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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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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喜欢的运动是打篮球,并且总是喜欢吹嘘自己的球技有多好,某天我有幸见到他投球,三投三不中。
作为球迷他有几个很喜欢的篮球明星,我很努力想记住他们,但是失败了,对欧美人的脸无感。篮球里应该有前锋这个词吧,实在记不清。
当然作为一个善解人意的女朋友,我还是会经常装出崇拜的样子,如果没记错的话是有这种时候的。
他跑步很快,总是参加运动会,还得过奖,并且答应把奖品枕头套送我,我连空间说说都发了,最后他忘记给了。我现在枕头底下倒是有一个他给的枕头套,不过因为过去太久,已经记不清楚是不是当初那个了。当然我也没有安到枕头上,我对现在用的樱桃小丸子枕头套更满意一些。他还给了我篮球比赛赢的护腕,能送护腕的想必也不是什么大比赛,要不是上面绣了赞助商logo,我都要怀疑是他伪装自己得了奖。
我们俩高中学校的距离大概是五十分钟以上车程,同一天开运动会,他中午来看我,下午还要赶回去参加比赛。但是当时的我并没有多感动反而因为他没有按约好的时间赶来而发了脾气,现在想想当时的我真是可恨。
当然比当时的我更可恨的是现在的我,现在的我更爱发脾气了。面对他的时候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因为他是一个对我这样好的人。
虽然我很爱发脾气,但是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