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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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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却说太子连夜只身出了皇城,快马加鞭,披星戴月,不出五日便来到北里郡。一路上平平静静,只在住宿的时候遭遇到一伙小毛贼。但是炎黎知道,有人跟着自己!不是来保护他!他也明白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寂静,既然对方想玩那就奉陪到底!
北里郡物资丰盈,依山傍水,街道熙攘,民风淳朴。可惜,有的人硬生生把它变成了人间地狱。
炎黎在郡中心找寻了一处极其普通的客栈住下,身后的尾巴也侨装赶路的客商开了几间房。夜深了,屋里黑乎乎的,炎黎靠在床边闭目休息,耳旁忽然听到一句:“爷,妥当了。”炎黎猛然睁眼,轻轻嗯了一句。那个声音又说:“爷,让我跟聿跟着您吧。”炎黎起身往外走,“不用,看着他们!”语气强硬,不容反驳。
炎黎堂而皇之的从大门走出去的。那群尾巴呢,早就在房间里酣睡的如同死猪一般。作为一群死士,太没有职业素养了。而事实是,炎黎早料到他们不会在路上动手,于是派暗卫小分队提前来到北里郡,到这家普普通通的客栈卧底了。客栈前台,跑堂的,送菜的,喂马的,统统换成了自己人。给尾巴们送菜的时候专门加入了一种无色无味的安眠粉,抽巴掌都醒不过来。为什么不直接杀了呢?当然是放长线钓大鱼了。
第二天一早,客栈炸锅了。大家惊奇的发现睡得很舒服,伸伸懒腰,咦,好像睡过头了!慌慌张张收拾东西,卧槽!被偷了!原来,为了不让尾巴们发觉,暗卫们给住店的人都放了药,并且或多多少的拿了点他们的钱财伪装成失窃现场。当然,爷的房间也被好好翻动过了。
此时,众人汇聚在大堂里吵吵。“报官吧!”有人大声提议。“对,报官,掌柜的给不了说法就请衙门的人来处理。”大家纷纷附和。
“算了算了,丢的也不多,着急赶路呢,报官的又得拖延时间,不划算不划算啊。”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站出来劝慰大家。话音刚落,有人跳出来一把揪住中年男人的衣领,大声呵斥:“我看你是同伙吧,这会假模假样的让大家不要追究了,着急去分赃款吗!”听他这么一说,其他人顿觉很有道理,纷纷上前围住中年男人,跃跃欲试要揍他。中年男人欲哭无泪,悔的肠子都青了,瞎出什么风头啊!
“大家稍安勿躁,请听在下一言。”正在情势紧张之际,一个低沉浑厚,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大家停手往大厅角落里望去,好一个翩翩少年郎!惊艳,实在是太惊艳了!简直男女通吃啊。
“这位公子,你有什么话想说,大家都听着呢。”一个打扮妖娆的少妇率先开口,两眼泛光的直勾勾盯着角落里的少年郎。
此人正是炎黎,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外衫,更显俊朗。见众人目光灼灼的瞧着自己,炎黎将手放到嘴边轻轻咳一声,缓缓开口:“我凉都律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三十文才可报官,且大家看看丢失的财物应该都没有超过三十文吧。”大家赶忙又清点一遍,是啊,每个房间被偷了大约十几文。炎黎接着又说:“此贼有些小聪明,他熟知凉都律法,况且深谙大家心理,打尖住店的大多是赶路的外地人,丢些小钱也不会太计较,让大家只好吃了这哑巴亏。”颇具小聪明的“小贼”们混在人群里暗暗的心虚。炎黎停顿了一会又说:“在下觉得这位大叔刚才所言在理,出门在外破钱消灾,大家赶路要紧。”啊,众人哗然,原以为是主持公道,帮大家解决问题来了呢,结果给出这么一个说法。
