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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烟火人生(3) 落花人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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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两人回到房间内,傅子轩坐回书桌前:“小四,你太过冲动了。”
“大哥,那少佐明显的杀鸡给猴看,他日本人的狼子野心连白口小儿都知道,给他们脸面,也会被反咬一口,既然如此,又何必枉做好人。”傅斯楚找了处靠窗的软皮高背沙发坐着,舒适的跷起了二郎腿。
书桌前文件堆积如山,傅子轩转开钢笔,笔尖触碰纸面:“那人是川藤新一,调来上海,就是为了控制上海的经济走向,但我隐隐觉得他们另有目的。”
傅斯楚看向窗外,默不作声。
“这些人为达目的,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你这刚烈的性子,还是能收则收,我派些人跟着,保护你的安全,记住,少管闲事,不要惹祸。”
“大哥,你在信中说的那事,可是真的?”傅斯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傅子轩闻言,停下了笔,许是眼镜压得难受,皱起眉头:“ 陶蓉?”
傅子轩没直接回答真假,叹了口气:“陶诚投靠了日本人,却连累了他的女儿。”
“谁干的。”傅斯楚问。
“小四,现下时局混乱,多少双眼睛都盯着傅家,你可别胡闹。”傅子轩知晓傅斯楚的性格子,惟恐他乱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傅斯楚透过玻璃窗看着外面的上海景貌,又问:“谁干的?”
“斯楚。”傅子轩薄怒。
“大哥不说,难道我就查不出来了吗?”傅斯楚淡淡的道。
傅子轩闭眼,觉得眼睛酸涩,这副新配眼镜戴着实在难受,他一把扯下:“如果没弄错,是冯三爷的人。”
冯三爷,傅斯楚心中默念这个名字,望向远方的视线移到聚兴饭店楼下。
副驾上的男人下车替女士开门,走下一个身着洋装的女子,衣服鞋子都是时下最新潮的款式,两人在饭店门外交谈几句,然后,那个男人看着女士提着行李走进饭店。
这个女士,就是林新烟。
林新烟被车接走后,的确到了冯府,但并未见到爹爹口中的冯元忠,冯三爷。
倒是见到了冯三爷的儿子,冯家七少冯季晨。
冯元忠原名冯荣,生长于江苏,那年,林新烟的父亲林风致还在当江南巡抚,冯荣那会也不过十多岁的年纪,失了双亲,又遇上江苏旱情,整天饿肚子,连个避风港都没有,为了活命,无奈之下投靠了匪帮,当起了土匪,后来匪帮被缴之后,流落街头,林风致见他年纪尚轻,心怀不忍,便找了份差事给他做,让他免于被饿死的命运,后来,冯荣阴差阳错去了上海,刚到上海,人生地不熟,既没有一技之长傍身,也没有权势地位助力,拉黄包车,擦鞋,睡大街,又过上了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这时的上海比那时的江苏情况复杂得多,鱼龙混杂。一次,他被人欺侮,气不过便生生把人打死了,当即被抓进了牢,没想到正是他的这股狠劲被人看中,不仅放了他,还让他当了法租界的巡捕,真真应了那句话:今日门前擦鞋小厮,安知明日他坐高堂。
冯三爷这些年来声名赫赫,日子过得风声水起,却也没忘了当初林风致给他伸出的援手,当了巡捕后不久,就主动联系了林家。
如今,冯荣这个人已不存在于世间,有的,是青帮首屈一指的头目,冯元忠,人称冯三爷。
冯季晨是冯三爷第二小的儿子,最小的去年刚出生,冯斌年满十八,人称小七爷,这位小七爷平日里生活过的那叫一个声色犬马,任凭哪个夜场风流场都能见到他的身影,女人如衣服?恐怕他身边的女人比衣服还多,如此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于这太阳高挂的青天白日,居然衣着整洁的出现在府中,也难怪府中下人纷纷侧目,满脸奇怪,再见到他站在门口,微笑迎接的模样,更是有丫鬟惊讶到崴脚。
冯季晨特意让人找了一套得体又端正的西服,再配上温和谦恭的笑容,活脱脱像换了个人。“林小姐,远道而来,一路上辛苦了。”说完,他不知从哪变出了一朵白色玫瑰花,送给林新烟。
在国外,送女士花是一种绅士行为,林新烟并未多想,为了礼貌收下了玫瑰花。“谢谢冯少爷。”她并不认识他,而是听到司机称他七少爷。
冯季晨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林小姐客气了,老陈,把林小姐的行李送去小楼。”他对跟在身后的下人道。
“等等。”林新烟拦住了老陈。
“怎么了?”冯季晨不解,猜想她是否不愿住在小楼,便道:“林小姐放心,小楼那里什么都不缺,很适合住人。”
林新烟莞尔道:“并非是小楼有什么不好,此番前来拜访贵府,是为了亲自谢过冯叔叔,至于住处,我已在聚兴饭店定好了房间,就不打扰府上了。”
冯季晨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好看,他平日里脾气暴躁,但此时却收敛了许多:“你真不在府里住?”
