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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3 前奏 ...

  •   周末的夜晚总是格外热闹的。

      虽然杭州不比上海的繁华。

      但也可以说是一个不夜城。

      好不容易摆脱了总公司的两个客人。

      叶薰此时窝在自家的沙发里面不想再起来。

      想起后来vincy的表情,虽然没有流露任何的疑惑。

      但是总归会好奇的。

      是啊,匆忙的连自己的手机也没有要回来,就这样急急的转身走了。

      这不是叶薰的作风。

      而vincy从澳洲一直开始就是叶薰的手下,然后又跟着她来这里帮她打天下,怎么会不好奇呢?

      其实后来好好想想,怎么可能会是他的孩子。

      这个名字那么普遍,用的人可能也会多的。

      可自己却被这样一个名字,乱了阵脚。

      叶薰只能苦笑着,只能说自己修炼不够。

      正自讽着,耳边传来手机的铃声。

      叶薰懒懒的捞来手机,是个未知号码。

      于是深呼了口气,调节了一下语气,“你好,哪位?”

      “姐姐,我是涵鑫。”

      叶薰楞了三秒,不经问道:“谁?”

      “涵鑫啦,就是今天你帮我找爸爸的那个小孩子啊。你还给我买热巧克力的,你忘记啦?”最后那个你忘记啦,已经是用很哀怨的声音了。

      叶薰此刻只能反映出四个字,“阴魂不散”摸了摸额头,无奈的回答道:“没有忘记,涵鑫怎么知道姐姐的手机号码的?”

      叶薰想如果回答是vincy的话,星期一回去就炒她鱿鱼。

      “姐姐忘记啦,我借姐姐的手机给爸爸打电话的啊。”

      叶薰突然回想起来,"哦,那,涵鑫这么晚来找姐姐有事情么?"

      “没有啊。”

      “哦,那姐姐挂了啊。”叶薰就等这一句话。

      “啊?姐姐不喜欢涵鑫么?”叶薰的死穴就是撒娇.

      不用说了,叶薰开始头疼起来,只能回答道:“不会啊,涵鑫很可爱的。”

      “真的?”小孩子就是容易相信。

      “恩。”叶薰一边回答着,一边在想怎么快点结束电话。

      自从到了澳洲以后,叶薰已经不习惯跟人闲谈了。

      更不用说煲电话粥了。

      在澳洲叶薰也是有几个死党的,但是都知道叶薰不喜欢聊天,特别是打电话,可以说惜字如金,所以从来没有人会无趣到跟她煲电话粥。

      因为她第一句话便是:有事么?

      如果有人不知死活的,继续跟她瞎掰着,那么她的回答便只能是恩,哦,好。三个字。

      而现在。。。

      “那”涵鑫还没有说完,只听一个男人的声音:“涵鑫,那么晚了,还在打电话?”

      叶薰无来由的心跳加速。

      “没有啦,就是跟先前帮我找你的姐姐说谢谢啊。对了,”然后又对着电话说到:“姐姐,我爸爸要跟你说声谢谢。你等下哦,”

      叶薰立马想拒绝。

      可是电话那边传来声音的速度比她的反应快,“你好。我是涵鑫的爸爸,孟晖。今天。。”

      叶薰只想尖叫,这次手确实比脑子反应快很多,直接关机。

      叶薰只是呆呆着嗦在沙发里面,抱着自己的脚。

      将自己深深埋在两腿之间。

      刚刚他说自己是叫孟晖,是么?

      孟晖么?这个名字就是叶薰吼了一年的名字,到了最后却是连喃喃自语也没有勇气的名字。

      孟晖么?这个名字就是那双眼睛的主人。

      孟晖么?这个名字就是叶薰宁可流落他乡也不愿回来的人。

      而刚刚有个人跟她说:你好,我叫孟晖。

      一定是幻觉,叶薰对自己安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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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是涵鑫的爸爸,孟晖,今天真要谢,嘟嘟嘟。。。”孟晖听到嘟嘟声,便看了一下手机,对方挂机了。

      或许信号不好吧,孟晖想。

      “爸爸这个姐姐声音很好听吧?”

      孟晖望着儿子一副很幸灾乐祸的样子,不经想到晚上走丢的事情,就气不打一处来,直接一个栗子敲在涵鑫头上,“你现在“丢”上瘾啦?”

      涵鑫捂着头,装作很疼的样子,其实一点都不疼的,委屈的说道:“那个姐姐很漂亮,所以多看了几眼么。”

      孟晖一阵无语,这个儿子完全是蜡笔小新的翻版,在街上看到漂亮的女人,便会假装自己是走丢的孩子。然后借机要手机打电话,来晓得对方的号码,晚上回家再借口谢谢人家,这样一谢一回的,便跟人家套上了。

      最后,再摆出一副很乖的样子,介绍给他这个父亲。

      结果就变成了----变相相亲。

      孟晖刚开始只觉得好笑又无奈,但是也懒得约束他,毕竟涵鑫一岁的时候,已经没有妈妈了。

      可到了后来,发现涵鑫好像玩上瘾了,就不得不管了。

      今天在吴山广场,原本是涵鑫说要买一套唐装才带他去的。

      结果只在大门口,这个小子眼睛就开始不老实了。

      孟晖,只能很严肃跟他说明,如果今天再“走丢”的话,关禁闭一个月。

      结果,这个小子照样“走丢”给你看。

      不过,今天见到的那个女子,孟晖不得不承认是很漂亮,而且很有气质。

      只是对方的眼神让他觉得很不安。

      原先见到的几个,最多人家会来一个疏于照顾的白眼。

      而今天碰到的那个女子却是探求,对,就是你交了女朋友以后,她的朋友第一次见你的那种神情。

      从头到尾,从左到右,细细的看了一遍。

      孟晖当时就拎了孟晖鑫说了声“谢谢”,立马走人。

      “啊,对了,那个vincy姐姐给我的”涵鑫好像突然想到什么了,急匆匆的跑进自己的房间,又急匆匆的跑了出来,手里多了一张纸头,塞给孟晖,道“爸爸来的不够早,帮我找你的姐姐,比你看到的姐姐更漂亮,挪,这个是那个姐姐的名片。”

      孟晖真是哭笑不得了,手里拿着名片,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只能瞪着涵鑫。

      可是涵鑫早已经一溜烟的跑进自己的房间关了房门,大喊着说:睡觉了。

      “唉”孟晖叹了口气,摸了摸额角,转身走向客厅。

      曾经有个女人跟他说过:如果是个儿子就要把他养成蜡笔小新。

      如果是女孩就养成小丸子。

      现在他确实把自己的儿子养成蜡笔小新了。

      但是那个美伢却在他转身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

      经过厨房拿了瓶啤酒,名片也就随手的被扔在了案台上。

      关了灯,进了房门。

      静静的坐在窗边喝着酒。

      窗外的天空,许久未见的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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