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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1 潜伏 ...

  •   这个汪晴美说起来和我还有那么一丝亲戚关系,按辈分来说她应该叫我阿姨,但是因为我家和她家简直就是八竿子也打不着比远亲还要远的关系,就没有太多讲究,直接平等相处。
      汪晴美是随其父母的工作问题搬到我们那个小镇的,我对她来之前的事一概不知,据她自己说的话,她是从大城市里转来的。对此说法没有谁怀疑过,不仅因为她时尚得像大人的穿着打扮,更因为她过早成熟的心理。
      我们经过短暂的时间和交流随即曾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而我们成为好朋友后的第一件事不是去了解对方的一切,而是她对我做了一番关于爱情的豪言壮语。
      那天下午我正在检查各个班级的卫生情况,回到我们班的时候,只有几个人没有走,其中就有汪晴美和萧逸生。汪晴美冲过来把我拉到教室的后门,以女生间那种说悄悄话的姿态和几米外的人都能清楚地听见的音量说她爱上了萧逸生并且此生不变时,除了四周寂静得可怕的空气,留给我的只剩下一种强烈的震撼感。
      我大概觉得难以理解但又情有可原。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在那个连加减乘除都搞不清楚的年纪,怎么会明白高深莫测的爱情呢。而且就算有,也只能是懵懵懂懂的青涩的情感,甚至连喜欢也说不上吧。但是她却没有半点犹豫的说那是爱,还是至死不渝的那种,这样的澎湃激情叫我幼小的心灵怎么承受得了呢。觉得情有可原的是,她会对俘获万千少女的心的萧逸生产生好感是件很正常的事,毕竟萧逸生的长相和身家条件都算得上是上乘货色。而那又是个容易受到外界条件影响的年纪,就算是选个洋娃娃也会喜欢更漂亮的一个吧。
      对我而言,在那什么都不缺的人生阶段,我所要做的就是扮演一个重情重义的角色,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朋友故,二者皆可抛就是我的当时的人生信条。
      于是,在汪晴美立下爱情宣言的同时,我也应其要求光荣的化身为一枚巨大瓦的电灯泡,高高的挂在她追求萧逸生的爱情道路上。为她照亮前进的路的同时,还多功能的幻化为各种场景需要的人物,像红娘、和事老、信鸽、见证人、后援队、情书编辑等等,上至大罗神仙,下至飞禽走兽,我绝对可以自信地说,我的所作所为要放到现在,都可以拿个“中国好XX”的称号了。
      接下来的小学时光里,我周围的朋友一个个都如同中了恋爱病毒一般,其症状就是在不对的年纪变得对爱情异常的饥渴。
      三年级的时候,我众多发小中的一个随着父母到另一个省份去生活了,我还来不及忧伤就有来了一个转学生,他就是后来我的铁哥们儿——秦明。
      话说我和秦明真可谓是不打不相识。一直性格浮躁的秦明来到我们班上的第一天就跟汪晴美大打出手,原因只是关于如何调座位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因为两个人都是那种死不退让的人,所以大战爆发了。这一场战争波及面很广,连我姐姐她们所在的初中部都参与了进来。整个过程如下,汪晴美在长时间处于下风的情况下,暗中派人去初中部通知了我姐姐的蜜友,也就是她的姐姐。不一会儿她姐姐就光临我们教室,在我正在尽心尽力的做和事老的当儿,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地甩了秦明一个响亮的耳光。好了,接下来本就处于发疯边缘的秦明的导火线瞬间被点燃,他几乎是飞身扑倒汪晴美的姐姐,在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前对准她的手臂张开了血盆大口。
      面对此种情况,我无语的叹了一口气,赶紧上前把秦明拉开,结果意外负伤——他一个反手,我的脸上就出现了红红的手指印。于是,我的导火线也瞬间被点燃,最后的结果是我和秦明疯狂攻击对方,直到双方精疲力尽。
      那天的散场我早已忘记,只记得放学后我和秦明两个挂彩的人并肩躺在学校的篮球场上,说要结拜为兄弟。后来我们也就如同兄弟那样互相帮衬。
      而汪晴美也由于我的缘故,与他和解了。
      有那么近一年的时期,一切都风平浪静,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和汪晴美分道扬镳。
      有一天,汪晴美激动万分的跑来告诉我说,萧逸生同意和她在一起了。这让我很是意外,不仅因为萧逸生的一百八十度转弯,更因为汪晴美那种有好的态度,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五年级的上学期的尾声,汪晴美再一次把萧逸生约到学校的绿化花园向对方告白(我们学校在二年级时重新扩建,所以变得还算美丽)。结果,作为电灯泡或者见证人的我听到了一段吓死人的对话。
      “萧逸生,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
      “那你到底喜欢谁,叶玉?赵欣然?”
