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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   洛山矶的春天格外地迷人,街道两旁种着梧桐,其势若伞,丝丝缕缕的阳光从宽大的树叶间偷跑下来,在石子路上弹出一个又一个的光环,环环相扣,不离不弃。绿荫下的白色栅栏里开满了花,姹紫嫣红地连绵成海,蓬勃的春意,摧枯拉朽一般地一路燃烧下去,直到尽头正熊熊放着红光的杜鹃,艳丽地几欲灼伤人的眼睛。
      她急忙闭上了眼,不想转过了杜鹃花丛,却是在蔚蓝的天空下伸展开来的草坪,清晨露珠伫立在草尖上,盈盈欲坠。
      “Miss连…”有人在跟她打着招呼,紧接着那高大的身影便到了近前,拥有一双很纯净的蓝色眼睛,她最初的时候还真的很不适应,仿佛是对一片汪洋大海一般,有些恐怖。
      其实倒是很好的人,是从加拿大来的留学生,很喜欢古中国文化,说地一口流利的汉语,和她是同一个导师,叫Mike。开始的时候,并不相信她是在攻读第二个博士学位,直到一起学习以后才知道她并不简单,却又渐渐对她有了点特殊的兴趣,充满东方传统韵味的年轻女人,温婉清雅,却又神秘莫测的。
      若不是张兆扬在适当的时候出现了一次,给了Mike一点善意的提醒…她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应付来自于一个西方人的热情攻势。
      张兆扬现在总是时不时地警告她一番:“连楚嘉,你可得注意点…你还是小姑娘吗?你不过是在长相上有些欺骗性罢了,你可千万别忘记了…你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
      时间过地真快,她又做了第二个孩子的母亲。生产的过程很是艰辛,一直生了十几个小时,幸而有张兆扬陪在身边,不停地鼓励她。这个人现在是越来越罗唆了,一点都不象她第一次见到的那个传闻里的“暴君”。
      顺顺也越来越喜欢他,只是对新出生的那一个肉乎乎的“小球”有些抵触情绪,认为那个小家伙强占了妈妈的时间还有爱,每每跟人家唠叨说:“快把小妹妹卖了吧,总是哭个没完没了…”象个小祥林嫂似的。幸而还是有他,不停地做着顺顺的思想工作,才使她不至于过分地狼狈。
      然而不到一个月的工夫,事情竟然有了翻天覆地的转变。谁要敢再提卖小妹妹的事,顺顺立刻横眉冷对,将那人列入了黑名单里,小妹妹已经变成了爱不释手的新“玩具”。就连张弦歌开了一次玩笑,顺顺也很认真地回应道:“姑姑也是危险份子,以后你要离我小妹妹三公尺以外,以保证我小妹妹的安全。”
      顺顺来到美国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身体早就痊愈了。现在已经上小学了,比以前更是满口之乎者也,学习的速度也是突飞猛进,唯一遗憾的是不能再唱京戏了,因为爷爷不喜欢。顺顺现在已经不再叫石安顺了,她在一个合适的机会,以一种平等的姿态,告诉了顺顺真相,希望顺顺能够认祖归宗。不想,顺顺似懂非懂,反应并不强烈,既然她和原先的爸爸离了婚要再结婚,那么跟着“新爸爸”姓,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更何况,只要她不离开,一切都是能够接受的。
      现在的生活真的是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她真的想不到终有一天可以不用再为经济发愁,她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她愿意。
      “Miss连…”
      是Mike在叫她,她从遥远的回忆中清醒过来,微笑着点了点头。Mike很自然地将手搭在她的肩头,笑道:“Miss连,好久不见了,你和小宝宝都还好吗?可惜,你不能继续来上课了,好遗憾呀!”
      美国人似乎是不太讲究做月子的,她也只得入乡随俗,本来打算出了月子就立刻回学校里来上课的,却因为张兆扬的坚决反对而一再地拖延。今天是他下了最后通牒,一路“监视”着她来办理休学手续的,理由很简单,一个博士学位还不够?本来再读第二个无非是为了打发时间,现在有了更更重要的需要全身心投入的事情要做,哪儿还有时间来“浪费”在学习上。进行民主投票的时候,二比一,顺顺也是一样的看法,她只得做了让步。其实心里还是有所保留的,因为并不能心平气和地面对那个刚出生的小生命,因为每看到那一模一样的眼睛,就禁不住地酸楚与伤感。
      正在说话的空当,有人在身后大声叫道:“Mike…”张兆扬跑了上来,拂掉Mike搭在她肩头的手,将她拖到自己的身边,有些不高兴地道:“Mike,我跟你说过很多遍了,我们东方人是不兴这么亲昵的动作的,Ok?”
