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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暗红玫瑰 有这样的一 ...

  •   下雨的晚上我会感到害怕。通常选择一个嘈杂的地方来自我安慰,比如是酒吧。出了公寓直走,过一座天桥,穿一条马路,那里有我最常去的一间酒吧。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是给我的第一感觉。酒吧的名字很俗气叫玫瑰,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老板的名字就叫玫瑰,是以个风情万种、浓妆艳抹的中年女人。酒吧的设施有些陈旧,玫瑰红的吧台,玫瑰红的桌子和沙发,一切让人沉醉的都叫玫瑰。吧台后坐着的就是那个妖娆的中年女人,她一边看着聚光灯下以个年轻男子的弹唱表演,一边支起左胳膊撑着头,小拇指时不时地在自己的眼角磨蹭几下,我看到那里有沧桑的烙印。
      台上的年轻男子抱着以把木吉他唱着他自己的歌,神情是淡漠没有情绪的。我发现他有一双很漂亮的手,修长略带苍白的手,不紧不慢地拨弄着琴弦。一曲终,他把吉他靠在台上的高脚凳旁,自己一跃而下。玫瑰媚笑着从吧台后面走出来迎上他,它们相拥然后亲吻,视若无人。我见到台下坐着一些学生摸样的女孩看着他们,眼中充满不屑,接着变为愤怒。年轻的生命就是这样得充满诱惑。
      年轻男子长得很帅气,这个酒吧有很多他的女FANS,大多数都像是高中生的脸。他在台上的时候,眼睛从来不会撇向任何角落,连玫瑰的脸都没有在他的眼里出现过,突然发现这双眼睛似曾相识。
      到了夜里,酒吧里出现的大多都是些情色男女,那些高中女生干净稚嫩的脸,我再也没有见到。我坐在酒吧最阴暗的角落里,喝的是纯净水加冰,水已经让我吸吮完。百无聊赖地用拇指和食指夹出一块溶化了三分之一的冰块放进嘴里,冰冻刺激着我的口腔,我赶在牙齿没有麻木之前很用力地咬下去,结果是更让人颤栗的冰凉,一直凉到手心里。
      舞台的周围在午夜快要来临的时候挤满了一对对脸颊潮红的男女。音乐是摄人心魄的Jazz,很轻很慢,脸呼吸都随之变得缓慢直到无迹可寻。玫瑰喝年轻男子早已不知去向。Jazz渐渐让我的眼皮沉重,我像个无意间闯入的流浪猫,蜷缩在无人的角落,沉睡。
      凌晨四点的时候,我依旧在沉睡,而恰巧是一种幻觉。迷迷糊糊中,我仿佛置身在一片寂静的沙滩上,月光照亮我的脸,等待潮水扑来将我淹没。我感觉有人在抚摸我的长发,强烈的感觉使我惊醒。一个披着蓬松卷曲的长发女人蹲在我身前,见我突然坐起,她的手还停留在刚刚我头发掠过的位置。她缓缓将手抽回,笑着坐在我旁边,拨弄着他乱糟糟的头发,它是红酒的颜色。女人穿着玫瑰红的吊带睡裙,肢体散发着妩媚动人的气息,笑的时候眼角荡漾开几条明显的鱼尾纹,更添妩媚。这样一张素面,我记得她是玫瑰。
      她笑着说,看你睡得那么熟都不忍心叫你。我客气地说,给你添麻烦了,我想我该走了。再坐以下吧,她说。接着她独自走进吧台后面,不一会儿店里就响起悠闲的声响,是小野丽莎的《moon river》。她给我拿了杯温水,自己拿了包香烟,她抽出一根递给我,我微笑着拒绝了。我看着她吧烟嘬在唇边点燃,眯着眼睛很用力地吸了以口,然后用手指夹住从唇间拔出,一圈烟雾从口中轻轻吐出来,夹着香烟的左手有抚摸上她凌乱的头发。她侧着头打量我,表情很生动。
      她说,你总是在下雨的晚上来,通常在午夜之前离开。我说,是的。她说,我该怎么称呼你。我叫玫瑰,想必你已知道。我说,玫瑰,我是未蓝。她站起身,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又转身对我说,很遗憾只能招待你到这个时间,那个年轻人不喜欢在刚睡醒的时候见到陌生人。我顺着她的目光看了看吧台后那扇隐匿的木门,向她点头。刚走出门口,玫瑰又叫住我,希望你下次来的时候可以不是下雨天。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你的脸也像这雨天般阴郁,我想看看阳光灿烂时你的脸是什么样的。我笑着离开玫瑰吧。阳光灿烂使也许你会发现阴郁是我天生的模样。
