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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遇 ...

  •   常听老人们说,一个女人要留住一个男人,首先要留住他的胃。
      比方说让他习惯她做的饭,理应是个真理,毕竟一个人很难改掉自己的习惯,一旦要放手始终会惦念的。妈烧的茄子很好吃,爸一直都很喜欢,厌倦和习惯我真的没办法等同起来。我对棉花糖的情节开始腻了,可是我还是会买棉花糖,就算不吃也要摆在格子桌布上。茄子终究不是爸感情的载体,所以他能说放弃就再也不回头。
      实际上很多时候,两个人感情的分裂就因为缺乏了必要的载体,一种心情没有了寄托,就会四处游弋。走错了路线,终结了缘分。在我看来,对自己生命负责的表现,就是要给自己的依恋找个家。
      一袋棉花糖只要两块七,我的感情很廉价。
      爸爱茄子多还是爱我妈多,这个问题在我十年后还是没搞清楚,李伟说我这样的参照一点逻辑也没有。我觉得不然,一直都以为,爱和米饭的本质没有区别,两者都让人有活下去的勇气。起码我这么想。妈只用行动教育我,一场疾病潜伏在十年以前,我没见过她说身体不舒服,其实我知道她只是怕我担心。
      妈做的茄子很漂亮,拍碎的金黄色的蒜子嵌进肉里,泛着紫色的光晕,想起一个词,叫柔情万种。以前爸总是握着筷子在还没开动的时候先赞不绝口,妈笑的很甜,和茄子一样。我只是肚子饿,十岁以吃的胖乎乎的。爸说胖点好,经得起苦,还不会生病。记忆里是相反的,社区里的医疗室是我常去的地方,每次都要杨阿姨给我打针。爸把我顶在头顶上穿过青色的甬道去很窄的瓦房子里看病。
      十岁那年,爸说,小米以后叫杨阿姨小姑姑好了。那个女人在我的回忆里笑的很好看,如果不是那次意外,我还是很喜欢她的。只是十岁的那年秋天后,我再也没生过大病,不用去医院也能坚强的活下来。我自己觉得很奇怪,妈说是我的命硬了,我咬着嘴唇冲她淡淡的笑。后来妈经常把茄子烧糊,我吃饭的时候什么话也不说,她也是,并因此喜欢上了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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