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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这是一条狭窄的马路口,车流量却一点也不亚于四通八达的市中心,而这个铁路口更是拥堵得像一个患了便秘的人的肠胃。
      我仗着自己的车形小,拼命地钻出了人堆。
      穿过十字路口,过了“天洞”剧院,来到市劳动局门口,像无数个无业游民一样,伸长着脖子仰着脸盯着信息栏里的招聘信息事先扫视。但我只是为看而看,这似乎已成为我每天游荡过程中的一个流程,一种习惯,好像一个刚学会认字的小学生见到有字的纸张就忍不住要大声念出来一样。我厌恶那些用人单位挑人就像娶媳妇一样,明明写着要求“五官端正”,而实际上那“标准”却远远超出了字面上的理解。这就好比买菜,人总是喜欢挑水份饱满而新鲜的蔬菜,哪管它是不是被小贩故意打了水的原故。视觉效果往往成为人们的第一判断。
      待我旅游观光似的骑着破自行车兜了一圈之后,便像完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似的心安理得。把车往大姨家楼下一放,三步并作两步的冲上了楼。这时太阳已爬得才老高,正释放着灼灼的热量。
      这是一间二十平米的单位房,里面横了两张架子床,四周堆满了杂乱无章的废旧物,厨房在走廊上,乱七八糟的放满了锅碗瓢盆,看上去更像一个集体宿舍。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里已经成了我随时可以停靠的港湾,在这里,没有人制约我,没有人干涉我,可以让我暂时逃避家庭的压抑和冷寂。
      我把包往床上一撂,拿了桶准备洗澡,却不小心碰掉了持在门上的一包杂物,大姨说我粗鲁,接着又习惯性的叹息自家没钱地方小,“教育”我一定要嫁个有钱人,有钱好办事之类的,每天来这都会不厌其烦地替我洗脑。
      我没理会她,拎起衣服就进了洗澡房,把她的叨唠关在了门外。
      人,真的是很不知足的动物。明明上天已经给予了他幸福健全的家庭,却还想要求更多,即便是曾经多么困苦过,穷怕了,也不该有那种“卖女求富”的思想。毕竟,这已经不是靠嫁女换一袋米,再用那袋米换儿媳妇的年代了。但她们的观念依然如此陈旧。自己不去努力,却总梦着自己的女儿有杨贵妃的命,“一朝选在君王侧”,然后“姊妹弟兄皆列士”好让“光彩生门户”,整天吃饱了撑着没事干,老艳羡别人谁谁谁有钱,谁谁谁的父母多幸运,相比之下,难免责怪表姐当初的倔,放着有钱人不要,却硬嫁了个穷光蛋。
      自古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即便是21世纪的今天,这种观念依旧根深蒂固,男女永远不可能站在同一个天平上。什么“男女平等”什么“手心手背都是肉”,都是说给别人听的,即便是面对自己的孩子,也绝不承认这一点。可见人类是多么虚伪的动物。
      如果说生女儿是一种失误,那么在嫁女儿时就绝对不能容忍二次失误。虽说是一盆水,可也得泼到摇钱树上,要是泼到了仙人掌上,那么它就什么也不是了。
      我无意教训任何人,只是觉得自己身为女性而抱有这种心态的人是一个多大的讽刺。
      正当我拎着一把湿淋淋的头发从洗房出来的是时候,发现大姨竟叨唠上火了。仔细一听,原来大姨是觉得大表哥的工作太辛苦了,心疼,怪表姐只顾自己过曰子,却不愿帮一把,找份好点的工作,我忍耐着没作声。
      我有两个表哥,如果说小的那位,是家中的金蛋蛋,那么大的那位,就是大姨心头的夜明珠,它不仅无价,而且总在深处闪着光,她总是时刻小心而敏感地护着它,假如有谁吃了豹子胆敢说那是一块石头,她可是会像老母鸡护幼子般的竖着鸡毛扑腾着翅膀和那人拼命的。大有龙威神圣不可侵犯之势,尽管那只是条虫。
      她时而破口大骂,进而声带哭腔,想着可怜的儿子至今还没有着落,娶不到老婆,心痛得肝肠寸断。这让我想到了《哈利波特》》里的佩妮姨妈。
      叨唠了半天,她发现没有人回应,就把矛头头指向了我。在她看来,我跟表姐没么两样,都喜欢指责她重男轻女,说着说着,便满腹委屈,声泪俱下。
      我很佩服她情感的丰富,神精质的敏感,以及演员般的眼泪控制能力,随时都有能挥洒自如,不去当演员破例是太可惜了。
      “我可没惹到您老人家,不要找不到发泄的对象就拿我来出气。”我妨不住开口了。
      谁知不开口还好,一开口就像捅了马蜂窝般地一发不可收拾。她立马从床上爆跳起来。
      “你跟你表姐一个鼻孔出气,一点也不把我这个长辈放在眼里,可见你妈的离开是对的!”她双手叉腰,圆瞪着两眼,那样子让我想起了小学时的数学老师。
      我愣了两秒钟,有种深深地刺痛感,扔掉正擦头的毛巾,僵硬的站起来,头也不梳,抓起包就往楼下冲。
      同室操戈,相煎何太急?