      通常在外留宿过后都习惯回到公寓洗个澡,重新睡上一觉。当我刚站到门口,我就知道今天只能马马虎虎刷个牙、洗个脸乖乖去上班了。明蹲在门口,蜷缩着胳膊,头一点一点地在打瞌睡。我已经不只一次见他这样,觉得有趣的同时又有些心疼。我蹲坐在她旁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是醒了的,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安静的男子,他总是能让我想要乖乖的,不离不弃做出承诺。
      自行放假一天,公司里的人都议论着我,因为我没有受到上司的责备,就这样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继续我的工作。乔是我的直接上司,也是公司里很有权威的人。这个法国男人就像一株温性的草药,服用多了让人不安,拒绝又会自身难保。我之所以敢与这样的男人保持无害的关系,是因为我没有任何复杂的念头,更没有什么欲望可说。他像所有追求者一样,在任何一个不一般的日子里送自己心爱的女子一束鲜艳的玫瑰,再附赠一句:我爱你。唯一与众不同的是,他似乎很满足于危险的关系种。在我收到他的玫瑰时,周围无不是羡慕与嫉妒的眼神。我对他说,乔,这很危险。他说,可是你并不在我身边,我只是一个人沉沦,你是安全的。我说,你该考虑回国去结婚。他说,也许我们可以一起。我一直坚信,太肯定一件事,太在意一种关系,在破碎之后就再也回不到原点,只可以沉默,不可以言语,就不会有遗憾与后悔。
      星期六的晚上,我打电话给阿玲。我说,来我这儿吧。她答应了一声就挂上了电话。我穿上白色的薄线衣,黑色的短外套和一条旧的牛仔裤,挎上大大的布包站在街角等她。她看见我就脱下自己宝蓝色的围巾围在我的脖子上。围巾是针织的,很柔软、很温暖,有那么一刹那,像是有一双温柔的手抚摸着我,舒服地想掉眼泪。我们挽着胳膊去玫瑰吧。我说想带你去个地方。她什么也没说,只是让我挽着她走。
      玫瑰还是坐在吧台后面,夹着一根香烟,似笑非笑地看着吧里穿梭的客人。我挽着阿玲直接坐到吧台上,玫瑰用手势招来侍应给我们端来两杯红酒。玫瑰微笑着向阿玲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转头说,没想到你的朋友这么漂亮,这是不是叫物以类聚?我说,比起容貌,我们可是逊色地多了。这样的谈话似乎有些恭维,但并不虚假,玫瑰的确是个很出色的女人。
      出了玫瑰吧我问阿玲,觉得玫瑰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她很简单地说,人到中年,风韵犹存。我说,我很喜欢玫瑰吧,也喜欢玫瑰。她说,玫瑰和我们不一样,看得出来她有很多过去。我说,我知道。她的笑容总能告诉别人,她是有故事的没神秘地耐人寻味。
      一个下雨的傍晚,我照旧去了玫瑰那里。这晚我没有见到那个拿着木吉他在台上唱歌的年轻男子,台下也没有她漂亮的高中女FANS,突然发现玫瑰吧少了一个亮点,像是静谧的湖面上少了一抹月光,会寂寞。
      那个年轻男人呢?我问。玫瑰笑着说,他今晚应该不会来。我说,这让我好奇,你们是相爱的吧!你认为如我这样的女人还能有爱情吗?玫瑰的话让我有些不知所措。她是应该拥有爱情的。在她的眼里我可以看到深爱,看到已无法自拔,似乎陷入泥沼,连她自己都开始害怕。害怕失去,因此不敢得到。
      年轻男子叫卓绍,是玫瑰告诉我的。卓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孩,有着与生俱来的高贵之气。
