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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明实录-明太宗实录卷十一(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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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实录》--《明太宗实录》--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之十一
甲子。
命西平侯沐晟镇守云南,云南都司属卫听其节制。
勅晟曰:“昔我皇考太祖高皇帝当忧怀之时,年二十余尚未有子。尔父英才八岁,父母俱殁于兵,茕茕来依,皇考皇妣怜之,抚育为子。既有朕兄弟,皇考以沐氏不可无后,命复本姓,承其宗祀,屡从征伐,积有功劳,封西平侯。云南既定,出镇十有余年,朝廷无西南之忧,所以累增产业,冀(意:希望)延子孙,永保富贵。尔父卒,追封黔宁王,以尔兄春嗣侯爵,春卒,无子,命尔嗣之,历观群臣,受恩深厚未有过尔父子者也。间者(意:近来)尔为小人所惑,干犯(意:触犯,干扰侵犯)岷王,朕念皇考皇妣教育尔父之恩,及尔父佐命开疆之功,不忍置尔于法,姑宥(意:姑且宽恕)不问,仍令镇守云南,尔当深思皇考皇妣再造之大德,迪(意:继承)尔父之行,以图厥(意:其,他的,她的,指沐英)终,尔其念哉!”
实授兵科给事中龚鐩为本科给事中。
升金吾左卫千户梁得为本卫指挥同知。
上初以北平军饷不继,欲出狱囚输米赎罪(意:用钱物赎免罪行)以给之,且省粮运之劳,命法司议。
至是,法司议奏:除十恶、人命、强盗及笞罪不赎外,其杂犯、死罪输米六十石;流罪三等俱四十石;徒罪一年十石,一年半十三石,二年十六石,二年半二十石,三年二十五石;杖罪五等,六十者四石,七十以上每等加五斗,输毕释之。
从之。
时,江西庐陵县民有啸聚刼掠者,江西三司奏请发兵讨之。
上曰:“此无能为患,而官军一出,必伤及善良,但遣一使持勅谕之可也。”
遂遣行人许子谟赍勅谕曰:“昔我太祖高皇帝开基创业,首得江西,资(意:凭借)其供给,以定天下,三十余年,屡加恩泽,民皆乐生。近建文信任匪人,改更成法,致兵祸连岁,军需百费皆出于民,科敛(意:凑集或搜刮钱财)诛求(意:诛杀敲诈)日甚一日,有司又不能抚恤,棰楚横加,嗟怨盈路,民不聊生,无所控诉,致有潜避山林、保全性命,皆出于不得已也。念其所自(意:由来,来源)亦可矜悯(意:哀怜,怜悯),朕即位之后一切罪犯悉赦不问。今为天下主,谨守成法,嘉与(意:奖励优待,奖掖扶助)百姓,共乐(意:乐于,安于)治平(意: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独尔等未复本业,因而刼掠郡。臣奏请调兵剿捕,朕恐兵戈所加,误及善良,有所不忍,故特差行人赍勅谕尔,宥尔之罪,其即各复原业,永为太平之民,如执迷不悛(意:悔改),发兵讨罪,后悔无及。”
仍勅都督韩观徃招抚之。
夜,金星入角宿,有星如鸡子大,青白色,有光,出牛宿,西北行,入天市东垣内,一小星随之。