      Mike笑着摆了摆了手,道:“亲爱的张,突然见到Miss连,我一时兴奋就忘记了,是不是可以再原谅一次呢?”
      她笑着向后捶了捶张兆扬,道:“你别开Mike的玩笑了,他可是个老实人。”
      张兆扬也笑了起来,上前揽住了Mike的肩膀,道:“你跟我老婆聊什么呢?”
      Mike一拍脑袋,叫道:“瞧我这记性…Miss连,前些时候由中国来了几个留学生,昨天晚上我们还一起聚了餐…我无意中说起你来,结果在那里面有一个很年轻很漂亮的女孩子,她说和你是认识的…她的中文名字叫‘周蔷’…哇,中国的女孩子,怎么一个更比一个漂亮呀…咦,我们刚刚还在这里聊了一会儿的,她去哪里了?”
      本来以为已经很若无其事了,她竟然怔在了当地,那些凄凉而又悲创的往事,好象一个充满了气的汽球,荡漾在空中,飘洋过海,也一直都是相安无事的。因为她是下定了决心的,可想不到竟然会是那么不堪一击,只有一根细细地银针向上一刺,即可土崩瓦解,打回原形。
      有一个扎着马尾辩的年轻女孩,从甬道的另一端分花度柳,缓缓地走近了,却有艳光从那清澈的双眸中散播开来,掩盖不住的兴奋与喜悦,一把扯住她的手臂,笑道:“连楚嘉,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周蔷呀…”
      身在异地,陡然间见到故人,是不是应该象古语里说的“两眼泪汪汪”呢?她却只傻兮兮地笑着,半晌才道:“是呀,好久不见了。噢,对了,这一位是…”言语迟疑着,当真不知该如何将身后的男人向人介绍。
      不想,他突然变地善解人意起来,竟伸出手去,笑道:“我是张兆扬,是连楚嘉的好朋友…”
      周蔷对于“好朋友”这个称谓似乎也有些诧异,,不由得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目光掠过之处,仿佛风过池塘,吹起了点点涟漪。
      他竟微微有些窘迫,好一会儿才恢复了常态,气定神闲地笑道:“是不是英姿飒爽的女警察,都是这么地不客气呀。”
      她不由得笑了起来,大家也就都笑了。
      真的只是好朋友。
      他们并没有象顺顺想象地那样结婚,因为他并不是第二个林韦辰,尽管是同样的骄傲同样的高高在上同样的霸道,但他同时又是个守礼而矜持的君子,懂得感情上的节制和自我约束,既然知道她早已经心有所属,又刚刚从那么惊心动魄的生死边缘挣脱出来,而且还是那么曲折离奇的来龙去脉,他怎么会忍心再勉强于她?于情于理于自尊,他都不能再那么做了,尽管…或许…也曾经想过的…
      他只是默默地守护着她,甚至离开了纽约总部,不远千里到洛山矶的分店来工作,无非是为了方便她念书,方便顺顺能留在她身边而不让自己的父母说出半个‘不’字来。他为她和顺顺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幢两层楼的房子,而他自己却住在经营的酒店里,只是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做她需要他做的事情而已。
      开始的时候,还真的有些别扭,不过直到他知道她怀孕了,陪她待产的过程中,他渐渐地明白了,她丢下了故乡的人,肯陪着他和顺顺一起到美国来,不过是因为她怀孕了。
      男人们另外找地方闲谈去了,她和周蔷在梧桐树荫下的一张长椅坐下来,彼此都沉默了。然后,又都不约而同地道:“你还好吧?”虽然是客套话,却是极有深意的。
      周蔷笑道:“哎呀,你说我这都快三十岁了,才考取了出国进修的名额,比不上你…二十岁出头,就一步登天了。靳局常常说我不思进取…”
      她只是战战兢兢地应道:“他…他…还好吗?”
