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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网球比赛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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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点钟,信从睡梦中醒来。睡了那么久,但因为时差的关系,整个人还是昏昏沉沉的。起床,离开房间,看见姐姐已经醒了,正躺在床上玩手机。此刻的姐姐未施粉黛,穿着缎面睡衣,一头长发盘在脑后,戴着一副大黑框眼镜,和昨天利落的都市女郎形象千差万别。不过这正是早些年姐姐和自己同住时的形象,看起来非常亲切。
注意到信,姐姐放下手机和他打招呼:
“早安啊,小信。”
“早安,姐姐。”
“昨晚睡得好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看来姐姐不曾注意到自己半夜又离开过一次,信点点头。
“还行。姐姐呢?”
“我睡得很好啊,就是小信总也不信,都没办法洗澡了。”
姐弟俩想法一样,真有趣。
*
一番推让过后,姐姐先去浴室洗澡了。信则回到房间整理行李。昨天到达巴黎后行李箱还不曾打开过呢。他从箱子里取出洗漱用具,然后找出替换的T恤、内裤和袜子。至于旧的,他没打算洗——其实是不愿意在姐姐面前晾衣服——就一并装进塑料袋里塞进箱子角落。
外套和牛仔裤没脏,可以再穿。放护照和钱的小包也安然待在该待的地方。行李整理完毕,他的视线落到床边小桌上的那张门票上。
“等姐姐出来了,要问问她上面的法文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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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呀,这确实是网球比赛的门票,不过不是国际大赛,只是一场法国国内比赛的四分之一决赛。”
“什么叫四分之一决赛?”
信这么问,姐姐一脸惊讶。
“亏你还是男孩子呢,连这个都不知道?四分之一决赛就是八进四,赢了的就是四强了……”
“哦……”
“你难道不看体育比赛吗?”
信耸耸肩,从姐姐手中拿回门票。
“不过这票你从哪里弄来的?”
“昨晚散步时捡的。”
“那还真巧,比赛就在今天举行。”
“是吗?”
姐姐点点头:
“下午两点,地点在卢森堡公园那边,离这里不远……你想去看看吗?”
“算了吧,又不是我的票。”
“不是被你捡到了嘛,就是你的了呗。”
信摇头。
“算了,随你吧,反正不是什么大比赛。”
姐姐抬起手揉了揉信的头,叫他快点去洗澡,不要浪费了难得一次的巴黎时光。
*
姐弟俩来到外面,首先去了和昨晚不同的一家小餐馆吃早餐。餐后两个人各自喝着咖啡,就接下来的去处闲聊了起来。
“姐姐打算去购物,小信要陪我一起吗?”
“可以啊,帮你拎包什么的。”
“别说得这么惨啦,”姐姐笑起来。“我知道你更愿意自己闲逛吧,姐姐就不难为你了。”
“那好吧……”
“那我们就各自行动,晚上在酒店会合。”
“行。”
“要是遇到外国人,说英语也行,好多地方也可以使用支付宝。”
“好啦,”信也笑了。“姐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了。”
姐姐轻轻捶了信一拳。
“还不是担心你嘛,”她说。“人生地不熟的,再被坏人拐跑了……”
信想说自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但这话在背着Gucci皮包的姐姐面前好像没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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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首先去的地方是莎士比亚书店。
这大概是巴黎最负盛名的书店了。他在海明威的书里第一次读到这里,那是在一站之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美国的作家们漂洋过海来到巴黎定居,而英文书在法国那么昂贵,于是有一位年轻的美国女人开办了这家莎士比亚书店。半是书店,半是图书馆,一直开了二十多年,直到二战的炮火迫使其关闭。
