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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巧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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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见过比我更爱吃甜的女子,至于男的,就更不可能了。
有钱时吃名牌:德芙,吉百利,金帝……每天一百克,雷打不动。囊中羞涩时候,金丝猴,还有些杂七杂八不知道牌子的我也可以屈就。
书上说,巧克力会刺激脑部产生一种激素,让人有幸福的感觉。
我以为把这说成是“错觉”会更恰当。
小时候家里没有钱,其实现在也不见得有,那时候吃颗巧克力很难,一般都是在别人家里得逞。
我一直都觉得,所有的大人都是对别家的小孩更好些。
那时候最多见的是“巧克力豆”,严格来说那并不算纯粹的巧克力,因为还有糖衣。还有一种外皮包着糖衣芯子里又嵌了花生仁的,是我长久的噩梦——我必须用牙齿先去掉糖衣,咬下内层的巧克力再把最讨厌的花生仁吐得能多远就多远,简直就是天堂地狱来回的折磨!我从没有耐性像别的小孩子那样捻起一颗来,放进嘴里慢慢含化,享受那长长久久的甜蜜。
我看不起他们那种小家子气的吃法,我觉得他们都没有真的在吃,他们舔阿吮阿泯阿,就是没有一个像我这样,真真正正“吃”巧克力的人。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巧克力融化在嘴里是什么感觉,我都是用咬的,像吃米饭馒头那样扎扎实实地大嚼。
也许吧,暴殄天物是我的天赋,从小到大,一直如此。
我一口又一口,吃得咬牙切齿,嚼的毫不犹豫。我不是暴力的人,但我实实在在是名最粗暴的女子。
再不去想那个让我一个人哭着吃那些尝起来令人发指的巧克力的残忍家伙,还有分手以后他对我千奇百怪的不好。
我永远都不会再问他为什么不肯再对我好.
难怪有那么那么多的巧克力,原来他是立定决心,把这一辈子该给我的分量一次买足,有那么多的巧克力把我埋的密不透风,我又怎能再有余力,伸出手来挽留?
那以后再没人肯买巧克力给我。他们给我眼泪,给我痛楚,给我刀枪棍棒,把我调教的水火不侵,却偏偏,连一点点甜头都不肯给我。
我就自己买给自己吃,人活在世上,能自己哄得自己高兴,才是最实用的本事。我常常把巧克力分给别人,也许心事不可以分享,但巧克力可以。
日前经过山师东路,那里有家店卖真正手工巧克力,五六十元一百克,样子讨喜,小巧而尊贵,盘衡许久终于没买,我是学生,背后又没有金山银山,再不然,巧克力山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