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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十三章 另一手拿着 ...

  •   迷迭

      对于要不要把仲泉带去参加晚会的问题,越漓殇是考虑了一段时间的。毕竟对于越漓殇来说,仲泉=钟点工+勉强及格的厨师+司机+出气筒,所以对于舞伴这个头衔,越漓殇觉得仲泉不适合。不过后来觉得到时候还要去找一个奴隶来带去参加晚会,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虽然只要一个电话打到王霄,不过毕竟还是要挑选的,而且自己也不想多养几个奴隶了。而且对越漓殇来说,舞伴是必须的,因为第一支舞按照惯例是由学生的领袖式的人物跳的。所以,最后越漓殇决定把仲泉带去。
      “你会跳舞吧?”决定了以后越漓殇便在吃饭的时候问仲泉。
      “会的,主人。”作为侍应,这也是必学项目之一,在王霄里侍应是不能拒绝客人跳舞的要求的。
      “嗯,你去训练下吧,下个礼拜之前练好,到时候别丢我的脸。”越漓殇自己的舞技很好,所以如果仲泉跳不好的话她会觉得很丢脸,而丢脸这件事对越漓殇来说是不可忍受的。
      而对仲泉来说这句话就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不过越漓殇的话就是圣旨,所以在余下的一个礼拜里,仲泉几乎是把所有的空余时间都放在了练舞上面。而不敢在客厅练,因为会影响到越漓殇,所以仲泉只敢在自己的小房间里练。房间的空间很小,而且没有音乐可以放。幸好仲泉在王霄的时候学了很久,也跳过很多,所以他的舞跳得并不差。
      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晚上宴会就要开始了,宴会提供晚餐,所以仲泉不用做饭。越漓殇让仲泉跳给她看,而确实仲泉也跳得不错。之后仲泉被越漓殇带去买衣服,虽然之前买了不少,不过仲泉没有舞会穿得比较正史的衣服。
      当天晚上,越漓殇和仲泉进礼堂的时候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仲泉穿了一套黑色的西装,一条红色的格子领带,简单而大方,而且仲泉长得也很英俊,毕竟能当上王霄的侍应,绝对不会是长得普通的人。再加上刚刚剪得发型,更是锦上添花。仲泉最吸引人的还是一双亮晶晶的眼眸,尤其是在眼眸中充满着顺从,而满满的顺从中却又隐藏着一抹爱恋的时候,更是让仲泉散发着一种吸引人的气场。而脖子上的奴隶环虽然普通,却出乎意料的显得很配。因为宴会的传统,只有奴夫才能和妻主在一起进来,奴隶只能被主人牵进来,所以仲泉的奴隶环上连着一根链子,而链子的另一端则是越漓殇。
      越漓殇穿了一身红色连衣裙,衣服上绣着麒麟中麟的图案。衣服设计也是简洁而大方,不过麟绣在上面则为衣服添加了一抹尊贵的气息,和越漓殇王者的气质相得益彰。越漓殇的长发被简单束起。挽了一个简单的发髻。脚上一双玫瑰红的高跟鞋,更是把越漓殇的美衬托得淋漓尽致。而越漓殇一手牵着链子,另一手拿着上次在倾城买的软钢的鞭子,更是把王者的霸气显露无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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