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二章 真相可能比 ...

  •   邵楠第一次见林北时,他十分憔悴,看见邵楠,他又重复了一遍那句没人信的话:“我真的没有杀人。”只是语气有些软弱。
      “恩。”
      “我没有叫那个陪酒小姐,只是点了一个果盘,有罪了?”
      “恩。”
      “如果我是凶手,我杀了她之后为什么不跑?我手里拿着刀,躺在那里等你们来抓吗?!”
      “恩。”
      “我.......我说,你给句话行吗,‘恩’是几个意思?”
      “你继续说,我在听。”
      “啊?哦.......我的意思是,我真的没杀人,我都不认识她!”
      “你认识她。”
      “我.......”
      “你认识她,这半个多月你一直去‘不梦’,不是因为你失恋了,而是因为她在这家KTV上班,你经常去是为了看她。KTV的老板说你人很大方,经常来,经常点酒,经常点写果盘。木晴有两天因为身体不好请假没来,而那两天,你也没来。我特意打电话问了你之前在美国的女朋友,她虽然不愿意多说,但她提到,你们是因为不满意家里的安排才走到一起的,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喜欢,所以你这边出事,她也没必要配合我们调查,因为她不是重点。”
      “你是负责这件案子的?”
      “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邵楠,在这工作八年了,没破过什么大案子,但一直都在努力,这件案子我会负责到底,也请你配合我。”
      “周朗呢?他和你是一级的吧,他没参与查案?”
      “你的老同学为了避嫌,请假回家了。”
      “那好吧......我承认,我的确认识木晴,但不是你想的那样。”
      “哪样?”
      “变态,跟踪她,暗恋她,趁她进来的时候想欺负她,她反抗,我失手杀了她......呵呵,你们警察都是这么判案的。”
      “我到目前为止,还不确定你对她是什么心理,而且我相信想知道这些也不难,但我很好奇的是——你明明认识她,为什么一开始一直在否认?”

      邵楠并不知道林北心里打着什么算盘,但他潜意识里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林北不会是凶手,至少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邵楠为他争取额。上面的人同意让林北协助邵楠办案,但身份证,银行卡等有效证件必须扣押在警察局,并且要二十四小时监控他。
      “她的尸体呢?”林北一出来就好奇地问。
      “前几天送回家了,估计已经埋了吧。”
      “没有抢救过来了,应该也没隔多长时间,怎么就死了呢......”
      “被发现的时候,她早就死了,心脏上是致命的一刀,其他的刀上都没有击中要害。从刀伤可以看出来,凶手似乎很业余,又或者,一开始并不想杀她。”邵楠边说边似笑非笑地看着林北,但令他奇怪的是,依照林北的性格,听他这么说,他的正常反应应该是跳起来说:“你干嘛这种表情看着我,什么业余,什么一开始不想杀,你还是不相信我?我真的没有杀人!”可是这一次,林北似乎很惊讶。
      但林北没有说出来,他似乎在努力地回想着什么,确定这什么,随后他又摇了摇头,接着问道:“她的尸体在什么位置?”
      “由于凶手并没有擦拭血迹,所以就现场观察来看。她当时身中数刀,倒在离你不远的沙发上,然后慢慢地爬出去想呼救,但凶手等她爬到门边时,一刀刺入心脏,造成她当场死亡.......”说道这里,邵楠自己都愣住了。
      林北替他问:“为什么,既然已经刺了她那么多刀,为什么非要等她爬到门边在给她致命的一刀?换做任何人都应该直接杀掉她,又何必浪费时间让她爬到门边再动手?而且最后一刀正中心脏,看起来不像是业余的吧。”
      “你是当事人。”邵楠提醒道。
      “当时我喝多了,而且我已经晕了,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么只有一种情况了。”
      “凶手刺了她很多刀之后,并没有再关注她,而是有别的东西转移了他的注意力,等他回过神来发现时,木晴已经爬到门边了,他这时才反应过来,于是一刀结束了她的生命。”林北替他回答了。
      “但不管怎么样,凶手一开始就准备要杀她。”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事情重要到能让凶手放下手里还有一口气的女人?再说他为什么一开始不杀她?木晴在反抗?在求饶?还是在谈判.......”林北继续说。
      “你思维挺好的啊,当初没想过当警察?”
      “看见周朗累得像狗一样,我就没什么想法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章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