丙寅。
昭德王济熿来朝。
升宁国卫指挥同知蔡本为浙江都指挥使。羽林前卫千户高政为本卫指挥佥事。锦衣卫散骑舍人翁岩为旗手卫指挥佥事。
增设湖广蓝山县大桥巡检司,左右副巡检各一员;广东阳山县西岸、星子二巡检司;玫州府苗山、莲塘二巡检司;广西柳州府忻城县(注1)、长安巡检司,副巡检各一员。
初,上以征讨将士久效勤劳,命礼部以太祖高皇帝升赏条例,参酌行之。至是,奏定赏格:
奇功:
领队将校(意:将级军官和校级军官。泛指高级军官。)升二级,指挥赏银五十两,彩币八表里,钞六百贯。
千户、卫镇抚、仪卫正副,银三十五两,彩币六表里,钞五百贯。
百户、所镇抚、典仗,银二十五两,彩币四表里,钞四百贯。
总旗,银十八两,绢三匹,绵布四匹,棉花五斤,钞三百贯。
小旗,银十五两,绢三匹,棉布四匹,棉花五斤,钞三百贯。
随伍指挥、千百户、旗军,银十三两,绢三匹,棉布四匹,棉花五斤,钞二百五十贯。
头功:
领队将校升一级。指挥赏银二十两,彩币六表里,钞四百贯。
千户、卫镇抚、仪卫正副,银十五两,彩币四表里,钞三百贯。
百户、所镇抚、典仗,银十三两,彩币三表里,钞二百五十贯。
总旗,银十二两,绢三匹,绵布四匹,棉花五斤,钞二百五十贯。
小旗,银十两,绢三匹,棉布四匹,棉花五斤,钞二百贯。
随伍指挥、千百户、旗军,银八两,绢二匹,棉布四匹,棉花五斤,钞百五十贯。
次功:
领队指挥赏银十五两,彩币四表里,钞三百贯。
千户、卫镇抚、仪卫正副,银十三两,彩币三表里,钞二百五十贯。
百户、所镇抚、典仗,银十二两,彩币二表里,钞二百五十贯。
总旗,银七两,绢三匹,绵布四匹,棉花五斤,钞二百贯。
小旗,银五两,绢二匹,棉布四匹,棉花五斤,钞百五十贯。
随伍指挥、千百户、旗军,银四两,绢二匹,棉布四匹,棉花五斤,钞百贯。
上于宫中得建文时群臣所上封事(意:密封的奏章。古时臣下上书奏事,防有泄漏,用皂囊封缄故称。)千余通,披览一二,有干犯者。命翰林院侍读解缙等徧(意:遍)阅,关系军马钱粮数目则留,余有干犯者,悉焚之。
既而,从容问缙等曰:“尔等宜皆有之。”
众稽首未对,修撰李贯进曰:“臣实无之。”
上曰:“尔以独无为贤耶?食其禄则思任(意:负担,担当)其事,当国家危难之际,在近侍独无一言,可乎?朕非恶夫(意:那,那个,那些,表示远指)尽心于建文者,但恶导诱建文坏祖法、乱政经耳。尔等前日事彼,则忠于彼,今日事朕,当忠于朕,不必曲自(意:违背自己本意的奉承)遮蔽(意:掩盖;掩饰)也。”
丁卯。
赐都指挥使蔡本钞百锭,并赐其下有差(意:不一,有区别),盖禽(通擒,意:捕捉)杀武进等县强贼马阿保等,本等预(意:参与)有劳(意:有功劳)云。
戊辰。
夜,月犯天囷,有星如鸡子大,赤色,尾迹有光,出五车,南行入参宿左肩。火星犯太微[注2]西垣上将星。
己巳。
上谓兵部左侍郎刘儁等曰:“乃者(意:从前,往日)随朕靖难及守城官军,逃叛藏匿已获者悉伏法矣,未获者令随处(意:不拘何地,到处)自首,赴京立功赎罪,其榜示之。
调都指挥佥事凌云为辽东都司都指挥佥事,起福建行都司致仕都指挥同知郭青为福建都指挥同知。
辽东都司言:“缘边(意:沿边。指边境)胡寇窃发(意:暗中发动)不时(意:时时,随时,临时),骑士乏马操备。辽东行太仆寺旧所易朝鲜马二千六百余匹,请以给军士。”从之。
庚午。
勅宁夏总兵官左都督何福曰:“钦天监言‘火星犯上将’,尔为将御边,宜慎之,勿忽(意:粗心,不注意)。”
