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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林亦萍啊林亦萍,你怎么就那么没出息?混了半天又混回来了。说过不再端盘子了,你的决心就那么脆弱吗?

      老乌见我这么仗义,竟然肯回来,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脸上的横肉挤出了好几层。

      这个乌经理,名叫乌干炼,其实一点也不干炼。他在一个茅坑蹲得太久了,既拉不出屎,也不愿让别人去蹲。黔驴技穷,就只能没事找事的叫手底下人做些把冰柜从这里移到那里,或是煞有介事的搞些技能培训之类的事情,到头来还是该冷的冷,该热的热,就像下老虎棋一样,明明已经被困死在窝里了,却仍然要从这个点移到那个点,做些毫无疑义的挣扎。

      我原以为我换了个身份回到“琉璃”,可以潇洒一些,不必去管太多的事情,可惜我想错了。老乌那只笑面虎,的确是很会“知人善用”,他把他自己的人搞不定的麻烦事统统仍给我去做,好像只有我才是花钱请来的,他每付我一块钱,就要用我三倍的劳动力来尝还。我钦佩他打算盘的能力甚于他的管理能力,他不去当财政部长真是太可惜了。

      这里每天都有自助餐,接待的全是些毫无节约意识和素质修养的所谓散客的本地的。他们往往为了吃这一顿而饿上两顿,进来的时候跟狼一样放开肚皮对着所有的食物大扫荡一遍,还不停地叫嚣着服务不周,出去的时候就跟土匪刚进村打劫完一样留下一片狼籍心懑意足的拍拍肚子走人。他们这哪是吃饭啊?是吃个心里平衡,甚至是吃人吧?他们与用人单位共同咀嚼着我们这些廉价的劳动力的骨头。

      我为我这一发现而郁闷。

      小雅约我晚上一起出去吃饭,说今天是七夕,还约了几个光棍同学一起聚一下。可到了那,却只有小雅一个人。她朝我耸耸肩说,“没办法,刚才下了点雨他们都不来了。”

      我头一次发现同学之间的情份也如此的脆弱。

      两个人晃了半天,最后选了一家清静的小饭管坐下,点了几个小菜,她要了一瓶啤酒,我不能喝,她便很不客气的自斟自饮起来。她说一个人喝酒感觉像个失恋的傻瓜。我这才发现她今天穿了身类似泳装一样的贴身衣物,配了双能摔死人的高跟凉鞋。

      “你跟乐群现在怎么样了?”三杯酒下肚,她开始“包打听”了。

      我的心被猛的戳了一下,一段努力忘却的记忆又被人强行捞了起来。

      “不怎么样。”看着杯子里的茶水,我不冷不热的说。

      “不是吧?你们都闹了两年了,还没和好吗?”她瞪大眼睛看着我,还想说什么,却被我打断了。

      “小雅,不要再提这个人了好吗?求你!”我的声音很低,低得没有底气。

      乐群,是的乐群。这个曾经占据我整个生命的名字,现在听来,是那么的遥远而陌生。我曾经多么相信,我的名字是可以跟这个名字永远连在一起。但是现在看来,我们的爱情就像一场可怜的肥皂剧。

      我们从幼稚园开始便在一个班,一起上小学,一起升初中,直到一起上高中。缘份一直是那么紧紧地把我们连在一起,我们之间,没有距离,没有彼此之分。

      后来,他考上了北京大学新闻系,而我,却没能顶住压力,无缘大学。从此,我们走了两条不同的路。

      如果说我们的相识是缘份,那么我们的结局,真是一个幼稚而可悲的笑话。

      他在学校里,受着良好的教育与浓厚文化的醺陶,培养了强烈的爱国情操与爱憎感;而我,半道离开了学校的庇护,只身投入到了残酷的现实社会生活中,我看到的和感受到的,有很多东西都是学校所没有的。于是,两个人通电话总会为某些观点不同而由“争论”变成“争吵”,之后就是长时间的冷战。

      最后一次,是在两年前的夏天,竟然是为了奥运会。

      开始两个人还挺有默契的发表着评论,每天都要讨论好几次。由于他那边不是每天都有时间看,于是他便每天都要紧张地问上我几遍“中国现在几枚金牌了?”“美国现在多少金了?”之类的。

      我觉得不耐烦了,他到底是喜欢比賽还是关心结果啊?

      “你老关心金牌有什么用啊?仔细看比赛吧,希望中国努力守住自己的优势项目吧,因为我们的田径是弱项,到后面就很难再拿名次了。”我铁板钉钉地说。

      “那有什么,我相信咱们中国一定会把老美打败的,我有信心!”他那幼稚而盲目的爱国情绪又来了。

      “你有信心有个屁用啊?中国田径是很难突破的,美国有黑人,黑人的体格跟我们是不一样的,他们更善于在跑道上奔跑。你能不能不带个人感受情色彩看问题啊!”我很反感,毫不客气的泼冷水。

      “是吗?你就那么瞧不起自己人啊?你说话是否太过份了点?我不管美国有多少强项,我们中国实力也不差,你这么为美国叫嚣,那么你就嫁到那边去好了!”他在那边情绪高涨的吼叫着,仿佛全世界就他一个人爱国。就算是,也不用整天摆在脸上吧?

      “是的,我会的,我会嫁得远远的,离你远远的!”我气极败坏的的电话“啪”地一声持的一声挂掉了。这个爱国大白痴!

      命运真是很会开玩笑,这么多年的感情,这种零距离的了解,竟然这么轻易的化作了一阵风,结束得这么不通不痒,而导火索竟是那么的简单干净,而且滑稽。这种连小学生吵架都有不会太在意的小事,竟然演变成了分手。虽然谁也没说过“分手”两个字,但是,从那以后的联系就变得很没有必要。

      有句话叫做,距离产生美。也许是我们走得太近了,乎视了这一古典的法则。

      两年来,这个人就跟空气一样,无声无息在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我试图抹平他在我心里的印记,也在心里竖了把尺,与任何人相处,都有必须保持两公分以上的距离。

      “好了,不提了。”小大雅大概看我脸上阴晴不定,一仰脖子喝完最后一杯,“走,上我那去,咱俩今晚玩个痛快。”说着拉着我就走。

      “不行,我还得回家呢,不然我爸非打断我的腿不可。”但我已被拖了老远。

      “打个电话回家呗,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没有人生自由。”她不管不顾地拽着我直奔她的住处。

      我无奈地被拖着往她的往处走,路过楼下的小卖部,她又要了两瓶啤酒。

      上了楼,一打开门,两个光棍便把包一撂,鞋一踢,一屁股从在了床上。

      我打电话给老爸说加班太晚,住宿舍了,现在撒谎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但是挂完电话时我还是有种很心虚的感觉。

      小雅给我泡了杯茶,打开电脑看电影,然后干脆把脚往椅子上一撂,抱着啤酒瓶不放,喝了个痛快。喝完往地上一扔,便死猪一样横在了床上。

      我看了会儿电影,就把它关了,但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我推了推小雅的脸。

      “哎,酒鬼,你要不要去而所啊?”

      但只见她“哼哼”两下,便再也不动了。我摇摇头,无奈的自己去了。

      当我重新躺回床上的时候,黎明已经来临了,第一次这么清楚的看到昼夜交替的全过程,内心却没有半分由黑夜转入白天的感觉,相反,我的心正渐渐进入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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