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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④ ...

  •   夏云是个非常招人疼的女孩儿,比我小三岁,今年才刚从某名牌大学毕业,读的建筑专业,却出来当游戏编剧。我与她早在大学时就相识,那时还怀着所谓文学梦,给杂志社写文章,大家跟着同一个编辑,编辑很有爱,希望我们互相交好,于是我们也就交好了,眨眼间友谊的小船已经在风风浪浪中顽强地行驶了四年。

      喜欢和年龄小一些的女孩深交,是因为她们往往更单纯,更有活力,而且写东西的女孩子,感觉总比别人想得多一些,深一些。我和夏云一个南一个北,原本只限于线上交往,可幸她是个活动范围很广的女生,念书的时候有机会就会北下来玩,游历四方。毕业之后虽然尝试过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但都太累心了,一气之下就转了行。

      不仅转行,还离家越来越远,来到这A城当南漂一族。这是一种很奇特的缘分,从此我俩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简直是如胶似漆难舍难分了。

      她在大学时谈过一次恋爱,出来工作后,因为不喜欢小孩,又更享受独身生活,于是也就成为了个不折不扣的不婚主义者。

      她这么个月收入五位数以上,写点东西也能赚上一笔的人,自然是很看不上何星楚这种“下层劳动者”。她一见到我,就递给我一杯茶,说要给我洗洗尘,去去晦气,迎接新的一年。我没好气地接过来一饮而尽,坐下来开始说分手的始末。

      “我也真是佩服他。”她听完之后,用好听的萝莉音懒懒地说,“他是怎么想到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还想着用开玩笑的方式蒙混过关呢?”
      我苦笑着:“大概是做搞笑乐队做上脑了,以为什么事都可以一笑置之。”

      “我想也是。”她翻翻白眼,“所以他没有飞奔去追你,到现在也没有挽回你吗?”
      经她这么一问,我才意识到他的处理方式确实是冷静过头了。我对他太放心了,他对我也从来无二心,我既然默认了他的痛苦。
      万一他其实并不痛苦呢?
      万一他早就厌倦了一切呢?

      我总说我想要的,他都无法满足我。这种挫败感谁都无法长期承受,万一他的生活里出现了另一个能帮他清除挫败感的女子呢?我总以为世上不会有这样的女子的,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说不定那样的人更适合他。

      我艰难地沉默起来。

      “你一时冲动,你后知后觉,你并不是真心要跟他分手的啊。”夏云总结道。
      “我不知道。”我如实说,“如果跟他分手,我可能会找到更好的,是的,没有比他更差劲的了。但是……唉,我不知道,可能先作冷处理,对两个人都比较好吧。”

      “反正,我已经看到结局了。”夏云睿智地抿一口茶说,“要是他哄回你,你肯定断不了这段情,毫无悬念。但是如果他消极处理,你也许会找他谈一谈,你们大概还是会和好,也有可能谈崩,走这条线就还有些悬念。”
      什么这条线那条线的,她也是游戏上脑。

      “表面上是你在任性,你在主宰这段感情,事实上,你被他主宰啊,叶映姐姐,你怎么能被他扼住你的咽喉?”夏云猛摇头。
      她说得对,我大概是需要反省反省了。我把注意力集中到食物上,把肉都放到炙热的铁板上,随着滋滋的声音,肉汁四处飞溅。

      “噫,今天商场有活动搞吗?”夏云俯视一楼大厅,中央搭了个矮舞台,一个憋足的魔术师正在故弄玄虚地做着表演。围观的大多是妇女和孩子,女孩们稍作驻足就走开了。魔术师表演完毕,一队人把器材搬上了舞台,居然是一套简单的鼓,搬鼓的人,分明是柳研凯和杜子淳。

      “噫。”我也不由得发出惊异的声音。

      舞台太简陋了,他们得自带效果器,还要在那忙乱地捣鼓一阵调音。乐队还真不适合这种转场快的商演。我和夏云默默地低头透过玻璃看那几个手指大小的人儿,看这四个人争分夺秒地布置好属于自己的舞台,何星楚那颗黄澄澄的脑袋在脑袋前方晃动着,元气满满地冲或驻足的或过路的悠闲人群问好。

      为了配合过年的气氛,四个人使劲浑身解数地闹腾着,乐曲是事先录好的,乐手们时而演奏,时而演戏。我和夏云不仅居高临下,还隔着玻璃,只能看个大概——鼓手柳研凯把衣服一脱,胸部、臀部和四肢都包着棕色的羊羔毛,头上也戴了一对耳朵,盛情出演人见人爱的贵宾犬。故事怕是个童话,柳研凯是杂技团里最乖巧的“狗精”,因为和驯兽师朝夕相处而擦出了爱的火花。但是,驯兽师杜子淳暗恋团长小武,小武最心仪的却是女装大佬何星楚。