命右军都督陈晖、旗手卫指挥李忠徃江西,参赞(意:协助谋划)都督韩观军事。
改河南按察司佥事张咸之为湖广按察司佥事。
赐镇守陕西都督王英钞二百锭。
夜,月犯毕宿南第二星。
辛未。
封周王橚第二女为兰阳郡主。擢徐茂先为中奉大父,宗人府仪宾以郡主配之。
茂,先中山武宁王达之孙,爋卫添福之子也。
壬申。
命昭德王济熿居平阳。
代王桂及其世子逊煓辞归,赐钞七千锭,其从官赐钞有差。
命礼部铸靖江王金宝,制如郡王之印。礼部言:“旧制郡王册用银,镀金其上,印亦用银。”上以太祖高皇帝尝与靖江王金册,故授王亦以金宝。
癸酉。
夜,有星如鸡子大,青白色,有光,出东南云中,东南行,至近浊。
甲戌。
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等神。
遣官祭旗纛。
皇第二子高煦还北平,赐钞万锭,其从官指挥王麒等人赐钞五锭。
夜,火星入太微垣右掖门。
乙亥。
赐齐王槫钞一万锭。
调都指挥佥事李凯于山东都司。
夜,有星如盏大,赤色,有光,出西北云中,东北行,至近浊。
丙子。
命指挥施文守泗州,整肃兵备,抚安人民。
升前燕府长史金忠为工部右侍郎。户部郎中陈宗问为河南布政司右参政。兵部员外郎垂任先为右参议。户部郎中邓肃为江西布政司右参政。吏部郎中刘思忠为浙江布政司右参政。礼部郎中郝鹏为湖广布政司左参政。刑部主事周渊铭为四川布政司左参议。各赐钞三十锭。
初,用曹国公李景隆、兵部尚书茹瑺言,命吏部定靖江王府官制。至是,吏部言:
《祖训》内,亲王府例设文职官三十一员,教授无定员,郡王府未有定制,今拟靖江王府长史依亲王府例设置,其余官属止设纪善、伴读、审理、典宝、奉祠、典乐、典仪、典膳、良医、工正、仓大使各一员,引礼舍人二员。
又《祖训》内,凡郡王子授镇国将军,孙授辅国将军。靖江王子比正支郡王,宜递减一等,授辅国将军,其官属止设伴读。
上命辅国将军各设教授一员,余如所拟。
于是,改靖江王府谘议所为长史司。
工部右侍郎黄福言:旧制应天、太平、镇江、宁国、广德五府州,例免税粮,但每岁农隙召其丁夫,役京师一月,今当如例征(意:召集)赴京。
上曰:“五府州兴王之地,先帝时特加优恤(意:从优抚恤),近年兵兴,烦于供给,今方遂(意:已成,结束)宁息(意:安定休息),未宜劳之,可蠲今年之役。”
丁丑。
以即位遣使赍诏谕和林、瓦剌等处诸部酋长。
户部奏:今直隶、淮安及北平、永平、河间诸郡,避兵流移(意:流亡,迁移),复业者凡七万一千三百余户。
诏所司善加抚绥(意:安抚,安定)。
戊寅。
升水军右卫指挥佥事宣信为前军都督佥事。福建行都司都指挥佥事郭忠为本卫都指挥同知。羽林前卫千户刑忠为本卫指挥同知。金吾左卫千户刘贵为金吾前卫指挥佥事。
己卯。
以广西柳州等处蛮民啸聚劫掠,遣礼部员外郎李宗辅等赍诏徃,赦其罪,谕令复业,如执迷不悛,调兵剿除。
夜,有三星如鸡子大,其一青白色,有光,出外屏,西南行,入垒壁阵。其一赤色,有光,出内屏,东南行,至近浊。其一赤色,尾迹有光,出紫微西蕃外,北行,至近浊。
注1:查《姜氏秘史》、《大明会典》,忻城县属庆远府,不属于柳州府。此处存疑。
注2:古人以为太微是天子庭,荧惑犯太微,对皇帝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