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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我似乎看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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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回到忻州向师父复命之后,我终日除了习武看书便再无他事愿做,总觉得生活索然无味。唯有在回忆发呆或者梦里贪欢时,才会有重获生机之感。
师父说我外出一趟,魂都丢了,终于在一年之后忍无可忍将我撵出门去,让我江湖历练。
江湖浩荡,何处历练?我想也不想,直奔故地而去。
青山依旧,水流依旧,茅屋依旧。
我推开柴扉,院里的桂树枝繁叶茂,几片绿叶落在我们曾对饮的石桌之上,阳光铺满一院,像是上苍在温柔呵护这一番天地。
这方寸小院,在我,胜过无尽江湖。
越大哥打猎归来时,我已劈好了柴——尽管粗细不均,也已淘好了米——也许过多过少,甚至为他洗好了在盆子里浸泡着的衣服——为了确保洗净我用力过度搓坏了衣襟,但愿越大哥自己会缝补。
越大哥无奈地笑笑,将猎物挂在院前的树桩上,开始着手收拾我留下的烂摊子。
我觉得,我们之间是心照不宣的,我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被越大哥收留了。
9.
茅屋仍是原来的茅屋,只是多多少少因我的到来而有了些改变。
原来堂屋里是没有书架的,渐渐地,我买来的书多了,越大哥便帮我做了一个简易的书架,我将这些五花八门的书籍一一放置好,然后再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打量一番,甚是满意。
墙壁上,越大哥的剑下挂着我的剑,一宽一窄,却也很是和谐。我们常常会在清晨或者黄昏时一起在院中练剑,或者单练,或者互相切磋,在越大哥的指点下,我的武艺不仅没有荒废,而且进步良多。
衣柜里放着一件白狐脖套,那是越大哥猎了狐来找人为我缝制的,山中冬季寒冷,我尚未习惯,越大哥便为我寻得许多保暖的衣物,护我安然。
茶桌上添了一套饮酒的器具,我时时会去酒肆里沽些酒来,在夜里拉着越大哥陪我共饮。只是我的酒量仍旧没有多大进步,时时喝得半醉,赖在院子里不肯进屋睡觉,越大哥总是耐心地将我扶到屋里去,有时我“醉”得走不动了,他会抱我上床,两颗炙热的心隔着胸膛一齐跳跃。
我希望就这样一辈子。
10.
正当我沉浸在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幻想之中时,一夜从醉梦中醒来,我便再也找不到我的越大哥了,他只留下一封诀别的书信给我。
我不甘心就此与他再不相见,便天南地北地去找他。心急如焚,却也坚决不弃。
一个月后,我再次来到长安城。
长街熙熙攘攘,人来人往中寻不到我的心上人。
在昔日的杨柳旁,高楼里,我纵目远眺,却再无熟悉身影蓦然入眼。
许久后,我失魂落魄地下了楼,茫然地随人群而行走。
忽然,不知道被谁推撞,险些跌倒。一双手扶住了我,我道了声谢,抬起头,瞬间便窒息。
眼里的容颜,那般——丑陋,烧伤的皮肤已不见原貌,头发亦因此而东一簇西一簇地蓬乱着,一只眼浑浊不清,鼻梁似已塌陷,嘴巴歪扭,牙齿残缺。
我愣愣地看着他,不知道要再说些什么,甚至那一刹,心里的难受也因这视觉冲击而暂且淡忘。
呆滞片刻后,我呐呐道:“抱歉。”又道,“多谢。”
他摇摇头,“你,保重。”声音沙哑刺耳,但仍完好的一只眼里却流露出近乎温柔的光芒——是温柔吗?或许只是我的错觉。
我点点头,我们擦肩而过。
几步后,不知为何我忽然无端回首,他的身影将被湮没于人海之中,而那背影,却让我觉得——如此熟悉!
是你吗?我惊愕不已,无法思考,亦无法动弹。
再回过神来时,却无论如何再也寻不见那抹夜夜入梦的身影。
11.