林新烟点点头,她一向很有主见,从不怕拒绝自己不想要的东西。“不知冯叔叔此时可在府上?”
“不在。”冯季晨语气有些生硬,他身边的女子对他都是言听计从,从来没有女人拒绝过他。
“真是不巧,那我下次再来拜访。”说完,林新烟提起地上的行李,转身离开。
冯季晨惊讶,赶忙追上去拦住她道:“你生气了?”
林新烟脸上并无不快,半分没有生气的表现,她笑道:“林少爷说笑了,我为何要生气。”
冯季晨摸不着头脑,在他的认知里,林新烟的行为就像生气离开,偏偏从她脸上看不出一点怒容,不过他对女人的认知,大多出自那些风月场所,而对他的那些生气离开,也不过是欲拒还迎罢了。
林新烟性格如此,既然冯三爷不在,想必一时半会儿不会回来,她也不愿意空等着,倒不如下次再来拜访,至于住处,既然说不必打扰府上,那自然是去住饭店,如何去聚兴饭店?走一段路叫个黄包车就好。
“这附近可少有拉黄包车的,还是坐车吧,我送你过去。”冯季晨拿她没办法,这也是他第一次顺着女人,司机总是用余光打量着林新烟,想必他心中也是觉得今日的七少爷万分反常。
6.
汽车到达聚兴饭店,林新烟向冯斌道谢。
冯季晨叹了口气,从见面到现在,这都过去多长时间了,她还是毫无反应,只好自己先开了口:“林新烟,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林新烟听到这话,十分惊讶,难道他们曾经认识,可无论在脑海中过了多少遍,还是对他的模样没有印象。
她小心道:“你是?”哦,这糟糕的对白,就像那些个电影中的搭讪开场白,其实她对他说的话没有太放在心上,第一反应便是他在说玩笑话。
冯季晨身体靠在车上,手插进裤兜里,不经意间就把花花公子的习惯暴露出来。
他的确有些挫败:“你还记得七娃子吗?”
“七...七娃子。”她重复,听到这个称呼反而开始认真起来。“好像有些印象...可是在江南?”
“不错。”冯季晨挑了下眉。“就在林家。”
林新烟又仔细看了看他的五官,这下对上了号,不过有些啼笑皆非:“原来是你,时间过的真快,那会我好像才五岁。”又是糟糕的对白,这是什么再见故人,久别重逢的戏码,她在心里默默自嘲。
冯季晨摸摸自己的裤兜,发现压根就没带雪茄,敲了敲车门,想让司机递根给他,话都到嘴边了又咽了回去。“不用了。”
他从车上直起身子,卷高衣袖:“林小姐忘性可真大,我小臂上的这条疤痕可是牢牢记得那年发生了什么。”
冯季晨右手臂上的确有一条细长的疤痕,不过年份久远,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林新烟心虚的笑笑,她完全不记得他这疤痕怎么来的,只能是他说什么便是什么罢。
“你还笑?”冯季晨伸手想要刮林新烟的鼻梁,却被她快速躲开了,他的手悬在半空中有些尴尬。
“冯少爷,如今天色也不早了,因时差的原因,我身体有些不舒服,先回房间了,下次有机会一定登门拜访。”林新烟得体的站着,向他告别。
冯季晨半天不言语,林新烟也不等,对着他点头示意后,便把行李交给聚兴饭店的服务生。
从前台顺利取了她的房间钥匙,308室。
整个过程,林新烟没有一次回头,与他的对话中也一直面带笑容,礼貌而得体,让人挑不出半分毛病,却能把冯季晨气得不轻,偏偏他自己又想不明白气从何来,不好发作,只好暗自吞下,抑或发泄在旁人身上,司机下人自是逃不过,没解气的他直奔夜场,一夜狂欢。
林新烟进了饭店房间锁好门,便把自己丢进柔软的大床上,两个多月的海上颠簸,她早累得不行,脑中只有一个想法,舒舒服服的泡一个热水澡后埋头睡上一个好觉,什么故人重逢,全部抛诸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