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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我叫林晓阳,听爸爸说,我出生在黎明刚破晓的时候,当暗红的光从窗户的一角洒在产房里,妈妈用微弱的气息吃力的吐出两个字,晓阳。于是,我便有了名字。我的名字,也成了妈妈最后的遗言。

      我和爸爸还有哥哥生活在一起,我哥哥叫林晓东,光听我们的名字,就不难猜到,我们是出生在中产阶级家庭中的一对兄妹。爸爸是一名水泥厂的工人,因为先天的心脏病,早就离退在家。所以哥哥读完初中很早就出来打工,后来做了一名出租司机。全家人把所有希望都寄托与我身上,希望我能多读点书,将来会有大出息。我很争气,从小学到初中,都是一路的尖子学生。就算哥哥再辛苦,也觉得生活得很有指望。本来这样的日子会顺着大家最美好的预想发展下去,没想到,一场车祸,夺取了哥哥的双腿,也夺取了支撑着这个家的唯一顶梁。

      车祸那一年,我刚好大一。看着年老体衰的父亲,和残疾的哥哥,我毅然的选择退学。起初爸爸和哥哥是拼了命的反对,爸爸更是不惜以死相逼。然而上帝总是在对你关起一扇门的同时,为你打开另一扇窗,我的那扇窗,就是我的小姑姑,梁静言。她之前在一家国际集团美国毕华财团公司担任董事秘书,因为要结婚,所以不能不放弃这份职业。她的退出意味着就会有新的人担任,静言姑姑那天来我家看望我哥哥的时候,拉着我聊了一整晚,她说了很多话,我只记住了一句,
      “一个份好文凭,不如一份好工作!”

      于是第二天一早,我偷了哥哥存折,走进了我觉得这辈子都与我无缘的购物中心,按照静言姑姑的吩咐买了一些我拿着都能感觉到手在颤抖的昂贵衣服,火速的前往静言姑姑的家。在静言姑姑的密集培训下,顺利走进市中心那座金光熠熠的大厦。

      “他从来不在乎你学什么专业,你是什么文聘,你英语几级,你毕业于什么学校!他只看你今天穿了什么衣服,什么牌子,什么颜色,是不是当季流行的,是不是新款,是不是限量。你用的香水的味道是不是附和你的气质,一定要穿十二厘米的高跟鞋,不管什么颜色,一定要配你身上的衣服,要摸指甲油,而且不能掉色,头发要不管长,短,直,卷,一定要精致,不能有一丝碎发。你要看上去完美,再完美,完美得不能再完美!只要你完美,你就成功了一大半!”

      “他问你任何问题,不管你是说错还是不知道,千万不要说对不起,或者我错了,要冷静的看向别处。尽量不要与他对视,即使不能避免的与他对视,也要做到视而不见,脸上不能有任何职业以外的表情,你要记住。把他当空气,不要在意他,忽略他,无视他。只要能做到这些,你一定能成功!”

      那是我这一辈都无法忘记的一天,当遥远的坐在审视席上的他把我的资料往桌上一丢,轻松的说了句,
      “明天来上班!”
      我可以听到我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兴奋的尖叫。
      我成功了,真的成功了。

      我领着满包的衣服回到家,父亲和哥哥吃惊的围着被静言姑姑改装后的我仔细的瞧,我告诉他们这个天大的好消息,终于在那一年的年末,我们全家迎来了久违的欢笑。当哥哥知道我拎回来的这些衣服,花光了他存折里的所有积蓄时,从来连骂都不舍的骂我的他,给了我一个火辣辣的耳光。我跪在他面前认错,并且许诺他,我花光的这些钱,只要一个月,就能给他赚回来!
      很多年后,当我回想起那一天,我都会觉得很后怕,假如,我没有得到这份工作,假如我工作不到一个月就被炒掉,假如……有太多的假如,让我不敢去想,我只知道,即使是杯水抽新,我也义无反顾。

      夜幕逐渐笼罩着这座华美的城市,金碧辉煌的楼宇错错落落的驻扎在这个纸醉金迷的世界。闪闪亮亮的虹霓透过落地的玻璃窗倒映出这座城市最为辉煌的时代。我轻轻走到办公桌旁,拿起已经冷掉的咖啡,准备换成热的。
      “你今天手指甲的颜色和你的衣服很不配!”
      我点头回应,
      “是,我马上擦掉!”
      “女人,就算再忙,也要给时间装扮自己,记得吗?”
      我专业性的回答,“是!”

      坐在椅上的伏案工作的男人就是我的老板唐弘逸,他有着一张精致到让人难以想象的脸。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在面试之前,静言姑姑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我去忽略他,尽管在之前我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在面试的时候心理不断的暗示自己要镇定,可我终究还是在看到他的那一刻,晃了神!当时我的脑袋里只有剩下了一个概念,他长得好看得不可思议!

