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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修) ...

  •   提到青州头号的说书酒馆,自然要数乐斋楼。不仅茶酒香醇,常驻的说书人曹雨津,也是行业中的头牌。

      据说和擅长攥写野史的红尘笑是知己之交,因此每次说书的内容,必定是红尘笑还尚未流通市上的新作。

      只是近两年来朝中抓“妖言妄语”抓得紧了些,是以红尘笑也只敢写些情情爱爱的故事。

      转型之后,最开始找不到愿意买下原本的书局,只能拜托曹雨津以说书的形式试水,没想到群众的反响倒比野传时热烈得多,红尘笑的名声因此一炮打响,红遍大江南北。

      连带着这曹雨津,也沾了不少光,一跃成为行业中的名人。

      说书这一行,也有行里须遵守的规矩:说书人每日只讲一章,每章只讲一次。一年内,讲过的文本不再重复。若是错过了哪章节,就只得花高价钱把人请到客间,单独再讲一回。

      听书的价钱不贵,每人只需三文钱。贵的是重听的费用,占了酒馆儿收入的大头。像曹雨津这样名气大的说书人,更得有钱人家的青睐,自然就成了各大说书酒馆儿竞相争夺的金饽饽。

      原来的乐斋楼也不过是普通酒馆,不知道花了什么手段招了曹雨津,来听书的人多了,逐渐地也变得有名儿得很。每日赶上曹雨津那一场听书的,定然是座无虚席。

      吾翩也不蠢,为了抢个好位置,一大早就让小厮出门给自己买票去了,还不忘再三叮嘱,得选二楼面向说书台正前方的那一片位置。

      这说书的有规矩,听书的也有门道。这门道的来由,就在于乐斋楼本身。

      乐斋楼从外形看,上下不过三层,和别的酒楼并无差异。但里头的设计就颇为考究了。

      三层楼被打通,正中央立了四米高的台子。入门是楼梯,上到第一个能容下两人并排站立的台阶,便到了一楼,只见左右各是一条宽敞的半环形廊道,通到正后方连成了一个圆形,把台子圈住。廊道后是一排排长几矮凳,供人入席。

      楼梯往上一层便是二楼,隔着一定距离依次摆放着几十张方桌,上面摆着用珍宝盒盛着的一小份瓜果,围了一圈儿。视线平望,正好能看到说书人坐的位置,不偏不倚,刚刚好。

      而三楼就是装饰更为精致的单间,供需要另外重听的客人准备。据说还放了软塌,若是听乏了,也可作稍微的休憩。

      这三层楼的价钱也是按着层数由高至低地排了下来,单的一层楼之间价格也是不一。正向说书台的位置比两侧稍贵,说书台背对着的后方一片儿座位,便是最便宜的了。

      吾翩选的正是颇有身份的人才坐得起的那一片区域。

      双鱼戏珠玉佩能摆在博物馆,说明绝非寻常之物。混在这些社会高层人士之间,他们见的宝贝多,或许会有人知道玉佩的来头。

      落座后,吾翩打量了四周,左侧是一精神矍铄的大伯,身后两名黑衣壮汉,想来是极有来历的,身旁坐着一浓眉大眼英气十足的红衣小公子,十三四岁的年纪,正用筷子夹起一粒花生米,然后放手心里朝天一抛,再用嘴兜住。嚼的时候还摇头晃脑的样子,极为可爱。没忍住,不由得又再多看了两眼。

      那少年似是察觉到,朝这边瞥了一下,恰好把偷瞄的吾翩抓了个正着。

      为了掩饰当下尴尬,吾翩假装看不见一样,立马把视线转到了右方。只见一肥头大耳的地中海油腻男人半拥着一位娇媚可人的女子,那女子像是没腰的水蛇一样,正往身旁的男子怀里拱,任由那双满是肥肉的手在自己身上游走,目送秋波,嘴角含情。

