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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回来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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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要想离开一个生活了很久的地方,不是很难的,说白了,只要离开就好了。
我和妈妈离开了那个城市,去了好久不走动的大姨家住,不久就搬出去自己找房子了,毕竟寄人篱下,多少有些不舒服。还好妈妈很厉害,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供我读完了大学,还让家里有了笔不小的积蓄,当然其中有一部分,也是我的功劳。
我的性格也好了很多,可能是因为到了这里就再也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吧?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安逸,很值得让我在这里住一辈子。庸庸碌碌的,好像妈妈一样。
但是,我想回去,回到原来的那个城市。
我对那个地方毕竟有太多的回忆。一个人对一个地方有了回忆,那里就是她的天堂。我对自己说殷殷离开的时候我在那里,如果我们会有下一次见面,一定也要在那里。
还有杜良辰,我并不避讳他的名字,因为他毕竟是我生命中第一个异性朋友。我想只要给我时间,我一定会升华这段感情。但现实是没有时间。所以我对他的想念,就好像想念男版的殷殷一样。都是很纯很纯的。
我和妈妈说我想回去工作,妈妈很不开心。我知道她是不会回去的,那就预示着我要和相依为命的人分开,我也同样不愿意。但是妈妈突然接受了我的意见,说什么孩子是应该闯一闯的。然后为我收拾行李,把我哄上了火车。虽然意见是我提的,我还是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因为我甚至不知道在那个城市,还有没有可以让我容身的地方。
索性我在这个城市找到了份工作,有一个去外市调动的机会。在一个地方呆久了,没有人愿意“迁移”,我于是顶着众人感激的目光怀着自己的小算盘上路了。有什么这就是个机会,也就是命。
报社为我安排了住的地方——暂时的。等到我找到房子就要搬出去。领我去宿舍的是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也是新来的,估计这样也会被来回差遣,我对她有些抱歉,她倒是很热情的介绍我曾经颇为熟悉的这座城市。
“我叫谢昭,我们都是一个报社的,帮忙应该的。”谢昭看着很文静,说话倒是大侠风范浓厚。我就喜欢她这样类型的女孩子,好像殷殷一样,可以给每一处带来阳光。
“新明里小区你知道吗?”我问她,那是我曾经住过的地方。
“哦,那儿啊,我以前也住那尔,后来拆了。”谢昭甩甩自己的头发,把我较轻的行李拿进屋里。那些重的,我看她柔弱,于是自己拿了进去。(其实我也很柔弱)。
后来细细一聊,才发现原来我们曾经住的很近,她和我还是一个高中的校友。这就是缘分吧,本应该是朋友的人,绕了个大圈子,最后还是会遇到成为朋友。
“你……认识杜良辰吗?”我知道那机会小的微乎其微,但还是问了。就在她请我吃饭为我接风的时候。谢昭的嘴里还有块羊肉。
谢昭听我说完之后,努力回想了半天,“哦……好像有这么一个人。”
我屏住呼吸,努力听她说下去。
“把自己女朋友肚子弄大了,就被退学了。”
我差点把嘴里的饭吐出来,好在没有。否则在新朋友面前建立的良好形象就毁于一旦了。她口中的杜良辰,如果是我认识的那个人,那么那个女孩子就一定是小香。我说过,如果有时间,杜良辰在我心里的地位会升华,这就说明他是特别的,所以等谢昭说完了这件事,我的心里还是怪怪的。
“怎么,涂涂,你认识他啊?”谢昭看出我的表情有些僵,问我。
我摇头,不知道为什么。我向来不怕承认事实。但这次却撒了慌。也许我果真不认识那个搞大别人肚子的杜良辰。我认识的,是那个说要绑住我的男孩子。
我低头看看手腕上已经退色的手链,果然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保值的。我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