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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那是在一个有着柔和的风淡蓝的天的青春时代,那年的林芳华还是一个自认为很成熟的孩子,一个尚未踏出大学校园的稚嫩丫头。
      和大部分处于同年龄阶段的女生一样,平时爱一个人默默的做着一些单纯美好却不切实际的梦。不同的是,林芳华是一个比同龄人要成熟又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女生。
      极度到什么程度呢
      就是宁可拒之千里,也绝不让自己受伤。
      特别针对男生。

      在她看来,女生是听觉动物不假,
      而男生们,同样的会抓住一切可以利用这点的机会变着法儿的说着一些自己都不一定相信的情话。
      最可悲的是,
      处在这个青春正盛的这群男青年却完全没有要为自己言语负责的想法。

      然而这只是林芳华个人在22年不长不短的人生旅途中的一点总结。
      她本人并没有什么实战经验,大多的信息都来自于周围一群打着“爱情至上”口号的女同学们。
      看着她们在一段段的恋爱经历中,
      屡战屡败,
      再屡败屡战。

      其实林芳华并不是否定男性整个群体,她与世无争的淡定性格并不太符合,也确实并没有太多女权主义的思想。
      她只是觉得爱情这种东西像是毒品。
      一旦沾染上了便会生瘾从而不可自拔,但事实却又只是你骗我我骗你的情话编织起来的假象。
      耗时耗力,并不是她这种普通家庭出生却又背负着养父母厚重寄托的人所需要的。

      她相信世界上有“你爱的人正好也爱你双方性格兴趣脾性都很相投既是最好的朋友又是亲密爱人”的爱情, 她只是不相信她会那么幸运的遇上而已。

      或者说,她可以等,等到那个人的到来。

      在此之前她绝不要去进入一段漏洞百出矛盾不断却要自欺欺人的去营造氛围的关系中。

      她那时一直觉得她的爱情一定是完美的,纯粹的。会像春风吹拂面庞那样,淡淡的,暖洋洋的。

      “我不想谈校园恋爱”当室友天蔚第五次受人之托给她“牵红线”的时候,林芳华终于无奈表态。
      天蔚是集体6人宿舍里,和芳华关系最好的。在这个全国数一数二的高校里,每日穿梭来去的学生们不是成绩拔尖的,就是家里有关系有背景的。所以多数人都会有一点点的傲气,特别是美术学院里的一群精致时尚注重外表的女生们。而芳华这种与世无争的性格,让从小养尊处优的天蔚在接触没多久就喜欢上了。最主要的是,林芳华还特别的美。
      俗话说物依稀为贵。用一开始天蔚的话来说,像芳华这种长得好看还这么随和的姑娘太少了一,自己要好好把握。

      “哎呀,好芳华,他是我哥们儿,就想请你吃顿饭,我都答应他肯定能把你带过去了,给个面子嘛?”天蔚一边拉着林芳华的胳膊晃啊晃,“整天看你的这些书有什么劲嘛,就当是出去放松一下好吧?”
      “大小姐,你的哥们儿也太多了,不能我每个都要去应付一下吧。”林芳华一脸苦笑,“再说了,您是白富美,将来毕业了钱途无量,我还得考研将来好凭文凭养活我自己呢。”
      天蔚一看林芳华的脸,就知道肯定没戏。平常她这个好闺蜜都挺好说话,就是一说到这方面就一脸的拒人于千里的样子。
      “你不会…是喜欢女的吧?…………你该不会是喜欢我吧!!?”
      天蔚双手交叉于胸前,佯装一脸戒备。半天看林芳华没出声,
      “你总这么拒绝追你的人,将来肯定要栽在一个让你欲罢不能的男人手上。”

      林芳华继续写笔记,心想:姐这辈子都不会对男人这种生物欲罢不能。
      其实林芳华也没有特别想考研,只是觉得多看些书总归是有好处的。反正读研了将来比较容易进学校当一名教师,这也是她的养父最希望她从事的职业 ————安稳、有面子。

      “林林~你就答应吧,就当我请客吃饭,你不要再这么逃避啦。”
      “谁逃避了?”林芳华一个白眼过去。
      “那你答应咯,晚六点,我来接你,在图书馆等着我哦~”天蔚一边说一边跑走了。
      林芳华自己摇了摇头,没想理她。所以当傍晚天蔚来图书馆的时候,林芳华一脸错愕。可最后还是被天蔚拉去了茶吧。
      到了那儿,林芳华才发现不止一个男生,她狠狠得瞪了一眼她的好姐妹,然后瞟了一眼那两个男生,一个一身运动装,看起来好像很阳光很活泼,另一个坐在那,没什么表情,还挺眼熟。
      那个阳光的男生一见到她们,就站起来,冲着她们挥手,
      “哎,天蔚,这边。”
      接着又对着林芳华,害羞的笑了笑,挠挠头,伸出手,“你好,我叫朗健,谢谢你能来。”
      林芳华礼貌的跟他握手,“你好,朗健。”然后她就看到这个应该有一米八几的大男孩,刷的一下脸红了。