      那年卓绍十四岁,玫瑰二十四岁,他们相知。十年后,卓绍二十四岁,玫瑰三十四岁,他们已经相爱。玫瑰说,我们可以相爱的十年还有几个?只要你们愿意,还有很多个十年是无法预料的。玫瑰笑了笑,眼角有掩饰不住的悲伤。
      玫瑰曾是别人的情妇,这点我始料未及。而那个男人就是卓绍的父亲。复杂的关系让人一时半会无法理清,取而代之的是荒谬与可笑。玫瑰说她从没想过卓绍的父亲能给她任何名分,及时他的妻已逝去,更没想过会牵扯上他的儿子。她像所有第三者一样专心扮演着她的角色,不付出任何感情,只为获取可怜的报酬之后抽身离去。卓绍是个聪明的孩子,他看得透一切,也看透自己的爱一天天地在父亲的女人身上滋长。他盼望她早日离开,又舍不得放下。卓绍成人那年,玫瑰带着她应得的东西离开。两年后,卓绍放弃一切,包括那个叫家的地方,寻找玫瑰。卓绍,一个单纯地爱,勇敢地追,执着可怜的孩子。
      玫瑰的故事让我伤感。我并不认为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而是为那个年轻男子感到震撼。他无论从外貌或内心都应该是出色的,年轻而美丽的生命往往选择张扬,可他选择沉默、选择安定,默默地坚守自己的爱情。过于简单的生活对我来说是要不得的,能让我抓狂,因此我欣赏卓绍的简单。
      玫瑰说,今早他向我求婚,我拒绝了。为什么?我似乎有点明知故问。因为我爱他,所以想给他最好的,我不是最好的选择,拥有他这些年我很知足,但也是罪孽。玫瑰的回答让我有些慌张,这是一个女人内心某个原本坚固却渐渐在堪塌的话语。我深吸一口气说,虽然我不了解他,但相信他是美好的,美好的东西不可以破碎,所以请好好珍惜。说完我就离开了玫瑰吧。
      凌晨一点,很准确的时间。雨已经停了,街上没有什么人,空气带着潮湿的泥土味。我想起刚刚对玫瑰说的最后一句话:美好的东西不可以破碎,所以请好好珍惜。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感性起来?林未蓝,这不像你啊!我是否该自嘲?
      回到公寓看到话机上显示了很多未接来电,都是明的。他总是不放心雨天的我。我坐在电话旁边,正犹豫着该不该回个电话,可是它又响了。我拿起话筒,那头的男子说,你回来了。我应了一声。一阵沉默之后,他说,我们一起生活吧!我说,这代表什么?他说,我们结婚。他说的很坚定,似乎没有任何犹豫。我说,我累了,脑子很模糊。挂上电话,拔掉了线头,拖着疲倦的身子爬上床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我想是真的累了,这次我并没有骗他,但他一定不会相信。
      手机上设置的脑中在七点的时候把我叫醒。我换上干净的白衬衫和黑色西裤,套上和职业装很不搭调的咖啡色棉夹克,说明我向来对于着装没有任何读到之处,唯一保留的个性就是邋遢。
      父亲在我上高中的时候就让我学驾驶,我死活不乐意,后来驾照是拿着的了,但就此没开过车。我是个很没安全感的人,总觉得身边有人才能保护自己,这些人可以是亲人、朋友、恋人,也可以是擦身而过的路人甲和路人乙。工作之后,父亲一直想给我买辆车,每天像个都市女强人似的开着私家车跑外企上班,我坚定地拒绝了。阿玲说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成功人士的标准也大都在于此了。
      公车上很拥挤,恍惚间以为现在是炎炎夏日,而我穿着棉夹克就像一个格格不入的疯子。我习惯性地往里面靠拢,无意间发现一个长相猥琐的男人在对一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做一件猥琐的事情。女孩似乎很无奈,只是尽量地躲避,沉默并不是解决事情的最好方法,尤其是对待这种常见的公车性骚扰事件。我想起在电视上有播过这样一档节目,是教女孩子在遇上这种事时该怎样自我保护,可惜很显然那个正受困扰的女孩没有看过那个节目。我绝对不是个爱做英雄的人,可这次我却做了。我挤到那女孩的旁边伸手抓住他的胳膊把她拽到了一边,女孩很感激地冲我微笑点头,车到站她就匆忙下了车。
