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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不要叫我小陈 我曾在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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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一个杂志社工作,工作了大约有一年,具体说是十一个月零二十天。
很明显,后来我不干了。说起来不怕你笑话,因为杂志社新聘请的总编老爱打官腔,举例说明,平常使唤人他会喊“嗨!小陈”,在电话中他会说“小陈,我是龙总编”。要命的是这个龙总编“龙总编龙总编”的不离口,巨勤快。
其实,最我不能忍受的是,他一有事就“嗨!小陈”的。如果他老我二十岁,我就憋一口气认了,可说破顶天了大我十岁。
“请不要叫我小陈!”
我忘了我用了怎样的口吻,但我的确对龙总编说了,义正言辞。也可能是建议性的语气,比如“请不要叫我小陈好吗?”,每次回想起这一情景,脑海中始终是“请不要叫我小陈!”,当然,我巨希望是前者,以证明我的决绝。
第二天,我就向龙总编递了辞职信。理由我记得巨清楚,我说我男朋友在上海找了份工作,言外之意:夫唱妇随,我要跟他去上海。囧。
龙总编说了些挽留的话,那都无关痛痒,像人们一碰面就彼此寒暄,“吃了没有”,“好久不见,最近过得还好吧”。
我不知道龙总编是否叫景若瑜还叫“嗨!小景”,我想还“还”着吧。她男朋友来了之后,肯定也多了个昵称小范。
自从上次见了“小范”之后,足有半个月我们没再碰面。我在忙我的故事,请原谅我还不能称之为小说,它只是一个未成形的胎盘,叫“人”言之过早。
蜗居生活,或者说我的腐生活,巨枯燥。我只能借助写作,不停的写,一直到疲惫,厌烦。而写作,有时是非做不可的事。我不喝酒,从来不喝,就连啤酒也不沾,说起来你可能不信,生下来一直到今天我没喝过一滴的酒。母亲是一个巨讲究的女人,有洁癖,倒不是家教严,一是不许我留长发,二是不许父亲喝酒。禁酒,当然在我一个丫头身上更应该大行其道了。
我是一个抗旨不遵的逆女,一直都是。我留了长发,为的是可以梳一对麦穗一样的辫子。酒却一直没喝。这不是例外,而是不需要。因为对于我,写作就是酒精。
我拥有无人讨论的寂寞,这和我的早熟有关。或许无关。我不知道每个人是否都是独特的,尤其当你想,很强烈的,跟别人区分开。很小的时候,我就会琢磨一个女人经常哭泣,可能会越长越难看,我好像一时间理性了,觉悟了。立志不哭鼻子。至少,一个漂亮的女人会很受欢迎。
十三岁,我就开始喜欢口红,每天背着母亲涂满一嘴,然后光明正大的去上学,结果校方因为我出台了一行行倍加详细的中学生守则。强光之下必有阴影。一个人的快乐的人,如果他的快乐可以书写下来,至多汗牛充栋。可将一个寂寞的人的寂寞书写下来,罄竹难书。我只有是鲤仙的时候,只有,我才最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表达什么。
我以为,人和人始终是隔着一层的,即使最爱你的人,最亲近你的人,最了解你的人,他们也不能对你了如指掌。比如,你的孤独只是你的孤独,他们窥伺,甚至盖一张被子的恩爱,你口渴了,他能感觉到吗。不能。何况,像精神意识这类无法触摸的东西。
寂寞排山倒海而来,日积成疴。
还好,我不是一个忧郁少女,我只是提前拥有大人们的思考和危机感。
大学使我像一只小鸟脱离了束缚,从此可以无忧无虑自由的飞了。第一件事便是留了长发,长及肩,之后迫不及待梳了两个小辫子。一时全校轰动。
我很应该在那个时候谈个恋爱,至少可以缓解一下疲惫的学校生活。虽然我不是一个天天向上的好孩子,虽然大学给了我足够的时间,但大学的确有很多无聊的事情,的确令人疲惫。上到大二下半学期,我决定辍学,并实践。我说过我母亲是一个巨讲究的人,可她的确也有不讲究之处,比如在呵斥人方面,她说“你他妈的给我滚回去”,看来,母亲在对我私自辍学这一事件上,她真的大动肝火。根本没商量的余地,我只好滚了回去。不过我对大学的反感与日俱增。
我没有在大学谈恋爱。一直没有。
麦穗辫,我只留了三个礼拜。咔嚓,冰凉的剪刀一下在发际间,恰到好处的做出判断,噢哦,朱丽叶诺什一样的短发。我神一样的崇拜她,爱她,而不是像。
林一陌,再不提我就忘了。
我说过我计划将林、楚分成两股,这样叙述简省、明快。想来想去,只要林不和眼镜男靠边,我不忌讳眼镜,父亲就戴一副,只是我个人觉得有碍观瞻。在此我没必要择得太清。
恍然之间,我有一种想象力太短之感,尤其在编织人物上。就像一个懒惰的砌石匠,当一座长城横在眼前时,他被它的杰出震呆在那儿了,无所适从,他不会去想换成他他该怎么办,他只能看着别人撂上一块,自己也学着撂上一块。我就是他,那个看见了长城的人。
故事中的林一陌,我用两个礼拜的时间构架他,最终却发现自己写的是一个巨现实的人,根本不是我想要的。但他实在又不受我控制。
我无奈了,绝望了,好像被一个干烧饼噎住,而四处找不到水喝。
林一陌谈了三次恋爱,都无疾而终。我原本可以将他写成你喜欢我也喜欢的人,至少在人格上完美一点,如大众期待的那样。
他是一个软弱的人,多疑的人,世故的人,果断的人。
……
终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接到了景若瑜的来电。狂喜之后,我说出了一个无理取闹的要求:
“若瑜,我想见一下范凡。”
“我囧,正好下周五是他生日。”
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直接撞到了枪口上。风吹草帽扣鹌鹑的事总能让我碰见。逊。我根本不需要责备自己,一个患了胆小症的眼镜男能吓得倒我吗。
不能。根本不能。
我越想越感到刺激。见一个你厌弃的人,那应该是一件巨勇敢的事。当初,在杂志社我应该对龙总编说“我不喜欢你叫我小陈,所以今天我是来辞职的。”
囧。
我不是一个害怕谎言被拆穿的软蛋,更不是一个爱看别人笑话的痞子。而生活太缺少质感。我们太虚伪。结果证明,我没有那么期待。对于即将要发生的事,我说的是躲也躲不过去的事,我总是感到乏味之极,就像扮演一个角色,你不情愿,可要给人的感觉你很投入。对!哗众取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