      我现在于明白,为什么表姐那么早就把自己泼了出去。因为在男女平等问题上,她永远斗不过她头顶上的那片天,永远都有处于劣势。
      我笑自己太白痴,竟然枉想改变这一切,因此我天天往这边跑,还经常拎着大包小包进门,但得到的也只不过是昙花一现般的赞美。
      我觉悟了,也心冷了。如果说父母的婚姻是一场可怜惜的笑话,那么我的不自量力就是场自取其辱的过程。这一个上午让我感受到了这二十年来任何一天都有不曾感受过的。
      我推着自行车,走在喧闹的大街上,偶尔也幻想着像韩剧里的那样,突然与某个人相撞,从而发生罗曼帝克般的爱情故事。虽然我并不相信一见钟情的花痴事件,至少,那不适合我。
      但是,故事没有发生,我却发现了乞丐。
      一个业务员般打扮的男人坐在路边,旁边放了个公文包,前面摆事实了张纸,上面用钢笔写着:
      请给我一点食物和水,谢谢!
      旁边还有落款。大概羞于见人,他把脸埋进了臂弯里。
      我对乞丐本没有什么同情心,因为“职业乞丐”太多了,同情不来。但我喜欢自尊心强的人,看他那样,应该不会是那种人,而且他只要吃的而已。
      于是,我便到附近的冷饮店买了瓶矿泉水,放到他前面,但他并没有马上接。我想让他尽快完成任务离开,少伤点自尊。就干脆以又到面包店买空卖了份土司过来,放到他包上,猛然看到旁边有杯喝剩了的奶茶。我顿时觉得有钱人真是太欺负人了,光却还的一脚步把它踢到了路中央,叉着腰瞪着那只杯子掀倒后正往外流的汁。觉得恶心。
      我推着车就要走,却还愤愤不平。刚走了一段,突然想看看那人长什么样,同时也想知道他到底是不是高级骗子。
      于是,强烈的好奇心促使我调转车头,又是回到那个地方。发现他已把水和土司“效纳”了,却仍旧不肯走,继续坐在那里乞讨。我又上当了,幸好我还有清醒的认识,这里是南方,不是西藏,没有讨女婿的风俗。我想了半天,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还不走。
      把车放一边,我盛气凌人的站到那人面前,忍不住发难了。
      “请把头抬起来!”
      那人仿佛是块木头,一动不动。
      “骗子 !把头抬起来!”我加强了语气。
      那人仍旧没理会我。
      我顿时时心火乱窜,捞起袖子便动手去扳他的头。
      也许我当时是发神精吧,我就是想看看骗子子是不是都有长了共同的神态。
      他抵抗了一阵后突然挥胳膊甩开我的手,惊恐地瞪着我,然后抓起包就逃出了人群。
      那人长了一双朱元璋的下巴。
      我悻悻地推着车要走,真不知自己都有干了些什么无聊的事。这时,围观的人群骚来。
      “刚才发生什么事了?”一个人问。
      “刚才这女人疯,跟一个乞丐大打出手!”另一个声音夸张地描述着。
      我转过身去,狠狠瞪了那人一眼,她吓得差点没被子自己倒吸的一口冷气给噎死。
      要命,我一头倒在床上,累!
      突然,隔壁响起一声夸张的吐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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