      到公司的时候比往常要早许多,我坐在自己的位子前开始敲击键盘,这是我第一次写辞呈。我去张秘书那里要来一个干净的白色信封,把写好的辞呈小心翼翼地折好装进去。我把信交给张秘书让她转交到乔那里,她显得有些愕然,之后接过信答应了。
      我办公桌上的东西很少,除了几个文件夹、几支笔和一只玻璃杯以外只有一株小仙人掌,其他的东西都不是归我所有。我用手指轻轻碰了碰仙人掌的小手掌,那里长满了刺,只是因为它很小,所以它的刺也不那么尖锐,戳得手指有些许麻痒,一点也没有刺痛到我。原来貌似坚强的外表,还是敌不过更加强大的力量。
      我把零碎的杂物全都装进手提袋里,唯独把仙人掌捧在手心里。这时候公司的员工基本都已经坐在自己的岗位上了,只有我拎着东西毅然走了出去,同事们都有些讶然,但谁也没上前问过一句,谁都猜到只有两个结果:一是公司把我炒了;二是我把自己炒了。
      乔给我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坐在回转寿司店嚼着三文鱼寿司。说实话我非常讨厌吃日本的事物,生鱼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像一匹饿得发昏的野狼,很嗜血的味道。我喜欢这里的免费茶包,是大麦和茉莉,每次都忍不住多拿几包带回家,似乎花了钱就是为了免费茶包,有点矛盾。
      乔说话的声音永远那么温柔平静,我感谢上帝让我结识了两位温柔的男子,一个是他,一个是明。他问,让张递给我的辞呈是什么意思?辞呈当然是辞职的,你不该明知故问。我对这手机慢吞吞地说,还不忘品尝一口茶。我想知道原因,他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原因就是我要结婚了,我的未婚夫有足够的能力让我不用每天辛苦地工作。好吧,这个理由我接受,他说,但作为你的追求者,我不接受你想结婚的念头,可是我无法控制你。我说,你很潇洒,你知道你无法控制我,你打算怎么做?等忙完我在中国的工作本想邀你和我一同回法国,现在也只有我一个人孤独地启程了。一路顺风。手机里传来一个男人轻笑的声音,然后静止在一声“嘟”的忙音之中,最后没有了任何声响。我知道乔对我的爱恋将就此告终。
      我给阿玲打了电话,电话那头的她正在敲打键盘,发出均匀的声响。她对我说她意大利的朋友给她寄来了美味的意大利咖啡,可是她周围杂乱地像个废品收购站,实在提不起兴致来品尝,她就是这样一个爱享受情调的人。我说,来我这儿吧,带着你的咖啡。
      阿玲住的地方离我住的公寓不远,没等很久我的门铃就被按响了。她一进门就抱怨,我可真算是随传随到啊,你也没什么表示?她坐进沙发里,脱掉鞋子把腿也舒展开来,整个人慵懒地倚在上面。我端着两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做到她的身边,她接过咖啡浅酌一口放在了茶几上。
      原来着咖啡的味道不怎么样,太苦了,她说。我没有接她的话,彼此沉默了一阵后我说,我辞职了,明说让我们结婚吧!你答应了吗?我摇摇头呡了一口咖啡说,他是个很好的男人。我明白了,她说。
      玫瑰的婚宴很简单。那一晚在玫瑰吧,她邀请了很多吧里的熟客,还有我和阿玲。我和阿玲那天是最后离开的,玫瑰和卓韶将我们送出门口。走过马路我忍不住回望那一对人儿,玫瑰靠在卓韶的肩上,两人的手紧紧相握,然后我看见那个不善言语的年轻男子轻轻吻上了她妻子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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