      最拼的,是柳研凯真的除了胸部和臀部、双手双脚,其他地方都是裸着的,先不说这大冬天的,白花花的肉却一点都不猥琐。180的他有着完美的身材,八块腹肌,二头肌、背肌,没有一丝赘肉。停在活动大厅里看演出的姑娘们都禁不住害羞地捂着脸,但仍是舍不得离去。而秒速换装的女装大佬何星楚,Lolita穿得毫不违和。

      逗比中又带着非常专业的戏剧化转折的剧情,即使隔着玻璃,听不见任何声音,光看舞台表演就能弄得懂,夏云看得津津有味,温情地笑着说:“不愧是写戏剧出身的。”
      对于写游戏剧本的人而言,是能勾起些共鸣也说不定。

      剧情急转直上或急转直下,都会用三到四分钟的短歌将剧情串联起来。
      这些歌的词曲,全部出自何星楚一个人。他总是很害羞,不会主动给我听,我也不会当着他的面拿来听,当然更是甚少评论了。他的歌,我都是通过偶尔去看他们的演出,或者测试他们在网络上的走红程度,在网上搜索着听的。
      大概是受表演形式的限制,老实说,他的歌一点儿都不帅气,和我喜欢的摇滚乐相差甚远,连望其项背都到达不了。

      但是旋律本身,却比很多流行歌好听,歌词也有意思得多。因为他总是不断地追求突破,所以曲子和曲子之间重合度很低,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不是我吹嘘,我的男朋友,真的很有才华。但是他的才华,不是躺在阳光沙滩下,突然灵感爆发,写出一首又一首神曲。他的才华,是来自他的上进心,他非常爱钻研,无论是大热的曲子,还是冷门的曲子,只要他觉得有趣,就会不断地听,在家也听,出门也听,他的听,是从非常专业的角度,来分析曲子的优劣。他为了能自己一个人做曲子,专门去上相关的培训班,学习使用复杂的音乐软件来编曲、作曲,为了能训练自己的乐感,键盘、吉他、贝斯、鼓,他都会演奏。

      在音乐上,他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了。

      这样一个小子,却以装傻卖蠢的演出来博取眼球和姑娘们的嫣然一笑。没有人知道他疯狂的付出,没有人懂得他的破釜沉舟,只有我,和他一同分享苦果的我。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的演出,足足二十分钟,到最后大伙儿都气喘吁吁,观众们稀稀拉拉地拍掌,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开。四个人又忙碌地收拾起器材来。

      “真好玩。”爱玩的夏云发自内心地评价道。她虽然很看不过眼我跟着何星楚的苦,但完全不否认他的创意和努力,也不讨厌他的为人。她从座位上起来,跑到食店的门外,趴在栏杆上冲活动大厅调皮地大喊:“何星楚!嘿,笨蛋何星楚!”

      何星楚隐约听见有人喊他的名字,下意识地四下寻找声源,才终于抬起头来看到了招手的夏云,随即找到了在店里坐着的我。
      他还穿着Lolita的海洋蓝色的裙子,头戴蝴蝶结,冷不防看到了我,以及我冷冰冰的表情,脸上凝成了一尊雕塑。
      他有直得像数学老师拿尺子画出来一般的鼻子,和天生粉嫩嫩的双唇,浅浅的双眼皮,利落的下颚线,一股说不出的清秀感。

      他一旦找到了我,就没有移开视线。

      我受不了他那样苦难情深的眼神,一分钟后狠心地移开了目光。
      “你真的就这样不管他?”夏云又从外头跑回来,重新坐下来,眼睛还向下面瞄着。
      “反正,再在一起也还是柴米油盐,不会有什么起色。”我啜了一口茶,说。
      再往下看时,整个“蜉蝣”乐队都已经消失得无形无踪。

      “叮”,微信进入新的消息——
      “新春快乐,狗年走大运。”
      是他那写着“全村希望”的头像。

      我能想象出来他坐在专门为搬运器材而买入的国产二手小货车里,衣服还没有换下来,低着头给我发信息的模样。
      外面全是喜庆的红,和洋溢着笑容团聚在一起的人们、洗得闪闪发光的车子们。街上播放着喜庆的新年歌,破旧的车子里是刚刚结束了工作的失恋的外乡人。

      “同乐。”我快速地简单地回复了一句,飞快地把手机扔开,强行转移话题问道,“你爸妈还没到吗?”
      “没有。”夏云耸耸肩,她的叔叔在这座城市做生意,她来这里发展受了不少叔叔的关照,这次过年她的父母就藉此机会南下来过年,却又因各种事由,这都年三十了,还在路上。

      “我得回家了,我妈下班肯定提一只鸡回来,我得帮着杀鸡贴门神。”我从座位上站起来,和她一起走出了暖烘烘的商场,在分道扬镳之前,欠身抱了抱她稍肉的身体。
      软糯糯的妹子,我也想像这样无忧无虑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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