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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五十三章 ...

  •   有人拉了沈清的胳膊,将他带去冲水。沈清浑浑噩噩被推拉着走,他的左手臂烫得通红,在水底下一冲,灼热的刺痛感终于将他的神志拉回了几分。

      拉沈清出来的是学校的王老师,他是从城里来的,平时眼光就高得很,这会儿看沈清魂不守舍的样子,眼里更是多了几分轻蔑。

      “不就是港商吗?又不是天皇老子,沈清你这人啊……”

      沈清听着涓涓的水流声,默不作声,他还在想刚才的事情,对王老师的话置若罔闻。王老师心里惦记着那桌菜,见他对自己爱理不理的样子,白了他一眼,便火急火燎地走了。

      沈清冲了一会儿凉水,回神慢慢地将袖子卷起来,那衣服擦过皮肤,又是一阵火烧火燎的疼。

      沈清忽然哭了。

      他想起自己年少的时候,有一次打翻汤碗,将滚烫的汤泼在手臂上,那人看到了,不知有多心疼,带他冲凉水,为他亲自上药,怕他压到伤口晚上更是拥着他睡觉。他的怀抱是那样让人安心,十年过去了,沈清到现在都不习惯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

      那厢村长为了掩饰刚刚发生的尴尬,连忙起身自罚三杯,“少爷,管事,刚才那个是学校新来的打杂的,没见过世面,让你们见笑了啊。”

      郑家二少爷郑耀听闻,也想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酒杯刚抬起两寸高,就被一双大手不着痕迹地拦下了。

      “少爷,乡下的酒烈。”

      郑耀瞥了身边的人一眼,微微撅起了嘴。他好不容易央求祖父放他到外头见见世面,一路上却处处都受管事的管制。这管事叫郑启明,是他祖父早年从内陆带回来的人,一直都是他老人家身边最得力的助手,虽然这个郑姓是后来给的,可在整个郑家他都是极有声望的,平日里连最受宠的郑耀都不敢惹他,别说现在他人在外乡,简直处处都要听郑启明的话。

      郑启明端起酒杯,微微颔首道:“启明代少爷喝一杯。”

      他外表儒雅,声音更是醇厚温润,让人莫名的想要对他产生好感。

      村长是个有眼色的,知道郑启明不愿让郑耀多喝酒,便顺水推舟不再敬酒了,只让他们多吃菜,他在饭桌上又谈起了许多乡里的事情,把个郑小少爷听得两眼放光,心底直呼有趣。

      郑启明吃了一会儿,不知道为什么眼前却总是出现刚才那个叫沈清的人,想到他被烫到,便有些心乱,于是起身找了个借口一路往外寻去。

      屋外是个不大的院子,院子角落里种了几颗大白菜,郑启明踏着铺了碎石的小路往外面的林子走,走着走着便听见了轻轻的啜泣声。

      这是简易的小棚子,大概是冲凉用的。棚子外站的正是那个叫沈清的。只见他双眼通红,脸上还有未干的泪痕,郑启明看着他,不知为何,蓦地,就心疼了。

      “你……没事吧?”

      沈清觉得,自己大概又幻听了。他惶惶地看向发出声音的地方,随后便像只受了惊吓的兔子般往后撤去,他的脚被地上的水管绊到,整个人都不受控制般的往后仰去。

      “小心!”郑启明反应极快,几乎是在沈清即将倒地的那瞬间,稳稳的用双手将他托住了。

      “哎!你干什么呢!”