      (这二人也是萧逸生的超级爱好者。)
      “不是。”
      “那是谁啊?你一直都不肯说。”
      “.....”
      “我认识的?”
      “......”
      说实话,这种拖拖拉拉的节奏连我这个局外人都看不下去了。但是接下来的话让我这颗灯泡瞬间断电爆炸了。
      “我喜欢的人你知道,是周小印。”
      “......”这下沉默的是汪晴美了。
      作为电灯泡的我再也不能淡定的做一只安静的电灯泡了,我迅速冲到两人的中间,大声质问萧逸生那个白痴,他是不是脑袋秀逗了。结果,他居然很正式的单膝跪地,拉起我胖胖的爪子(顺便说一句那时候的我并不胖,但我的手有短有多肉,所以手是胖胖的),印上一枚温柔的吻。
      由于这一枚吻,我立马就石化在原地,眼看着汪晴美泪奔着离开。
      接下来几天,我都像只霜打了的茄子般没精打采。就连秦明拿来的他家的堪称人间美味的肉包子也无法勾起我的兴趣。
      汪晴美也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好几天都不见踪影。至于那个萧逸生,我们只有一次谈话。就是他拿着一大摞以前汪晴美让我带笔写的情书,十分屌的质问我。
      “周小印,你喜欢我吧!”
      “去死。”
      “那你写那么多情书?”
      “请你老人家不要误会了,那是汪晴美让我代写代送的。”
      “里面就没有你想说的话。”
      “废话!”
      我从小处于小伙子的状态,一天到晚就知道和朋友称兄道弟,讲一些江湖道义,说什么会喜欢谁,简直是比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的几率还要小。所以,我认为这个萧逸生简直是个思想龌龊的人,居然把我周小印看的和那些个脑残花痴女一样。各种气愤和不屑下,我恶狠狠的把萧逸生骂了个狗血淋头,然后特别潇洒的的走了。
      就这样,一个星期过去了。再次见到汪晴美,她说她和秦明在一起了!这个巨大的爆炸新闻吓得我的小心脏叽叽叽的叫。当天傍晚回家,我就立马打电话给秦明那小子,足足煲了十分钟的电话粥,打破我人生打电话的都一个记录。
      “喂!我说你是不是疯了?”
      “什么事儿这么火急火燎的,大哥?”
      “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汪晴美喜欢的是萧逸生,难道就你不知道!”
      “哦,这件事呀!我还说明天去学校跟你说呢。”
      “‘哦!这件事呀!’这还是件小事吗!大哥!”
      “别呀!你还是说话正常点好。”
      “好吧,言归正传,你喜欢汪晴美吗?不喜欢人家就不要抱着玩儿玩儿的心态,不然我绕不了你。”
      “喜欢呀!”
      “诶?”我对此回答很吃惊:“你们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感觉这东西不好说。再说了只是喜欢,又不是要一辈子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就要有责任心。”
      “拜托!喜欢又不是爱。喜欢一个人首先要自己感到高兴,然后对方也感到愉悦,就一起了;爱就不同了,爱是为了是对方幸福,为此就算自己痛苦也无所谓,而且,爱的意义远比喜欢长久。”
      “......”我感到他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于是只好无奈的说了句“那好吧,随便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2001 潜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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