      人生里那么多缠绵宛转的故事,天天都在上演不同版本的悲欢离合,也许忙里偷闲的时候,总会想起曾经有过那么一个人,那么地荡气回肠,牵动心底最隐秘的那一处所在,阵阵刺痛。
      周蔷淡淡一笑,道:“靳局伤好以后就到下面挂职锻炼去了。那一次的风波随着何凯的落马而平息了,但是靳局还是受了一点牵连,上面本来打算调他去省厅工作,其实也是个闲职,给挂起来,要么就去下面的县市挂职,靳局选择了后者。其实,我也有好久都没见过他了…你要是真的惦记他,自己回去看看不就得了…”
      她已经回不去了。
      到现在,她还清晰地记得方璇在靳启华的病床边说过的话:“连楚嘉,我不知道你有多么爱他,也不知道他有多么爱你,但是你们之间的感情给很多人,也包括你们自己,却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这样的感情,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呢…爱情总是要讲点道德讲点是非的,你以为你们这种伤害了别人的情感践踏了别人幸福的爱情,还能被称之为爱情吗?”
      那个时候,她刚刚经历了生死存亡,亲生父亲死了,林韦辰死了,她差一点儿也死了…靳启华是生是死,尚不可知,因为还处于昏迷状态没有脱离危险…他的母亲是个很文雅高贵的妇人,然而越是有知识的人说出话来反而是最伤人的:“连小姐,我们家启华自打遇见你的那一刻起,就麻烦不断,尽管是他的职责所在,但我和他父亲都希望仅仅局限于职责范围内,请连小姐不要在他工作之外与他再有任何牵连了,我们也不需要你继续留在这病房里,他有方璇一个人就可以了,方璇才是我们认定的儿媳人选…因为你,他们的婚事一再地受到阻碍,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扮演这种不光彩的角色了…你与启华并不相配,你只会阻碍他的前途…”
      那高高在上的气势,不屑一顾的口吻,是杀伤人的利箭。她知道这番话的用意,但是她没有动怒,平心静气地接受下来,事实的确如此。扔掉了孤儿的头衔,却换来更不名誉的出身,的确是永远也无法排除的障碍,她对于他的人生,只能是个累赘…更何况…她有孕了,是那一次疯狂伤害的恶果,林韦辰遗留在这世上的一点血脉…生生地割断了她和他…她只有一走了之,再也不能回头,不管她有多么地舍不得…
      张兆扬说地好:“走吧,时间会让一切都变淡,不管是仇恨,还是爱情。”
      爱是一种可怕的瘟疫,偷偷地侵入人的生活,喧宾夺主地占据了所有的一切,包括最隐秘的心灵深处。可爱也是一种放弃,放弃不该属于自己的一切,包括…爱…本身…
      她一直保持着沉默,直到有一次淋了雨发了高烧,意识似乎有些不太清醒了,只那么在迷迷蒙蒙间哭诉着:“他们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以这样的方式离开我?他们用不着死的…”心底里只是摆脱不了绝望,那两个人…在她生命里最最重要的两个人…却在她的面前死去…他们就那么决绝地朝着死亡走去,鲜血淋漓。
      其实并不很清晰,只是恍惚记得,张兆扬在耳边低声道:“他们是因为爱你,但是他们都是不会表情自己情感的人,他们或许用错了方法。因为只有这样的结束,才不会使你的人生留下污点…”
      就因为未经审判就不得判定有罪的法律原则?又何必这样掩耳盗铃?是不是真的有罪,难道不是心知肚明?
