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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初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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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时分,玻璃茶几上我最钟爱的玻璃杯装着紫笋茶,杯中的茶叶以一种最舒适的姿态舒展着,犹如在吊床上享受午后的阳光。房间里传来Nat King Cole的Walkin' My Baby Back Home。我躺在沙发上感受着面膜的滋润。说出来不知道会有多少化妆品生产经销商对我咬牙切齿,商场柜台上那一罐罐包装精美的面膜,我从不问津,我不是固执的环保主义者,却偏执的只用珍珠和蜂蜜做面膜。珍珠粉混合蜂蜜的味道会让人产生时间将永远停留在这一刻的幻觉,我甚至可以感觉到脸部角质层下的一个个表皮细胞正在贪婪的享受这顿美餐,然后兴奋无比的展示生命的活力。这就是我的Friday night。
他叫易,是我的第一个男友,那天下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终于在我沉默的拒绝后看到他颓废的表情和落寞的眼神,我本应忧伤的大脑居然闪过一丝莫名的快感,上帝啊,原来这么残忍,如此伤害一个深爱我的男子竟然不思悔改,虽然我努力装出一幅悲伤的表情。
看来我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东南沿海的这座小城,是我生活了十九年的地方。不是生长在大都市的我,不懂大都市的情迷意乱,不是小资,所以也装不出大家说的那种小资情调。我也看村上春树,却不明白里面的我为什么能对来来往往的感情如此云淡风轻。我也听爵士乐,却没有特别热衷于某个昙花一现的乐队。我不懂绘画,对毕加索和凡高的了解只停留在他们的国籍。我不抹香水,所以CD,Lancome,Chanel No.5只是略有耳闻。
我有一个网名叫作温室花朵,这意味着我需要很多的爱来浇灌才能茁壮成长,而且受不了任何的伤害。和易的恋情之所以会开始不是因为我们一见钟情,也不是因为我们日久生情,仅仅是因为我看到他眼里对我的爱慕与渴望,而刚好,在那个夏天,我作为一朵心灵残缺的温室里的花儿需要爱的浇灌,如此而已。
还要补充说明的是,我虽然不是完美主义者,但对童话有着不可磨灭的向往,所以我总是幻想着白马王子,也许每个女孩都有这样的幻想。易不是白马王子,但是他有深邃忧郁的眼神,这足以满足一个花季女孩的幻想了。况且,作为体育委员的他和作为文艺委员的我任谁看了都会觉得很登对。
这是故事的开始。
打电话,看电影,逛街,逛公园,就像无数小情侣的甜蜜生活一样,我们开始执行这些程序。第一次牵手是我主动的,那时我们走在校园里,第一次约会的他和我并排走在一起,他尴尬的手不知道该放在我肩上还是该拉住我的手,只好狼狈的躲在牛仔裤的口袋,我轻笑的靠近他,挽起他的手臂。我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我想触碰或依赖他,单纯只是因为我觉得这样的画面会很美,就像童话故事里面的一样。其实,我早就知道我病了,我只是自私的想利用他来拯救深陷泥沼的我。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
在我生日的那天,我们一起走过那座城市的霓虹闪烁,最后他送我到女生宿舍门口,手上捧着包装精美的礼物对我说Happy Birthday,然后,他俯下身来想要吻我,其实若按照我一贯的童话思维,此时献出我的first kiss配合着满天的星光应该是一个perfet ending,但不知为何,我却本能的躲开,他只好顺势吻了吻我的额头,不敢看他眼里的失落,我近乎狼狈的逃开。
后来接到他的电话,他说,妍,为什么。是啊,为什么?我心中早有答案,只是胆怯的不敢承认我的无耻。是的,我不爱他,虽然我反复地对自己说我是爱易的,但这种听了自己都会心虚的话根本就无法构成心理暗示。
交往四个月,我彻底地认识到我根本不爱这个男子。不知是为了证明我的善良,还是听信了朋友说的恋爱需要磨合,我并没有马上结束这个错误的开始。就像所有八十年代出生的人一样,我对容易的手的东西很容易厌倦,爱也不例外。
天平座最后一天出生的我混合着一点天蝎座的性格。我将我的善良延续整个秋季和冬季,并安全的度过第二年的春天,其间对他若即若离,享受着他被我折磨的样子,终于,当暑假来临,性格中天蝎座的不安分因子蠢蠢欲动,我开始在我的大脑中为我们这段恋情酝酿完美的句点。
不可能像《蓝色生死恋》那样绝美。要不要像《东京爱情故事》里面那样两个人一起数着脚步朝相反的方向走开,像莉香那样微微笑,转过身煽情的掉几滴眼泪;还是要像琼瑶小说那样同时回过头来深情地呼喊对方的名字……
七月七日晴。传说中牛郎和织女一年一度相会的日子。我关掉手机,剪掉我一头温顺的长发,取而代之的是俏皮的夹杂着玉米烫的短发。然后去逛商场疯狂购物,直至接近午夜才疲惫的回到家里,妈妈说今天有个男孩往家里至少打了十通电话。话音刚落,电话铃声就响起,我拿起电话说,结束吧,一切到此为止。然后不由分说地拔掉电话线。
七月八日晴。易一早从他所在的城市赶到我的小城。非节假日,午后的KFC显得有些空旷,空气中充斥着阿杜沙哑不堪的嗓音。我们在那儿面对面的坐着,沉默了半晌,从他第一眼看到我的新造型——玉米烫的短发配合着嘻哈风格的着装,一改我往日长发长裙的温柔路线——我就看到他眼神里面流露出来的恐惧,是的,那种表情就是恐惧,对于这段恋情不可挽回的恐惧。
人们都说女孩改变了发型就是要为了忘却过去从此开始新的人生。既然有这种传说我就要好好利用,才能满足我血液里对童话对美的憧憬。
他说,能不能重新开始。带着恳求和希望的眼神看着我。说得多么卑微。最终希望渐渐在我的沉默中变成失望。这种卑微的失望刺激了我的大脑皮层细胞,它们无比的兴奋。哦,我多么伟大,我是伟大的导演,自始至终在导演这场戏。既然你无法将我从沼泽拯救反而让我病的更重,还是趁早从我身边滚蛋。
这就是故事的结局。
至今我仍不明白,我到底是在从甩他的过程获得某种变态的兴奋,还是因为性格里的善良因子不忍心看到易对我付出的爱无法得到任何回应,跟我在一起只会被我伤得更深,世上从此会多一个病人,所以才跟他分开。
两年后的今天,七月八日晴,Friday night,□□上偶然遇到易,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像不太熟络的朋友,突然,他说,妍,我会等你的,等你回头,直到你结婚为止。霎那间,有一种称之为感动的东西象流星一样划过我的心房,但只有一瞬间。呵呵,嘴角弯起完美的弧度,我冷笑,我苦笑。不可能的,我已经病得太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