      “伤风败俗,恶心恶心!”吾翩嘴角扯了扯,把到嘴的话吞回了肚子,抖了抖浑身的鸡皮疙瘩,没忍住,翻了个大白眼把头转了回去,见到一口明晃晃的大白牙。

      那小公子正对着自己咧嘴笑得极为开心。吾翩心下不由得更窘迫了些。眼睛左右放不得,干脆低下了头专心致志盯着眼前的果盘子。

      此时说书的开始了,讲的是上京赶考的穷书生荒庙偶遇狐狸精,被吸了魂的故事。吾翩瞧了瞧隔壁,那油光满面的男子也不知听没听进脑子,只顾着和怀中美人互相哄着灌酒,怕是也跟着穷书生一洋,贪了美色,魂都被勾没了。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曹雨津左手木牌往台上一拍,右手捋了捋下巴上那一撮胡子,朗声道。

      不过半个时辰,这一章就讲完了。吾翩听得津津有味,颇有些不舍。刚听完戏,众人也在兴高采烈地讨论着内容,没有要走的意思。酒楼的小厮正好托着一盘子的酒壶和瓜果上来更换,吾翩招了招手,只道留下一盘零嘴就好。嘴上吃着零食,耳朵也没闲下来,听着周围的人聊天,盘算着自己一个小孩,要怎么插话才不显得突兀。

      正在此时,听到一声酒杯摔落的声音,紧接着果盘子酒壶也摔了地上。吾翩扭头一看,见方才还精神奕奕的老伯半个身子趴在了方桌,酒水撒了一地。那公子哥一脸慌张的抓着老伯的肩膀想要把他扶起来。嘴里也没落下:“去喊人!”

      身后的俩侍卫说时迟那时快,齐齐举起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红缨枪,把这一老一小挡在身后,警惕地环顾周围。刚还谈笑风生的听客见出了事,惊吓得连忙起身便要夺路而逃,嘴上哭爹喊娘地叫嚷,场面十分混乱。

      其中一侍卫得了命令,便要从窗口一跃而出。吾翩赶忙喝止:“慢着!我会些医术,或许我能救!”

      小公子猛一抬头,七分焦灼夹杂三分狐疑的脸色地盯着她,“此话当真?”

      靠窗边的侍卫警惕喝到,“公子小心!别着了坏人的道!”说罢长/枪一指,对准了吾翩的咽喉。

      吾翩吓了一跳,连忙举起双手,作投降的姿势嚷道:“我要是贼人我早趁乱跑了!还留下来做什么!”说完看着那红衣少年,怕他不相信,把手举高了些,“你最好还是让我瞧一下,别再耽搁时间。”

      红衣公子点了点头,挥了手让人把枪放下。

      吾翩连忙走过去,凑近了些老伯的脸,打量着,只见双眼紧闭,眼下青黑,嘴角的血带了些紫,应该是中毒了。再用力闻了两下,只嗅到空气中有一股甜糯的味。

      “是五仙教的毒!具体哪一种我不知道,你们得快些把人送去林杏街背后的胡桃巷子,那里有间医馆,找一个叫吾旭的人!这毒只有我爹才能治!”

      一听这话,红衣公子当下脸色一变,只急吼道,“迟二迟三,快!抓紧些!把爷爷送过去!”

      得了令,只见两位壮汉一人一边把老伯扶起来,闪身一跃,从窗台跳下。

      吾翩见这一幕,顿时吓得惊魂未定,跑窗边一看,一辆马车早已卷着尘,飞驰了出去。

      “敢问姑娘何人,今日相救之恩,迟某定当涌泉相报!”

      “火烧到眼眉毛了,还说这么多有的没的,再说救你爷爷的人不是我,要道谢,也等人救回来再说。”

      说完也不管身后的人,急急脚就往外跑。自己的医术也就半斤八两,只是前日学制毒的时候,顺带看了些擅长下毒的门派,他们所制毒/药的种类和症状记录。隐约记得中了五仙教毒/药的患者,有三种症状,眼下青黑,血黑呈紫,味甜而腻。

      世间毒/药千千万,吾翩可保不准这毒发症状只五仙教一派独有。心下也跟打鼓一样紧张。

      但想到自己爹可是天下第一神医,就算自己庸医看走眼,想必神医老爹也能把人救回来。

      刚上马车还没坐稳,帘子突然被掀起,那公子哥便闪身跳了进来。

      吾翩吓得猛然跳起,“嘭——”的一下撞上车厢顶,痛得捂住头鬼叫了一声。

      闯进来的人也被这突如起来的一幕吓得保持弯腰的姿势愣在了当场。两人大眼瞪小眼,一下相顾无言。

      这时,车帘又被掀开了一角,露出半张脸。只是阳光全然被小公子挡在了身后,吾翩看不清是谁。

      “小姐对不起!小的没反应过来,让不速之客上了车!小姐清誉被毁,小人罪该万死!”说完,又立马悲愤地喊道,“请这位兄台速速下车!否则小人只能去喊官老爷来了!”