      “林秘书,你跟我多久?”唐弘逸转动摇椅,把目光若有思意的飘向窗外。
      “三年。”
      “三年?居然比梁秘书还要久……”他把目光投在我身上,勾着嘴角笑了笑,“不过林秘书,你可比刚来的时候好多了,我现在偶尔只能在你身上发现一两个不满意的地方,我还记得你刚来的时候,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是我看顺眼的!”
      我点头回应,
      “是,以后一定更加注意!”
      唐弘逸得到满意的回答后,漂亮的转身,站起来,从旁边的衣架上拎起修身的西装外套,套在身上说,
      “今天就到这里,你可以下班了!”
      说完,如一道光影消失在门口。

      我深深叹了口气,伸手收拾他狼藉的办公桌。

      唐弘逸的办公室到处都摆放这价值连城的艺术品,我每次在给他收拾办公室的时候总是提心吊胆,生怕会砸碎一样东西,那是我变卖身家,卖八世就赔不起的宝贝。

      可最让我畏惧的是他摆放在玻璃橱门内,最显眼位置的一只高跟鞋。那只高跟鞋用高档透明的水晶盒子包装着,水晶盒在壁橱的灯花下散发着五颜六色光,而那盒子里的鞋现在看来,不管是颜色,还款式,都土掉牙,做工一看就知道十分的廉价。我想那只盛着它的水晶盒的价值,都能买它好几百双吧。可尽管是那样的一双鞋,也曾今是我最最喜欢,最最宝贝的。

      还记得我上大学第一年,哥哥在我生日的当天,送给我一双高跟鞋,当时我喜欢的不得了,迫不及待的就穿在脚上。那天哥哥出车,晚上突然急性肠炎,我把哥哥送去医院,哥哥不肯呆在医院吊水,他是晚上的班,今晚如果不做,第二天就要把车给别人,这样他就少赚了一天的钱。我知道哥哥这个人嗜钱如命,硬是劝他留在医院乖乖吊水,我帮他出车。我很早就学会了开车,也拿到了驾照,为的就是能在假期的时候帮哥哥减轻负担。那天晚上,我送一位打扮非常入时的美女去一家高级酒店,她下车的时候落下手机在后座。等我拿起手机追上去的时候,她早就没了踪影。问了总台的服务生,说她住在1696房间。我上楼后,敲开门,满屋子的酒气扑面而来,一个男人衣冠不整的歪在门上,说了句我听不懂的话,好像是法语。还没等我来得及开口,他伸手把我拉进房间,捧起我的脸就吻了下来。当时我吓傻了,好久好久才反应过来。等我意识回笼的时候,我整个人已经被他压在床上,左右没有一个可以防身的武器,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灵感,从脚上脱下一只高跟鞋,用鞋跟狠狠的朝那个人的头上砸去。我听见了他的嚎叫声,惊恐的从房间里逃了出去。我不记得我是怎么离开的酒店,我只知道当我一瘸一拐的走出电梯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丢了一只我哥哥刚送给我的高跟鞋。可是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惊慌的把手机丢在总台逃似的离开了那个酒店。那天晚上回家后,我满脑子都是那房间里的画面,他流血了,他被我砸流血了,他会不会死?会不会脑震荡?会不会脑出血?会不会脑残?我很害怕,我不敢把这事情告诉爸爸和哥哥,我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了一夜,第二天醒来后,就开始生病,发高烧,好几天都不退。打那以后,我只要经过那个酒店所在的那条路,我都会觉得毛骨悚然。

      后来发生了太多的事,我也逐渐将这件事情淡忘。有一天,当我在毕华集团董事长办公室的某个装饰柜的最显眼的位置上,再次看到这只鞋的时候。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仔细端详后,整个人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在职场上打拼磨练得已经成精的我,冲进茶水间里来回踱步无数次,灌下无数杯的冷水后,才故作镇定的走进董事长办公室,在收拾一大堆资料的时候,看似随意的,实质用心的问了问坐在一旁休闲的喝着咖啡的唐弘逸,
      “对了,总裁。您的橱柜里面怎么摆着这样的一只高跟鞋,它似乎,好像,不太符合您的品味!”
      看着杂志的唐弘逸突然抬头,眯着眼睛看了看那水晶盒里的高跟鞋,深不可测的笑了笑,
      “这个鞋子的主人,是我这辈子遇到过的,唯一个能在我床上逃走的女人,非常值得留念!”
      我打开橱柜的手,在空气中定格了一下,随即自然的把柜门合上。欠身说,
      “总裁,我先出去了!”
      唐弘逸盯着手里的杂志,心不在焉的点头。

      失去的记忆回来了,唐弘逸就是那个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夺走我初吻的男人。就是那个事后让我愧疚了那么多年,自责了那么多年,后悔了那么多年,担心了那么多年,害怕了那么多年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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