十日后,长安街贴出告示,有刺客夜袭国公,国公身亡,刺客被捕,将于七日后斩首示众。
我并无看热闹的心思,仍继续独自一人寻寻觅觅。
我知道,我不应该再这样纠缠不休,越大哥既已做出选择,我又凭何再去束缚羁绊他。可我只是想再见他一面,告诉他,他是我此生挚爱之人,若有一日,他愿重返田园,我必定与他携手共隐。
其实,我只是想给自己留下最后的希望而已。
我穿过长街小巷,穿过朝朝暮暮,却再未遇见越大哥哪怕一抹残影。也许,那日的回首一瞥,只是一个错觉。
七日后,人们都赶去看刺客斩首示众。我坐在酒楼里,看窗外稀稀拉拉的人,近乎绝望却偏偏又怀有期待地等一个人出现。
后来,人们陆陆续续回来了,他却始终未来。
关于那场斩首的讨论声不绝于耳。
“这刺客当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连国公爷也敢刺杀!”
“听说是为恩人报仇,也算是位义士了,可惜了可惜了!”
“听说圣上大怒,定要将那刺客株连九族,但那刺客在逼供时一口咬定自己孤身一人,无亲无故。”
“依我看,是否无亲无故还真不好说,那副可怕模样,八成是自残的,为的就是不让熟人亲友认出自己来!”
“也是,这刺客对别人下得了杀手,对自己也还真下得了狠手,自残成那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虽说圣上命人将他曝尸于市,等人前来认领,但谁会冒着杀头之罪前去认领一个面目全非的刺客呢?”
…………
12.
酒盅落地,我只觉得浑身冰凉,浑身失力,却强撑着最后一丝理智与力气,飞奔到他们所说的曝尸之市。
血仍未完全干涸凝固,我踏着血泊走到那具身首分离的尸体面前,不顾周遭指点,蹲下身握起那冰凉苍白的手,是熟悉的触觉,连掌心的茧也与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这张脸,被烧毁的,明明那般狰狞可怖,但是只要想起那日,从他眼中流露出的一抹隐忍而深厚的温柔,我便觉得,他仍是那样令我心动却又心碎。
“越大哥,我来接你回家了。”轻轻抚过他的双眼,吻上他眉间,让他死可瞑目。
静静地看了他许久之后,我终于抱起这颗头颅,埋首在他胸口,撕心裂肺地痛哭出声。
原来,那时你将我带去林中捕猎,狠心将雌雄双鸟捕杀一只,留下另一只失偶独飞,数日后再携我去看那鸟儿依旧于林间歌唱,便是为了今日死别后的慰藉吗?
越大哥,原来你早已计划好了这一切。抛弃自己,也抛弃了我。
13.
“宁越,徽州人,自幼父母双亡,被恩公宁氏夫妇收养。后宁氏夫妇遭贼人陷害,冤死狱中。宁越忍辱负重,苦练武艺,终得报此不共戴天之仇。”
众目睽睽之下,面对着严辞厉色的刑部官员,我毫无畏惧地将事实真相公之于众。
在朝夕相处的那一年多里,越大哥曾向我透露过的蛛丝马迹,在不断寻找的数月间,我打听到的关于他的一切,将之串联,便是这样一个并不罕见却让我痛彻心扉的真相。
我原只隐约感觉到越大哥身世坎坷,后来才知,他不仅双亲尽亡,连恩重如山的养父母也死得凄惨。国公爷固然可恨,但后来我却更是得知,向来与朝廷交情不浅的我的师门,便是当年奉命逮捕宁氏夫妇之人。是师父,亲手将他们带入狱中。
越大哥应该早就知道这一切了吧,在我为他舞剑之时,他定然已经看出我师承何门。而他并未找师父报仇,是为了我吗?
一定是为了我啊!
“你又是何人?竟敢为刺客强行狡辩,污蔑国公爷!”
惊堂木一拍,我眼中笑出了泪水:
“天理昭昭,越大哥是义勇无双的大英雄!而我,忻州林易,是,宁越的兄弟。”
14.
在狱中时,听说有许多人为我走动,只要我愿意承认自己与宁越只是萍水相逢,其实与他毫无瓜葛便可全身而退。
但我怎能承认呢?
我不仅是他何必骨肉亲的兄弟,也是曾与他水乳交融的爱人,更是,愿与他生死相随的知己。
你隐姓埋名为复仇,我便将你我姓名都昭告天下,因为你是英雄,而我为你自豪;
你毁尽容貌与声音只为保全我,但我又怎舍得让你无名无姓独赴黄泉?
原是想用你送我的匕首自尽的,奈何在入狱时已被缴获。也许,得一个与你一般的结局,也是不幸中的万幸。
在刽子手大刀挥下的刹那,于铮铮寒光之中,我似乎看见了你如初见时一般踏风而来,将我从这个世界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