      那公子听罢,一屁股就往吾翩旁边的空位置坐了下去,抬起右手,食指一曲,轻轻敲了两下车壁,轻飘飘地道,“今日这辆车,这个位置,我坐定了。你若是想报官,劳烦先将我送去你家医馆。我在那儿慢慢候着你把官老爷请来,你看如何?”

      小厮没想到对方如此厚颜无耻,义正词严的话在嘴边滚了几回,说不出口,只得可怜巴巴地瞅着吾翩。

      吾翩甩了甩手,没好气说道,“算了算了,不就一起坐个马车,又是清誉又是死的,哪有这么夸张。你先把我们送回去吧。这事你不说我不说,没人知道。”

      “错了,还有我知道。”欠欠的声音传来耳边。

      吾翩翻了个白眼,没好气说,“还有心思开玩笑,你的心是不是丢楼上忘带下来了?”

      说完对着小厮努了努嘴,示意他赶紧的驾车离开。小厮一脸痛心疾首的表情,见自家姑娘又再瞪了自己好几眼,才愤愤不平地放下紧攥在手心里的车帘子。

      “人已经送过去了,急也没用,倒不如放轻松些。”

      吾翩轻哼了一声,不说话。

      “你可真的是个奇怪姑娘。要是别家小姐,早就哭着让我负责,你却一点儿都不放心上。反倒是你的仆人,看起来比你还要着紧。”

      “看来你也不是个好人,明知道清白对姑娘家的重要性,还招呼都不打就爬上我的车。”

      “事出有因,你也看到,方才我家的车先走一步,没法,只能坐恩人的车顺路过去了。”

      “呸!我的车可不能白坐,一次一两银子!”

      红衣公子没想到吾翩会说出这样惊世骇俗的话,顿时拍着手掌笑开了怀,“你可真是有趣!”眉眼弯弯地看着吾翩。

      吾翩被看的有些不好意思,想了想自己刚才说的话,好像也不太像古代姑娘家能说出来的,又羞又窘,心下提醒自己言多必失的道理,便不再理会,扭过身撩起帷裳,只看车窗外的街景。

      红衣男子也不管,继续说道,“若没听错的话,方才恩人同自家小厮说的是‘送我们回去’,既然都是我们了,为何还要分清彼此。这银子,应该不能作数。你说是不是?”

      吾翩气鼓鼓,扭过头,“是是是,我说错了,是送我和一只面皮厚得跟城墙没俩样的猪回去。”

      “做你家的猪管吃管住么?”

      “做我家的猪只能被我吃!我要清蒸,油炸,焖煮,还要爆炒!猪蹄子卤了,猪肚子拿来做胡椒猪肚鸡汤!猪肠子还要剁碎了煮粥吃!半肥半瘦的猪肉还可以做东坡肉!”

      吾翩一边说,一边掰着手指头一边认真地数着,说到上辈子最爱的东坡肉的时候,还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这小动作可没逃过隔壁人的眼睛,当下笑声便更是抑制不住。“除了这东坡肉,胡椒猪肚鸡汤和那猪蹄子猪肠子的吃法我还未曾见过。”

      “那你可就没口福了,那几样也是非常好吃的。”

      “这样好了,反正我家宅子也在胡桃巷,你得空了带我去我没吃过的这几样东西,等我回长安了,我带你去吃全长安城最好吃的东坡肉,好不好?”小公子说这话时,凑近了些吾翩。

      吾翩本来想说,这几样菜在青州可是吃不到的,只是一偏头,看到一张盛满笑意的脸,眼睛里高兴劲藏也藏不住,像倒影了洒落一地的细碎钻石,闪烁着盈盈光芒,让人把持不住,只想陷进去。

      一声伴随勒马发出的嘶叫声响起,吾翩回过神,原来是到医馆了。

      小公子起了身,“我叫迟炎”,半侧了头,撞进吾翩的视线里,“你叫什么?”

      “吾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第六章(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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