“你这个坏蛋,终于让我找到了。”门里忽然气势汹汹冲进来一个粉衣少女,直奔着炎黎而去。“你个坏人......呜!”少女话音未落,便觉得唇上一热,软软的,凉凉的,谈谈的薄荷香。啊啊啊啊,本姑娘的初吻啊!果真小人,登徒子!挥手就要打,谁料高高举起的手半道被握住,趁势一拉,钻进了对方怀里,脑袋被紧紧摁在胸前。没错,旁人看来就是少女自己钻进去的。炎黎就势拉着少女往楼上走,便走遍说:“大家见笑了,昨夜乏困,惹夫人不高兴了,又丢了钱,跟我使性子呢。”男人们会心一笑,女人们眼里冒火,忿忿的绞手帕。被牵制在怀里的少女挣扎不开,有些气急败坏了。暗卫们看见这一幕,都默默的在心里为少女点了一根香,居然在这个时候出来坏爷的事,还害的爷牺牲了清白,这姑娘命不久矣啊。不过,爷到底怎么着人家了,让人追着不放。
大厅里的人看着炎黎带着少女进到屋里,一下子不知道如何是好了。“罢了罢了,破钱消灾,赶路要紧。”一个颇具富态的男人率先动作,离开了客栈。其他人见状,也都嘟嘟囔囔的赶路去了。之前差点挨揍的中年大叔心情郁闷,我说的时候咋就要挨打,不公平,委委屈屈的走了。那些尾巴见人都走光了,但是要盯得人还在客栈,只好说:“我们不着急赶路,回去换身衣服出去逛逛。”说完便转身上楼了。
再说回到屋里的炎黎和粉衣少女。一进屋,稍有松懈给她挣脱开,刚要大喊就被炎黎眼疾手快的劈晕了。此刻看着躺在床上的少女,炎黎很头疼。昨夜秘密行动的时候路过一片小树林,瞧见前方有微光,小心翼翼接近发现一位姑娘被倒挂在藤条上,好像还昏过去了,一动不动的。一时不忍,出手斩断藤条。为了以防万一,他并没有现身接住姑娘。手起,刀现,姑娘“砰”落地。本着做好事不留名的英雄之气,炎黎转身打算离开,萍水相逢,仁至义尽了,是生是死且看她的造化吧,哪知,刚转身胳膊就被拉住了,原是那小姑娘,打算道谢吗?大可不必。“你谁啊,你怎么这么坏啊!”小姑娘扑上来又踢又打的,炎黎顿时懵了,怎么回事,难道认为是我害的她?“狗咬吕洞宾!”炎黎一把将姑娘拨开,姑娘倒地大哭起来:“都怪你,一切都白费了,呜呜呜......”看姑娘哭的梨花带雨的,炎黎只觉得头疼,迅速溜了。
谁知道她还找到这里来了。昨夜匆忙,没看清她长什么样子,这会安安静静的仔细端详,小小的脸蛋,皮肤粉粉的,不是很惊艳的美,清秀吧,看着竟觉得十分舒服。可是,她是谁?怎么会在深夜出现在树林里,还有,我明明在暗处出手,她怎么发现我的?而且能那么快的来到我跟前?越想越可疑,难道是他们的人?手段太低劣,居然派一个姿色平平,毫无武功的女子来,未免太小看我炎黎了!
其实吧,也不怪人家姑娘费尽心思找他。原来这粉衣少女原是一朵夕颜花,民间俗称喇叭花。这朵花很幸运,生在一处灵力弥漫的树林里。于是从破土之日起就很感恩,潜心修炼,不敢辜负天地的恩赐。于是每日里努力的生长。三百年过去了,终于,迎着清亮的月光,她幻化成了人形。只要不马上离开母藤,吸收四个时辰的月光精华,她就可以拥有灵力了,这是日后修仙的关键。谁知,半路被炎黎误救,将她强行拉下了母藤。所以,她成了一只没有任何灵力的花妖。她发誓,一定要将此人找到,扒皮抽筋!
不过,夕颜虽没有获取灵力,但是她夜间可视物,可以看见人的足迹。只要接近过的人,她都可以迅速在众多痕迹之中分辨出来他的足迹。毫不夸张的说,她兼具了猫头鹰和狗的特质,甚至更甚胜一筹。所以,能找到炎黎不过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