      她当然不能脱离了事情的本来面目,自欺欺人到以那所谓的法律原则来安慰自己,她曾经设想的爱情,已经再也不能够了…她是一个大毒枭的女儿,身体里流着那罪恶的血液,如何再与那正义的警察再有任何牵扯?她才是他一生的污点。就象方璇说的,这是充满罪恶的情感,她只感到犹如芒刺在背,寝食难安。
      也许,她最初的爱情,不过是她的一个幻想,因为这不切实际的幻想生出了许多是非,因为这是非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如果她当初没有“擅自”爱上靳启华,一切又会怎样呢?她不敢做那样的设想,因为她不愿见到自己的悔不当初。
      周蔷要在这里进修一年的时间,渐渐地融入了她的生活,初见到她第二个孩子的时候,还是很诧异的,后来大约渐渐地明白了其中的原委,就再也不提让她回去的事了。但时不时地还是对张兆扬发出一点感叹,其实是有些赞许的意思,那样看似冷漠高傲的男人,竟然又温柔又体贴地把她照顾地无微不至,而且情愿忍受这种特殊的“好朋友”关系,当真是很难得的。
      她身边的人和事,因为周蔷的到来,渐渐地起了微妙的变化。她慢慢地察觉到了,却也无能为力。
      偶尔空闲的时候,她们也会结伴去外地度假,当然还有其他的人一起出行,张兆扬,Mike,张弦歌…去从未去过的地方,看从未看过的风景,结识从未结识的朋友。大多时候都是由张兆扬安排住在当地的酒店里,偏偏这一次,张弦歌自告奋勇地推荐了位于郊区的一所的农庄,据说农庄的主人也是有些来历的。
      想不到,这个世界这么小,想不到走到了天涯海角来,还是在不断地遇见从前的人。
      张弦歌与靳志勇的恋爱进程似乎进行地并不顺利,马上就要到非洲去做无国界医生了。而周蔷这几年来一直都是一个人,仿佛还是有些耿耿于怀的意思。两个人偏偏又都是急性爽利的性格,每每走到一起,就叽里哇啦地说个不停。倘若再加上一个顺顺,简直好象炸了池塘一样鸹燥热闹。她和张兆扬早已经习惯了,只是偶尔会觉得不好意思,尤其当着相对还有些陌生的人的时候。
      然而别墅的主人仿佛也是很不以为然的,那是一个三十几岁的单身女人,张弦歌的同门师姐,医学博士,正在旧纽约的一家医疗机构担任主治医师。当然如果不详细介绍的话,谁都会以为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穿着家常的衣服,向脑后松松地绾着头发,温婉而闲适地在厨房里忙碌着,一派地清新自然。
      张兆扬附在她耳边低声道:“连楚嘉,你多学学人家,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再看看你…真搞不清楚读那么多书有什么意思,成了女强人,还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其实不过是句玩笑话,张弦歌正巧听见了,笑道:“谁说我师姐是孤家寡人,她马上就要订婚了,对象好象是小时候青梅竹马的朋友,又好象是一位神秘的隐名富豪…反正据说两个人已经相恋很多年了…只是没有人知道那个人究竟是谁…”
      她走到落地窗前,周蔷正在外面的庭院里陪顺顺荡着秋千,一旁还有女主人的弟弟和弟媳。秋千架外的一棵枫树,红叶如火,火烧连绵。然而那熊熊燃烧的火光之中偶尔闪动的笑颜,却仿佛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哀伤,哀伤的男人,留恋在顺顺身上的目光,却又充满了怜爱与疼惜,不能不让人有些震动的。
      女主人走了过来,递给她一杯咖啡,淡淡地道:“我弟弟很喜欢小孩子的,只是因为他太太的病…虽然已经基本得到控制了,但他们已经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了,未尝不是一种遗憾。其实,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似乎总是难遂人愿的。”
      已经是入秋时分了,那个弟媳仿佛很怕冷的样子,面目憔悴,坐着轮椅,膝盖上围着毛毯,无限安详地看着自己的丈夫,正在秋千架旁与顺顺欢声笑语着。芳菲,这是那个女人的名字,真的好美,人如其名。可是她却偏偏想到了“人间四月芳菲尽”的诗句,不禁有些夕阳无限好的凄凉之意。手抚着咖啡杯上的泥金花纹,好一会儿才唤道:“子蕴…”