      林芳华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又向旁边那个依旧坐着眼睛瞟着外面一声不吱的男生看去。
      “哦,他是我的朋友,陪我一起来的,我们寝室的,你们应该认识他吧。”
      “哎呀,陈三少爷谁不认识啊。”天蔚抢着坐到了里面靠窗的位置,朝着朗健挤挤眼。

      林芳华看在眼里,心想,得,和她一起来的这个大小姐也是有目的,那就好,她就不用纠结怎么拒绝朗健而不至于尴尬了。
      但即使项林芳华这样对校园男生不感兴趣的人,对陈必这个名字还是有所耳闻的,传言说他的家族在国内外都很有地位,长得又出奇的帅,最重要的是IQ还高,高三以前都是在国外长大,他的知识早就超过了大学水平,当初回国参加高考是因为他爷爷是一个爱国人士,觉得不能忘本,希望自己的孙子能够回国接受几年教育,之后有意接手家族在国内的事业。
      但今天林芳华觉得他看起来也没有说得那么夸张,除了长了一张一眼难忘的脸,估计别的也应该或多或少会有些夸大其词吧。但是真的是很干净的男生,林芳华心想,干净到让人觉得很安心,穿着一个很普通的衬衫,一个肥大的牛仔裤,一点也不像别人说得那样那么出风头的样子。
      “要吃什么?你们女生先点吧。”朗健把菜单递过来。
      “我要一份意面,一杯红豆奶茶”天蔚把菜单递给林芳华,“你呢?”
      “一杯这个,乳酪味的利口酒,再…一个七分熟菲力。”说这把菜单推向对面。
      “我要一杯醇咖,再要一份八分熟黑椒,必哥...哦,陈必你呢?”
      “一杯利口酒,再一个七分菲力”说完瞟了一眼林芳华,“为什么喜欢利口酒,这种奇怪的口味一般很少会有人喜欢。”
      林芳华头也不抬:“没喝过,听名字觉得很特别想尝试一下。”
      接下来的整个饭局,全是天蔚和朗健两个人,一直在不停地提问题,林芳华和陈必时不时的回答,最后天蔚硬是拉着陈必先走了。原本不怎么热捞的气氛更尴尬了。
      “吃完就走吧?”林芳华实在觉得继续坐着没什么意义。
      “好吧,看看别落下东西。”
      “那个手机是谁的?”
      “哦,这个是必哥的,陈必的......对啊,你拿去给天蔚,让他还给陈必好了。”
      “哦.....”林芳华实在觉得这个做法有点幼稚,并且一个男生居然会这么八卦,也是很有做gay的潜质。但她不想深入讨论这个问题,因为他觉得这样会更幼稚,所以只是敷衍着答应了。心想回了寝室再好好找天蔚那个死丫头算账。
      结果天蔚临时有事回家了…林芳华现在觉得自己有怨没报就算了,还有个手机这块烫手山芋在,不过芳华也没多想,她觉得也不是她没手机,着急的一定不是她。
      她把手机放在了天蔚的桌上,本想着过几天等天蔚回来让她大小姐再还好了。没想到当天晚上手机主人就加了她□□。
      林芳华没想到会是陈必,就发了个问号过去。
      “哦,我是陈必,我的手机在你那?”
      “嗯,怎么还你?”
      “明天吧,晚上下课我给你电话。”
      “嗯好。”
      “那你电话......?”
      “***********”
      “嗯,那谢谢。”
      “不客气。”

      第二天傍晚,陈必给林芳华电话的时候她正趴在自习室里睡觉,一脸惺忪,就这么跑出去了。
      “你的手机。”
      “哦,谢谢。”
      “那我先回去了”
      “有空么?”
      “.............”
      “我请你去喝酒吧?”
      不知道是他的邀请很特别,还是她真的想喝酒,林芳华鬼使神差地就跟着这个才见两次面的人走了。
      去了那个酒吧,才发现是个很静很静的慢摇吧,林芳华虽然一直被说漂亮,但不是那种俗气张扬的漂亮,是那种脱俗的美,和她的性格一样,还有点冷冰冰的。所以酒吧这种地方她是一直很不屑的,也从来没有来过。但今天这个慢摇吧让她的心情很好,很放松,黑漆漆的,不会有人注意你在做什么。
      “一瓶purpleliqueur,再一个果盘,谢谢。”
      等酒上来可以后,林芳华才发现这酒真的很美,一种低调的奢华。尝了一下才发现和那天的利口酒味道很像,甜但不腻,很香。“这也是利口酒吗?”
      “嗯,对啊。好喝吗?”
      林芳华点点头才发现对方好像没再看自己,“嗯,感觉很好。你好像很喜欢这种酒?”
      “对啊。”
      “为什么?”
      陈必一口喝完杯里的酒没有说话,林芳华也就没再问,但是从他喝酒的方式,好像也没有要停下来的迹象,好像有什么要发泄的事情,可是林芳华觉得这种酒应该是要细细品味才好。

