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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不认得我了吗 最难过的不 ...

  •   周五的晚上,我都要拖着向左和我一起回家。这是老爸的规定,周末一律不准在外面住,生怕我们俩出去鬼混,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对于这件事情,尽管我俩多次抗议,但——都无效驳回。
      又是一个夕阳西下,凉风习习的黄昏,天上的火烧云妖娆地扭出各种各样姿态。这是一条商业街,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小区建设起来后,住户也多了起来。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车辆川流不息。大人们一手拎着下班后刚买的蔬菜,一手还在不停地敲打着手机。后面呢,总是吊着个小尾巴,吵着叫着要买冰淇淋。这时候,人们总会看到,一个长发白裙的少女,紧紧扯着一个高个子的清秀少年的衣角,脸上挂着满足的微笑,一小步一小步地走着。夕阳散发出金色的余晖,柔软的光圈打在少女飞扬的发丝上,煞是好看。少年呢?嗯,脸上摆出嫌弃的表情,回头瞪着矮了自己一个头的少女,却不舍得拍掉她的手,只能让她攥着,以乌龟般的速度走着。
      回到家门口,就听到老爸的大嗓门,“哈哈哈哈,老啦老啦!比不上你们年轻人啦!"哟,看来是来客人啦!门没锁,握着雕刻着浮花的门把手轻轻一推,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熟悉的眸子。是他!周屿。那一刻,一种久别的,叫做思念的情绪涌上心头,瞬间将我击溃。
      这么多天以来,刻意遗忘的来自胸口的悸动,那种带着微微苦涩的欢喜,再次袭来······
      张爱玲在她的书中说过,人的一生注定会遇到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当时的我就在想,周屿一定是那个惊艳了我的时光的人。却不曾想,何其有幸,往后的余生里,他也成了那个温柔了我的岁月的人······
      “向柚,这是你周伯伯的儿子,周屿,和你一个学校的,也是大四。上次我带你去过你周伯伯家的,你还记得吧?”老爸笑眯眯地说。
      记得,怎么会不记得,我在心里默念。
      “向柚,你好,我是周屿。初次见面。”依旧是印着logo的白衬衫,但是黑色休闲裤换成了一件修身牛仔裤,妥贴极了。站起来的时候,露出精致的脚踝。一双腿又长又直,直得让我一个女生都自愧不如。感受到我赤裸裸的目光,他轻声笑了出来。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薄薄的唇微抿着,牵起一个很浅的弧度,却不经意间圈出嘴角小小的酒窝。天啊,他有酒窝!对于有酒窝的男生,我是完全没有抵抗力的,好在我还算清醒,摇摇脑袋后,开始局促不安,“你,不记得我了吗?”我开口问他,声音有些迟疑,明明答案很明显,我却还想再次确认,确认他是否真的不记得我了。
      他似乎顿了一下,打量了我几眼后,露出歉意的微笑,“对不起啊,可能是我记性不好,我们——在哪里见过吗?”明明是在询问我,眼神中却不带丝毫好奇的情绪,显然只是出于礼貌地问候。我突然觉得自己这样很没有意思。摆摆手,尴尬地笑笑,“没有,我认错了,初次见面,你好。"原来,他真的不记得我了。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周屿是来替他父亲送贺礼的,老爸的五十大寿就快来了,周家自然会有所表示。今天叫周屿来,无非就是在和我老爸打招呼,以后在商界,多多关照他周振的儿子。
      等我再次从房间出来的时候,周屿已经离开了。我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发呆。整个客厅恢复了以往的宁静,再也找不到,他来过的痕迹。
      我知道,我喜欢上周屿了。二十多年的岁月里,不是不曾春心萌动过,但在我看来,也只是青春期荷尔蒙分泌过多了,时间一长,一切都会淡去。但这一次,我无法说服自己,也不愿意轻易放弃对这个男生的喜欢。我不想成为他人生的一个过客,也不愿他在多年以后,在街头与我擦肩而过时,甚至都不会给我一个多余的目光······
      你喜欢过一个人吗?很喜欢很喜欢那种。喜欢到,想把他占为己有。但是我能做什么呢?告诉他,我喜欢他吗?然而,最难过的不是他不喜欢你,而是他甚至记都不记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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