      因为那叫做子蕴的女主人,平淡如水的神态,突然有些伤感似的,也是怔怔地望着窗外的喜笑颜开。刚刚对她所说的,也许只是应景的感叹,因为她分明感受了身边这个女人,似乎也被一种无法摆脱的愁绪紧紧缠绕着,不得开怀。就好象她一样,在人前也是一样地欢笑,其实心里很清楚,并不快乐。
      晚上的时候,她和周蔷、张弦歌住在一个大房间里,夜已经很深了,可那两个女孩子却还在喁喁私语着,她在朦胧的睡意中只听的周蔷仿佛说了一句:“你自己的事还一团浆糊呢,净瞎操心…郑家的事…是很复杂的…”
      她和郑家姐弟就见了那么一次,就各奔东西了,以后也没有机会再听到他们的任何消息。大家其实都住在不同的城市里,若不是张弦歌偶然的提议,也许她和那家人根本就不会认识的。
      但是她却隐隐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在那次旅行过程中发生了她不知道的事情,但又是非常重要或者是非常敏感的,因为周蔷对于她的态度好象有些疏远了,大约是惧怕见了面可能会说出不应该说的话来。
      隔了一段时间,周蔷突然来找她,原来是为了一个学习上的难题,来寻求她的一点意见。材料太多了,所以预先发了邮件,不想却是发到了从前的那个邮箱里。
      已经许久都不曾打开的邮箱,竟然还没有被管理员清理掉。她没来由地心慌气短起来,可周蔷却仿佛不知情的,一个劲地催促着她,可她怎么敢轻易地按下鼠标去?只怕一不小心,不小心打开了那一封在一年多以前发来的未读邮件。
      周蔷等地有些不耐烦了,一下子夺过了鼠标,狠狠地按了下去,嗔道:“你可真磨即。”然而,也不由得呆住了。
      其实信的内容很短,只是这样简单地写着:

      嘉嘉:

      醒来后却不见了你,我想大约是在我昏迷期间发生了一些事情…不管怎样,已经都过去了。其实,早在三年前,在玉泉广场上…就是那次…你跟我说要重新回到学校读书的那一次见面结束后,我就去和方璇说,我已经不能和她结婚了…我本来是想要把自己的心意要告诉你的,可是你却去了香港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错过了那冲动的一刻,以后却没有勇气开口了,我似乎总是有些胆怯的…你说的对,在你面前,我就是一个胆小鬼…以后又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也就再也没有机会说了。
      现在,我马上要去下面的县市挂职锻炼了,这样就不必离开这座城市,不必离开临江路12号的房子…周末的时候,我都会回到临江路12号,我会在那里等着你,希望有一天等着你推开门,回到这里来…
      我爱你,连楚嘉…因为我的胆怯,我总无法亲口对你说的话,我只能以这种方式来告诉你…我知道发生了许多事,你需要一段时间来整理,可是我是不需要了,我从来没有象此刻这样,如此清楚我自己的心意,连楚嘉,我爱你!

      靳启华

      玉泉广场上…那一次…应该是他第一次亲吻她的那一次…也是他唯一亲吻她的那一次…可是她却以为他是个胆小鬼,而狠狠地生了他的气…后来和林韦辰一起去了香港,渐渐到最后的不可收拾…
      她的脸孔变地煞白,后来才站起身走到窗边去,隔着那薄如蝉翼的窗纱向外望去,视线模糊着,只是白茫茫的一片,缠杂不清,只是挣脱不开,心里急躁着,禁不住泪流满面。
      周蔷一直沉默着,半晌才道:“你这又是何必。”
      时间过地很快,转眼又是春天了,周蔷要结束学习回国去了,张兆扬提议给周蔷饯行,理当如此,她也没有反对。
      地点就选在张兆扬酒店的顶楼餐厅里,提前做了精心的安排,不想气氛却有些尴尬,面对着那烛光晚餐和大捧的香槟玫瑰,趁周蔷到一旁去接电话的空当,她忍不住向张兆扬耳语道:“越看越觉得象情侣套餐,把我这个灯泡放在当中,是不是有点太碍眼了。”张兆扬只是微笑不语,她就不好再说什么了。
      周蔷回到座位上,看着两个人各怀心事的表情,突然道:“楚嘉,不如我们一起回去吧?”
      她吓了一跳,手里的叉子不小心跌落到地上,幸而整个餐厅只有他们这一桌客人,幸而很快便有餐厅经理亲自过来做了处理。可她还是尴尬的,在那偌大的餐厅里,仿佛一切都隐退到晕黄的灯光之后,只有张兆扬的眸光似水,冷冷地扫在身上,使她无限地低下头去,越来越渺小,只听地见那急促的心跳声,怦然作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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