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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二章 佟迪的番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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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平常人家的孩子。父母很少抱过让我出人头地的想法,他们只是希望我能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娶一位温柔善良的妻子,生一个健康可爱的孩子,平平安安度过一生。
小时候的我对前途并没有太多想法(太小了,玩都来不及,哪有空来做思考者),直到依依一家搬到我家隔壁。依依的身体一直不好,她生下来就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为了治她的病,康叔叔到处寻访名医,花光了所有积蓄。他们一家也由最初的皇宫似的房子里搬出来,一次一次往小一点的房子里移,最后到了我家隔壁。初次见面,是爸爸妈妈带我去探望新邻居。刚进门,我就看见了那个躺在床上,脸色像纸一样白的小女孩。她长得很娟秀,不是很漂亮,但在第一眼我就被她身上散发出的涓涓细流般的气息吸引住了。从那时起,我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保护她。
康叔叔说,她的病要花很多很多钱。我问爸爸,怎么样才能赚很多很多钱,爸爸说做生意,所以我决定长大后要做生意赚钱来给依依治病。从那时起我开始用功读书,而后从当地的普通小学升到重点中学,从重点中学考上s市最重点的高中,最后被保送到A大。大学时期我没有像大多数同学那样游戏人生,而是联合了几位同学开始创业。我们白天在外打工,晚上在一起商量创业的种种事情。大学毕业时,公司已经具备不小的规模了。后来又干了几年,公司在s市的影响力大大增加,同伴们却为了名和利开始了愈演愈烈的争斗,最后败的败,走的走,只留下我一个和大部分的股份。
我和依依结婚了。双方父母都希望我们能生个孩子给他们含饴弄孙,但依依的身体状况不允许。苦恼于我为她付出了太多,她却连个孩子都不能给我,经过两年的痛苦挣扎,依依瞒着我停止服用避孕药。当我知道时,孩子已经四个月大了了。医生说她的身体不好,流产手术只会加重她的身体负担,加速她的衰竭,我只能决定留下孩子。小小是早产儿,才七个月多一点大,在恒温箱里看到她时,她只有我的巴掌大小,所以我给她取名叫小小。孩子让依依的元气大伤,原本被调养的能跳一跳的她在今后的日子里只能卧床了。她却高兴得很,说用下半生的卧床换来一个健健康康的女儿,值了。
小小出生后不久,我的父母,岳父母都因为长年的过度操劳久病缠身相继去世。依依大病一场,在听到小小一声奶声奶气的妈妈后含笑离世。我只剩下小小了。为了给她一个优渥的生长环境,更为了忘却亲人相继离去带来的痛苦,我把小小交给保姆,专心于工作。
作为一名商人,出入声色场所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从来只是敷衍了事,不跟任何风尘女子有过暧昧关系。绕是如此,作为一名有车有房,父母双亡的有钱单身汉,那些女人却从不肯放过我,我只得小心应对。但百密总有一疏,一次与外商在霓裳季喝酒,我被一个觊觎佟家少奶奶地位许久的女人下了药。
不知道那个女人跟同来的人说了些什么,浑身酸软无力的我被带到一间房里。我想叫,但叫不出来;想推开她,但燥热的身体却违背我的意志抱紧了她。意识越来越模糊,我只能任由那女人对我为所欲为。我渐渐绝望了。
在那一刻,就在那一刻,嘭的一声巨响之后,一团火飞了进来,我感觉到趴在我身体上的重量消失了,或高或低的声音不时飘进耳朵,但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那些都不干我的事。我看着那团火,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美的一团火。慢慢地,它向外飘去,不想让它走,我使尽全身力气扑过去抱住了它,想留住它。它挣扎,想离开我的怀抱,我不让。它挣扎的越厉害我抱得越紧,渐渐的它不挣扎了,周围的声音也消失了,全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好高兴。这是一团奇异的火,它不仅不热,还凉快得很,抱着它我觉得好舒服......
一觉醒来,已经十点了。起身,觉得通体舒畅。看看陌生的房间,秦老板请我做桑拿了?不对!回想昨天晚上的一切:谈生意,霓裳季,小姐,药,房间,火......乱了,一切都乱了!那个女人呢?处心积虑安排了这一切,完事之后不留下来要求我负责?后来的那些声音,那团火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我的幻觉?
正在胡思乱想中,房间门被推开,一位服务生走了进来。见到我,她一惊,连忙说道:“佟先生,您醒了?请等一下,我立刻去通知红姐。”说完,就匆匆走了。
不一会,房门再次被打开。我眼前一亮:好惹眼的一个女人!她穿着火红的长裙,火红的高跟鞋,脖子上戴着一串红宝石项链,连她的一头波浪长发都被染成了火红色!好一个火红的女人!