此后,美国女人的后人在书店原址附近又开了一家新的书店,仍然取莎士比亚书店这个名字。莎士比亚的才华无可置疑,可以说这四个字就是文学的代名词,而书店本身无比小巧,是一座二层小楼房,两层都塞满了书,人们可以身处其中阅读,当然也可以花一点小钱将心仪的书带走。
书店的墙壁上挂着许许多多大作家的照片,书店的氛围好似旧时候的沙龙,甚至书店里还设有床位,如果你暂时居无定所而又爱书成性,莎士比亚书店是欢迎你去那里暂时留宿的。总之在巴黎,信最想去的几个地方中,莎士比亚书店是位居首位的。现实也果然没有让他失望,书店的氛围非常好,纸张和幽默的气味浓烈,人们又都在埋头阅读。时间仿佛在其中静止了,穿越几十年的岁月将他带回战争年代。唯一可惜的是店里没有卖中文书的,但他还是买了一本莫迪亚诺的《青春咖啡馆》,权当做是纪念,可比姐姐的迪奥香水便宜多了。
离开书店,他继续在街头闲逛。白天的巴黎和夜晚截然不同,但某些印象是共通的,那就是优美,以及悠闲。他是游客,他的口袋里又有钱(姐姐说得不错,好多小店里都可以见到熟悉的汉子指示牌,上面写着支持银联和支付宝),这让他感觉很轻松,一点也没有独自身处异国的恐惧。
*
在漫无目的的游荡中,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中午他去麦当劳吃了一顿午餐。麦当劳原来这么方便,在北京时不觉得,可一来到国外,在语言不通,看不懂菜单上的菜色时,麦当劳就成了首选。又便宜,一份午餐套餐只要六欧元,包括汉堡、薯条和可乐……
填饱了肚子,某种茫然无措再度向信袭来。他呆坐在椅子里,看着周围洋溢着欢声笑语的人们,忽然不由地质问自己到底在这里干什么。特意来一次巴黎,就为了买本原版书,吃顿麦当劳?他不知道自己陷入了旅行者常有的怪圈,那就是总觉得玩得不尽性,没把这个区域的所有风景都看透。
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一个人一辈子生活在巴黎,也不可能对巴黎了如指掌,何况他这个异乡人?对自己要求太高,总是不能满意……有上进心是好的,可是未免太折磨自己,不如放开心思,让自己好过。
他伸手摸向牛仔裤口袋里的门票。
刚才出门时,他下意识地将门票揣在了身上,尽管他没有一丝一毫去看比赛的打算。而现在他有些改变主意了。两点钟开赛,如果提前一刻钟进场……
现在是十二点十分,还有一个半钟头时间可以供自己犹豫。不对,算上从这里去赛场的时间,也就一个小时……
最后他决定去看比赛,反正也没有别的事做。
*
凭手里这张捡来的票,倒也真能够入场。当检票员和蔼地将半截票根交还给信,他心里还在怦怦直跳。万一是假的怎么办?万一要检查身份证呢?现在总算安下心来,心想这次赚到了,因为在赛场外的售票处,他看见一张球票最便宜的也要二十欧元,是三顿麦当劳午餐的钱了。
而且,出乎信的意料,观众席上观众还挺多的,约有两三千人吧,几乎要把场地坐满了。姐姐说法国是热爱运动的国家,尤其喜欢网球和自行车,看来果然非虚。仔细打量周围的观众,大多拖家带口,或是一对对情侣,像他这样单独来看比赛的实属少数。阳光炽灼,好多人都戴着墨镜。他没有墨镜,被晒得口也有些渴,这时想起入口处的小亭子里有卖矿泉水和墨镜的,边一边感叹人家考虑之周到,一边起身去买了墨镜一副和矿泉水一瓶。依云牌的矿泉水,国内要买十几块一瓶,在巴黎反而只要一欧元,味道却更鲜美,真是怪事一桩。
信不禁微笑起来,心想自己办得这叫什么事:看比赛没花钱,却莫名其妙花了十欧元买了副墨镜。
也许生活本来就无理可依吧,所以才更有趣。
*
选手出场了,各自坐在准备席里,由于正好面对信的座位,他可以清楚地看见两人的样子:都是白人,感觉上一老一少,左边那位三十岁上下,金发,表情凝重,脸上镌刻着深深的法令纹;右边那位则很稚嫩了,看起来顶多二十岁,一头纳达尔式褐色长发,穿着白色的网球衫和黑色短裤,手腕上缠着一圈胶布。两个人都高高瘦瘦的,印象中的确网球选手各自都挺高,是不是因为个子高臂展长,打起球来更舒服?
而且很帅,哪怕是左边那位,如果换上一身西装,恐怕也是男装杂志封面模特的程度。运动可以改变人的外貌,这真不是开玩笑的。而信呢,他几乎不曾做过任何运动,所以姐姐说他帅气多半是敷衍自己了。
他也是第一次看网球比赛,对网球规则一窍不通。但见到这两位正在做着赛前热身的法国选手,他的心里忽然莫名激动起来,热血翻涌。这两个人会是怎样一副光景呢?他忽然忍不住想看看了。然后,趁着比赛尚未开始,他赶紧拿出手机搜索网球比赛的规则,比如怎么计分啊,场地上横横竖竖的白线的作用啊。虽然挺复杂,但到底他是文科生,所以一看就弄懂了。
原来如此,信想,网球比赛也挺有趣的,打球的人又这么帅,难怪高中的班上有那么多女生喜欢《网球王子》。说起来,曾经还有女生问信是不是会打网球来着,那时他一头雾水,此刻心里一片空明:原来那个女生喜欢自己啊,而自己却傻乎乎地对此一无所知,徒然伤害了那个女生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