      两个人互相对望着,都有些愣神,郑家二少爷的声音忽然跟个小炮仗似的炸了出来。郑启明定了定神,连忙将沈清拉起来,转身朝着郑耀走过去。

      沈清听不清他们的对话,只听出寻来的少年人言语间颇有些抱怨的意思,却很快便被一一安抚好了。

      这事来得快,去得也快,沈清背上仿佛还留有那人手掌的余温,这一次,他终于能肯定,今天看到的是活生生的人,不再是幻觉了。

      方玉潭。

      这个沈清念了千万遍的名字,此刻名字的主人正活生生的站在眼前,可沈清看着他,的喉咙里却怎么都发不出声音来,只有大颗的眼泪从他眼眶滚落,划过脸庞滴在了衣襟上。他就像个丢了珍宝的孩子,明明宝贝已经回到眼前,却被告知东西已经不再属于他了。

      傍晚,沈念玉背着书包回家,正想好好吹嘘一番今日的所见所得,却见他阿爸一双眼睛肿得跟核桃一般,顿时慌了。

      “阿爸!阿爸你怎么了阿爸!”沈念玉扑到沈清怀里,“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他们两人当初在外漂泊,受人欺侮是常有的事情,沈清能忍,沈念玉孩子心性却是忍不住的,有次在外头跟别的孩子打架,把人打得鼻青脸肿的,回到家还跟沈清吹嘘,气得沈清拿着板子抽他手心,随后沈清病了一场,弄得沈念玉再也不敢打架了。

      “阿爸没事”,沈清低垂着眼睛,声音嘶哑道,“只是在学校帮工,让烟熏了眼睛……”

      这话沈念玉是不信的,可沈清不愿意说,沈念玉也就不追问,趴在沈清背上,将自己毛绒绒的脑袋搁在他肩头。

      农村的夜来得格外快,也格外的寂静,门外,秋虫已经迫不及待地亮开了嗓子,此起彼伏的声音交织着,明明热闹,却让人心里产生来了一种莫名的空寂感。

      父子俩吃了晚饭,正安安静静地坐在一处看书,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沈清家晚上鲜有访客,就算是有,也是上门来收租的,可这租钱刚付过,这么晚了,也不知道是谁。沈念玉看书被打断,气鼓鼓地去开门,只见门口立着个陌生人,白色衬衫格子马甲,打扮得洋气又绅士。沈念玉略一思索,就想起了这个人的身份,眼睛顿时瞪的老大。

      “你好”,郑启明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给沈念玉,“请问,这里是沈清先生的家吗?”

      沈念玉立刻被手心这颗高档糖果给收买了,颠颠地将人迎了进来。

      这间屋子破旧,靠墙放着两张木床,一口柜子,屋子当中摆着一张掉了漆的四方桌子,灶台搭在墙角,锅里还微微冒着热气,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玉米粥的清甜。那是沈清为沈念玉准备的宵夜,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沈念玉平日里生活拮据,这点玉米还是额外替人帮工得来的。

      郑启明环顾四周,最后将目光定定锁在沈清的身上。沈清从书中抬头,见是郑启明,眼神热烈了一下,他猛地站起来,“嘭”的一声碰倒了身后的椅子。

      “抱歉!沈先生打扰你休息……”

      沈清眼里的火立刻被浇灭了,他低下头,用嘶哑地声音轻轻“嗯”了一声。

      郑启明看出了沈清表情变化,微微皱眉,心想 ,自己和这个叫沈清的是不是有过什么瓜葛。郑启明在郑家站稳脚跟后,一直在查自己的身世。他知道自己是从内陆被带去香城的,失忆醒来后他就躺在一个战时临时搭建的棚子里,棚子里到处都是伤员,他头上很疼,身上倒是没有什么伤口,施药的郑家老爷郑三七路过,见他相貌堂堂谈吐得体,一念之慈,将他给救了,随后他便跟着郑老爷去了香城。

      郑老爷曾经带他去看过香城最好的医生,医生说,他的头部受到过重击,得了失忆症,有可能机缘巧合下就会想起从前的事情,也有可能一辈子都想不起来了。郑启明一直怀疑自己从前是个当兵,可他找了很多人托了很多关系,内陆乱了那么多年,线索一断再断,想要找回自己的身世,实在是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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