我还沉醉在那个火红的世界里,她已经甩了跟在她背后进来的昨天晚上那个女人两巴掌,开了口:“佟先生,对不起。昨晚是我们店里的小姐做错事,我在这里代她向您道歉。”说着,给我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这时我才发现,她是一个美得炫目的女人(从小被语文拖后腿的我不知道用什么词形容她才好,想破了头才找到炫目这个词)。但她似乎很累,脸上的浓妆虽然很好的遮掩了她的疲态,但她微眯的双眼告诉了我一切。
霓裳季是s市最大的舞厅。这么大的舞厅做下来,背后没有很硬的人撑腰是不可能的。不便得罪人,加之我并没有被怎么样,老板当众赔礼道歉也给足了我面子,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过了两天浩找上我,说听人说我在霓裳季喝醉酒抱着老板红梅不放,红梅拗不过我只得陪我过了一夜。还说我那一夜凶猛异常,害得人家休息了好几天才恢复。问我是不是把两年来的精力都发泄在人家弱智女流身上了,还嘲笑我不知节制。
我告诉他事情的前因后果,他才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接着大力在我面前称赞着红梅的美,红梅的大气磅礴,等等等等。后来,我才知道,红梅是浩的前妻的闺中密友。浩的前妻瑾我见过,一个冷冷的女人,真想不到她是怎么跟红梅搭上线,看对眼的。不过,连浩和瑾都赞不绝口的人,绝对不会是一个普通人。后来,我也成了霓裳季的常客,红梅的常客。在一起时,她绝口不提那晚的事,好像那只是我的一场春梦。
有一天,在霓裳季里喝酒,电话响了。是保姆,她在那头说小小又哭闹着要妈妈了。不是没想过给小小找个后母,但那些女人都不是不合我的意,就是不讨小小喜欢。正在干着急中,浩说叫红梅去试试。死马当作活马医,我照做了。奇异的是,小小一见到红梅就不哭不闹了,张开手要妈妈抱抱。从此以后,小小每天早上一睁开眼就到处找要妈妈,晚上睡觉也要抱着妈妈才能安心入睡,生怕妈妈再次消失不见。为此,我只好请求红梅搬来我家住。
红梅没有立刻答应,而是说要回家跟儿子商量一下。我心讪然:一个私生活这么不检点的女人,适合做小小的妈妈吗?他有一个儿子,浩和瑾都不知道吗?后来,见到了她的儿子小航,我在心底狠狠鄙视了自己很久。那么大气,那么敢作敢当的一个女子,我怎么会把她想成那种女人?那时小航已经14岁了,年方24的她怎么可能生出那么大的一个儿子?后来,从浩那里得知,小航是她捡来的。她的家当很简单,一个小航,一个斑斑(还记得吧,色狗),几箱衣物。我们的家庭,就这样组成了。
和梅住在一起后,我才知道自己是一个多么不称职的父:我一直醉心于工作,让小小过了两年等同于无父无母的生活,害得小小心底留下了阴影,这对她以后的成长只有弊没有利(某梅的话)。红梅到来后,小小明显开朗了很多,家里的气氛也活泼了不少。我和梅都很忙,但红梅规定,不论多忙,全家人至少都要一起吃早餐。因此,早餐时间成了我们家最开心的时光。我还发现,梅她多才多艺,钢琴,小提琴都难不倒她,她还会多国语言。这不是一名风尘女子会懂的东西!当然我没有过问过她的过往。浩说,梅有一段痛苦的曾经。她决定忘却一切,我们一定要帮助她。
舞厅的作息跟我们正好相反,梅每天晚上九点离开,清晨四五点才会回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养成了每天早上四点准时醒来,再也睡不着的习惯。去书房看书,听到她回房间时经过书房的脚步声,我的心会莫名的轻松不少,接着困意袭来,再沉沉睡去。睡到七点再起来和家人共进早餐,然后去上班。
我以为,一切都会这样继续下去。但是,仅仅一年,仅仅过了一年,谢旭出现了,我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一池春水被搅乱了。她说要和我合作,我帮她打垮谢氏,她帮我得到大宗生意,顺便替小小报仇。不知道她和谢旭有什么恩怨,但是只要她想做的我都会支持到底。我相信她。后来,我们在商量计划时,医院来电,她匆匆赶去。知道她每周都会去医院一次,至于去看谁,她不说,我也没问。那时候,她太激动,不宜开车,所以我送她去。我见到了她父亲。看她哭得像个失去了最爱的布娃娃似的,我的心也跟着揪着疼。我以为,这只是家人间亲情般的友爱,但我错了。
后来的一天,她彻夜未归,我心慌得不行。她回来了,看到她身上的吻痕,我的心涩涩的,忍不住跟她吵了一架。那时候我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悄悄侵入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