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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chapter 11 ...

  •   “老大,这怎么回事儿啊?”袁组长把文件夹递给宋云欢,毫不见外地在桌上拿了颗薄荷糖来吃,“这个案子不是没过测评吗?”
      宋云欢只翻开看了第一页,“我知道。”然后又递回去,“把策划做详细点,周五之前交给我。”
      袁组长愣了一瞬,话还没过脑子就从嘴里蹦出来:“银行那边肯定谈不拢,白费这个劲干嘛!”
      宋云欢没应,他才意识到情急之下语气太冲,气氛有些凝固,他摸了摸鼻子,干笑两声,“不是,新娘子打扮得再漂亮,新郎不接,那不是瞎折腾吗?”
      “我试试。”宋云欢轻描淡写吐出三个字,高傲得像是在发表胜利宣言。倒也不是自负,这些年在尚科确实积累了不少银行方面的人脉,她从来不打没有准备的仗。
      袁组长的眉心聚了又散,散了又聚,终于认命地点头,“得了,小的们就看您大发神威,拿下它!”
      “别贫了。”宋云欢神态自若,吩咐他:“让投资部把当初的数据分析给我送一份过来。”
      “好嘞!”中气十足的声音和背影一起消失在办公室门口。
      宋云欢摇了摇头,闭眼休息片刻,站起身在办公室走了几步,活动了一下脖子,给窗台上的几盆绿植浇好了水,敲门声再次响起。
      她转身说了声请进,门一点点被推开,进来一个拿着文件袋的年轻男人,干净如新的白衬衣,整洁合适的西装裤,大多数格子间男性白领的标配,穿在他身上,妥帖得宛如定制。
      宋云欢半晌没说话,一个意料不到会出现在这儿的人,一套从没在他身上见过的穿着,除了才来的实习生,不做他想。
      原来,新人是故人。
      沈越北像一尊挺拔俊美的石雕杵在原地,望着窗边伫立的窈窕身影,神色还有些恍惚。
      刚才来人让给宋云欢宋经理送文件,他怀疑听错,反复跟对方确认名字,紧张又不安地主动揽下这个跑腿的活儿。
      他在门外犹豫徘徊了很久,怕里面的人是她,又怕不是她。
      一段早已放弃的感情,一个只能埋藏在心底的人,他从未想象过重逢,他不知该如何面对,蠢蠢欲动的心却又撺掇着他,推开那扇门,上前一探究竟。
      等真的见到了,眼前人,的确是曾无数次在梦回时分思之若狂的心上人,时光流转,仿若又回到了初见的那个夜晚,她站在财大男生宿舍楼下,亭亭玉立,安静温柔,一笑就勾走了他的魂。
      此时此刻,他的眼里除了她,竟再也盛不下其他多余的情绪。他忘了进门前的那些顾虑,无比真切地感受到,心里有个地方开了闸,有东西正在汹涌地奔流而出。
      沈越北迈出沉稳的步伐,两三步走到宋云欢面前,伸出双手把文件呈递给她,“你要的资料。”
      宋云欢轻轻点了点头,接过放到办公桌上。
      一阵相顾无言。
      她问:“实习多长时间?”
      沈越北眼睛一瞬不眨地盯着她看,“两个月。”
      宋云欢抿了抿唇,脸上浮起一抹很浅的笑容,“还习惯吗?”
      他用鼻腔“嗯”了一声。
      她又道:“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话,可以来找我。”
      “好。”
      办公室再次陷入沉默。
      她的手无意识地交叠在一起,左手大拇指在右手虎口处来回摩挲,眼神也飘忽着不知道往哪儿看。
      沈越北像一棵扎了根的白杨树,纹丝不动。他其实很想问,你为什么会在盛安,你从原来的公司辞职了吗,为什么辞职,你和那个男人还在一起吗?
      心里有数不清的疑问,可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分别那天的场景历历在目,像是一条丑陋狰狞的伤疤,让人不敢轻易触碰,只能默契地选择回避,不言语,不提起。
      走廊上有人经过,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动,沈越北终于收回炙热的目光,沉声道:“我先回去了。”
      他长腿一迈,速度快得像是一只逃窜的兔子。
      一个“好”字卡在喉咙,宋云欢的目光追着那抹已经消失不见的残影,心里各种情绪翻腾着,难以言喻。
      心不在焉地看完沈越北送来的资料,挨到下班,她离开公司,却不想回家,便开着车漫无目的地兜风。
      从市中心到城南方向,途经中央街,宋云欢看到尚科大厦时,许多人和事幕天席地涌出脑海,几乎要把她淹没。
      她把自己最好的时光全耗在了那栋楼里,事业、成就、感情,曾经触手可及的一切,转眼一场空,全成了镜中花水中月。
      情绪无法抑制地波动起来,她把车停靠在路边,想要下去透口气,发现前边正好是中心广场,她和黄嘉琪约会的老地方,平城最繁华的地带。她曾经很喜欢这儿,现在看着这满眼的热闹,尝到的全是寂寞。
      有些丧气地摇上车窗,重新踩上油门,过了环城路便开始畅行无阻,大概一刻钟,不知不觉竟然到了财大附近,说不清出于什么心理的驱使,宋云欢熄了火锁上车,慢悠悠地逛进了财大。
      已经一年多没来过了。现在这个时间点,大多数学生已经在上晚自习,少有人还在外面晃荡,宋云欢在里面走了半个多小时,终于觉出饿来。
      商业街很近,沿着一个斜坡走下去就是,隔着老远空气中就飘散着各色吃食的味道,特别是热锅炒菜,油香格外浓郁,宋云欢咽了咽口水,加快了步伐。
      眼前各种小吃让人眼花缭乱,她什么都想试一下,像是突然回到了年少不知愁的学生时光,生活简单而快乐。
      长长的街巷像是没有尽头,宋云欢手里拿着一袋烤串,边走边吃,突然停在一家馄饨馆前。
      记忆像浪潮般拍打在心脏上,强势而霸道地回填进脑海,久远得像是上辈子的事情,她竟然清清楚楚地回想起来,甚至连带着那些并不重要的细枝末节。
      那天晚上她来看沈越北打篮球,财大和平城大学的对战,他们仅以高出一分的优势赢得比赛。沈越北鲁莽而笨拙地告白,她以想吃宵夜的名义一带而过,很敷衍地拒绝。
      他还是耐心地陪着她出来找吃的,每经过一家觉得不错的店,就问她,喜不喜欢,想不想吃,最后选择了这家馄饨馆。
      他们的口味出奇地一致,不约而同要了加辣加醋加香菜。店主操着一口不怎么流利的普通话,笑得暧昧:“哎哟,知道啦,一样的嘛!”
      他们俩别扭地对坐在一张小木桌的两侧,谁都没有开口说话,桌子下的腿不小心碰到都会飞快地移开。那时的尴尬,现在想来,实属微末。
      离开的时候,他把她送到学校门口,直到车开远,她还能在后视镜里看见沈越北的身影,一点点变小,最后缩成了一个辨不清的黑点,他始终没有动过。
      他诚如他说的那样,对待她,认真而珍重。
      被店主的吆喝声拉回现实,记忆中那个胖胖的阿姨站在门口招呼宋云欢,问她吃馄饨吗?
      她想也不想地进去点了一碗,特意嘱咐要加辣加醋加香菜,店主笑眯眯地应了,她坐下后突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怔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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