声响,是程旭,大着嗓门,“我回来了。哇,跑的好热,有没有凉白开啊。”
路云没说话,坐在窗前,听着程旭的声音,眼眶湿润.程旭走来,径自灌奶茶下肚,似有所觉,低头看路云,“你怎么了?”
路云擦擦眼睛,问,“阿旭,你从来没对我说过我爱你三个字是不是?
程旭脸红,支吾,“对啊,对,没说过,那个……”
路云上前,环住程旭的腰,脸贴在他的胸口,“没关系,不说也没关系。”
哦,程旭放松点,他一向觉得我爱你三个字肉麻,不好意思讲。再说,自己不说,大家都知道,没道理不了不知道,总不至于她为这个不开心吧?拍拍路云的肩膀,“你为这个不开心吗?好啦,我一定说,不过你得让我先去洗个澡,我一身人情味咧,等下再抱抱。”
“人情味是什么?”
“就是……”程旭尴尬,“不了,我跑了一下午,浑身臭汗。”
路云含泪微笑,更紧的抱住程旭“没关系,没关系,你浑身臭汗没关系,不说也没关系,我来说,阿旭,我爱你,我爱你,很爱很爱很爱你。”
程旭楞住,良久,伸长胳膊,拥紧路云,“不了,我向你保证,虽然,不是每天都是大晴天,不过,大部分的日子,都有阳光,可能,我会很忙,可是,稻草人,我一定都会有时间,陪你晒晒太阳。”
路云半抬头,看着眼前这个宽容的给了自己整片天空,可以自由飞舞,发傻做梦,宁可自己淋雨也要保护自己周全的男人。记得好久好久前的一个雨季,他借了把伞给自己,他话语容貌隐在雨帘后面,看不清楚,无法记取,感谢上苍,即使岁月经年,终于,自己可以把那把伞还到他手里,而他温柔生动的面孔,落满星光的眼睛,离自己那么那么近,眉目清晰,他是程旭,这个名字,这个人,刻骨铭心,记住了,就不敢忘记。
当一切尘埃落定,繁华渐退,发现,原来,你一直住在这里,只要转个身,就看得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