      卡座前面的舞台上有人在弹吉他,林芳华不知怎么的,突然很想唱歌。鬼使神差地,她走到舞台前,和吉他手说了几句话,坐在中间的圆椅上,缓缓地唱歌。
      \"oh,misty eye of the mountain below,
      keep careful watch of my brother\'s souls
      and should the sky be filled with fire and smoke
      keep watching over Durin\'s sons
      ... ... ...
      if this is to end in fire then we should all burn together
      Watch the flames climb high into the night
      calling out father ohh
      stand by and we will
      watch the flames burn auburn on the mountain side.

      and if we should die tonight
      and we should all die together
      raise the glass of winefor the last time
      calling out father ohh
      prepare as we will
      watch the flames burn auburn on the mountain side
      desolation comes upon the sky
      now i see fire
      inside the moutain
      i see fire
      burning the trees
      and i see fire hollowing souls
      i see fire blood in the breeze
      and i hope you remember me
      ...... ...... \"
      陈必看着舞台上的这个女孩,一首中性歌词的歌,经她的声音一润色,多了一丝空灵,原唱虽是男音,经过她的中低音,一点也不逊色,反而多了一种似悲似仇之感。很有感染力,像是要唱进人的内心。
      林芳华从舞台下来的时候,陈必好像已经有点喝醉了,因为他一直在盯着自己看,好像要看出点什么,直到最后,他把头枕在了她的腿上,林芳华心中翻着白眼想这难道是传说中的借酒撒泼乱占便宜?伸过手去拍了拍他,结果被他一把抓住,贴在自己脸上。林芳华手长脚长,无论什么时候手脚都是冰凉的,贴在陈必喝多的滚烫的脸上,顿时有种异样的感觉。

      “你没事吧,你有点喝多了,要不我们先回去吧?”林芳华想要抽开手,可是却被抓得更紧,
      “陪我呆一会吧,今晚不回去了可以吗?”
      林芳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她通常是不能沾酒的,一杯红酒就醉。此时也喝了不少,脑袋懵懵的,只能呆呆的坐着,也没想着要反抗。如果按照平时,她早该起身就走。
      听着吉他声,小口的吃着水果希望能清醒一点,也确实慢慢见效。芳华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出来,弄得现在进退两难,明明只是还个手机,开始就不该答应天蔚去见那个什么朗健。

      林芳华醒来的时候躺在酒吧的沙发上,陈必坐在他旁边,看着她。
      “几点了?”她揉揉眼睛,看了看手机,已经早上六点半了,“我该回学校了。”
      “一起吧,我也回去,”陈必看着她,“对了,你们寝室的同学又给你打电话,我帮你接了。”
      林芳华心里大叫不好,宿舍那群人回去肯定又要鸡婆了。
      “昨晚对不起,心情有点不好,拖着你一直陪我,下次有机会补偿你。”
      林芳华听到他这么说,笑着推脱,心里却想,大哥,你别再联系我就行,我还不想和你走太近,太引人注目。

      芳华正在想着怎样应付那群八卦主,没注意宿舍楼下格格不入的站着一身运动衣的大男孩。
      “hi,芳华,怎么给你发信息你也没回,这么早你是已经吃过早餐了吗。”

      芳华吓了一跳,才注意正朗健站在自己面前,手里还提着几个纸袋。 看到芳华的目光看向自己手里的袋子,朗健举起手在芳华眼前晃了晃
      “我不知道你已经吃过了,给你买了早餐。”

      其实芳华还没有吃,但是她又不想接受朗健的好意,只能笑笑,“对啊,吃过了,你留着自己吃吧。”
      朗健显然没想到自己守株待兔依然错过了约芳华的机会,上周他第一次是在活动中心见到芳华就瞬间有了好感,起因是院元旦晚会要求每个班都要出一个节目,他唱歌还不错,就拉着班级几个会乐器的一起弄了一个歌唱类节目,原本是可以在宿舍排练的,可是他们住二楼,排练的声音惊动了宿管阿姨,被骂了一顿后就向在大艺团当副团长的天蔚借了活动中心的场地,从此把排练改到了活动中心。
      见到芳华后朗健一直嚷嚷着一切都是缘分都是天意,知道是自己好朋友的室友就更是觉得自己一定能够追到她。
      那天一起吃饭的时候芳华就冷冷的,这两天给她发信息她也没有回,朗健觉得自己应该多制造一点机会,不是说女生都特别容易被感动吗,他准备就从送早餐开始。
      而芳华看到朗健第一反应是头疼。估计是天蔚出卖了她的微信号,这两天朗健给发的消息她都没回,她以为自己已经给了这个男生足够的暗示。没想到他直接找来宿舍了。
      “那个,我还没吃,不然你陪我一起吧。”朗健决定再接再厉,自己给自己制造机会。
      “我刚从酒吧出来,昨晚一夜没睡,现在想回去睡一觉。不好意思,下次吧。”芳华故意把语言说的比较暧昧,她想着,拒绝不成,吓总能吓跑吧,朗健这种单纯型大男孩应该是不喜欢夜不归宿去酒吧的女生的吧。

      果然,朗健脸色变了变,道了声那就不打扰你休息了就走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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