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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纠疼的爱恋 这么近的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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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浴血沾了一点床上的血放在鼻子边闻着:“三小姐的伤受得不轻呢!看这小摊血怕有一小碗这么多。勤奋练功是好事情,但是也得爱惜身体。”
我笑得无害:“二叔再细看看,这可不是人的血。”我指着桌边的尸体道:“断情师父送我的小兔子刚才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咬死了。我正气着呢!”冷浴血干笑几声,再看了几眼血迹:“一只小白兔没有什么稀罕,改天二叔送你几只。”
我笑道:“谢谢二叔了。”
他朝在‘检修‘屋子的众人挥手道:“三小姐的屋子前不久才修整了,家具什么的都是新的。去其他地方再查看。”众人称是。我朝冷浴血噜噜嘴,意思是你不走?
“三小姐可要保重身体了。”
“谢二叔。玫儿一定不忘二叔的吩咐。”
“夜凉,三小姐早些休息。兔只是卑贱的小畜生,流干血也没有人心疼,如果三小姐不爱惜自己,一不小心弄伤自己,不止二叔伤心,炫泽啊,断情啊,都会心疼你这个宝贝徒弟的。明白吗?”
“玫儿谢二叔关心。二叔好走。”最好直接走到阎王殿去。
冷浴血笑着摇扇离开。
我在屋子里呆了一个时辰,装着若无其事地看看书,躺一躺。冷浴血这只老狐狸太奸险了,我以为他下午会来搜的,将晏紫彬扶到和断情经常去的竹林躲起来,结果我等了一下午他也没有来,刚把晏紫彬接回来休息,他马上带人来了。床上的血就是躲得太急让晏紫彬一不小心把伤口弄破了,又来不极整理,他就带人破门而入。
不对劲!照冷浴血今天的反应来看,他别的屋不搜带着人直冲我屋,莫不是知道人在我这里?
得将晏紫彬重新安排。
晏紫彬躲到哪里去了?我打开窗,看着不远处的院子,暗道:“不会躲那里去了吧?如果是那里,自求多福,我不会来找你的。”在床上翻了几圈,脑子里全是晏紫彬的伤口。算了算了!他现在重伤不愈,伤口又再次破裂,得快些把他找回来处理伤口。我打着灯,忐忑不安地去满万锡的住处。
看那边,月光下站着一个与夜融为一体的人。他的发晶亮柔顺,顺着风轻飘,杂碎的细发盖住了半边脸,轻吻着他冷硬的俊容。纤细完美的手抚弄着玉笛,玉笛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着光亮。这么一双手,美丽纤细,曾经挥笔一洒,天下在他手中;这么一双手,轻弹出绝美的曲子,倾倒了公主闺秀,也让辞官无势的他成了昏君的囊中物。那双眸子,漂亮却太阴鹜,让人望而心寒。哎!那双手再不是当年与公主琴弦合鸣的手,而是一双让世人闻风丧胆的手。从几年前开始,他就是死亡的催命符。
我从来没有看他的眉舒展过。我从来没有看他的眼神温柔过。二十一世纪时,与这张脸一模一样的那人夜夜醉卧在我的怀里,嘴里念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白日里,他是世人羡慕的青年才俊,二十五岁便担任万氏企业的总裁。夜晚,他是一个迷路的孩子,在我的怀中醉睡。我会等他哭得累了,睡熟了再回到另一间房安睡。问我恨他吗?是的。我恨。我恨他娶了我却从来没有正眼瞧过我,我恨他娶了我为什么不试着接受我?问我爱他吗?是的。我爱。我爱了他十几年,从小爱到大。问我再看到这张脸是什么心情吗?心情就是,为什么我还要看到这张脸?
心里不痛快,但是我分得清楚,他们不是同一个人,所以在我眼里的满万锡,只是因为那张脸让我又苦又涩,我对他没有别的想法。
笛声轻起,是这里很平凡的一首笛曲。这首曲讲叙了一个女人从初恋到结婚生子的心态变化。先是甜蜜迷茫到嫁人的心喜,最后是新生命的迎接。不明白他为什么吹这首曲子,不过这样温和的一首曲子为什么到他这里变得这么冷冽和血腥?我觉得啊,晏紫彬肯定会自己回去的,我还是回屋子等他得了。
蹑着脚前行几步。衣袖被谁拉住,我强抽搐着嘴角尽量不回头看。
“站住。”厄,好冷的温度啊!我裹紧衣服,抱着身子转回头笑道:“二师兄好。”我笑得甜美,看我这么甜的笑容应该知道怎么做了吧?留我一个全尸啊!
满万锡点点头,眼神朝那边使了使,意思是说,去那边。真懒,几个字都不愿意说。我干笑着,身子哆嗦着不灵活起来。“天色不早了,我回去了。不打挠师兄的兴致。”
“今天的人头够了。”满万锡突然冒出来这句话。
我干笑:“恭喜师兄完成任务。”满万锡每天最多杀二个人,而且是一男一女。所以,他的规矩是,一天最多只杀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如果让他杀二个男的或者二个女的,绝对不行。
“我不介意破一次例。”满万锡拨弄着玉笛,晶莹剔透的玉笛在他完美的手中翻来翻去,散发着漂亮的光芒。他靠在墙上,说着漫不经心的话,声音轻轻淡淡,感觉好遥远,感觉她并不是和我说话一样。但是这样的语气我听得太多,也太了解,他是说我不介意今天送你一程。
“师兄的院子我一次都没有来过呢!我参观参观。”
“嗯。”转身领路,我在他身后将他的身影砍成一块一块的。他突然转身,我的手停在半空,他淡淡看了我一眼轻撇撇嘴又回过头继续领路。
我们围着院中的石制小圆桌而坐。他摆弄着玉笛,好看的手在我眼前恍动。他的手也这么漂亮的,曾经拉着我经过多少风风雨雨。但是也是这双手害我伤心哭泣。好想再感受一下这双手的温暖。
“你喜欢?”满万锡的手中突然多了一个胖嫩物,看着我淡道。
我回过神,我的小胖手被他的手包围了。我刚才已经再一次感受到这双手的温暖,我抬起头对满万锡笑笑,苦涩无奈而且是心事已经了却的神态:“喜欢。谢谢。”谢谢你让我对他告了别。谢谢你让我对这双手告了别。前世走得太匆忙,连遗言都来不急说。现在没有遗憾了。
满万锡将玉笛放在我的手心。淡淡看了我一眼抬起头看着月亮。他说的喜欢是玉笛,我说的喜欢是他的手,我们还真是一点默契都没有。摇头轻笑,确确实实感受到鸡同鸭讲的感觉。
这么近的距离我将他看得更真。又翘又卷的睫毛,温润的唇,如雕塑所制般坚挺的鼻子。他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磊月的脸算不上多么俊美,是他从内而发的忧伤迷了我们的眼,让我们对他先入为主有了心疼,然后不管怎么看他都是俊美的。竺炫泽的俊美如风一般,风温和,也猛烈,所以竺炫泽是一个多变的俊美的男儿,他的俊美在乎多变,让人捉摸不透。冷玉郎不用说,笑里藏刀的男人,他的美是水,可以平静,也可以浪打一阵一阵。若只闻相貌,整个血手帮要满万锡为最。
不过他的美躲在黑暗中,沉在夜色中,所以他的美戴着一层面纱,要轻掀开那层纱帐才能发现里面的美好。不掀开他就是一个平凡无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