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八十七年前的故事 ...
-
当于建踏入凤凰小区的时候,正是晚上七点半。播音员一本正经播报着明日天气的声音在楼道里回荡。虽然是夏天,可天色已经明显的昏暗了下来。大团大团的黑云在天空漫无目的的飘荡着,空气闷热而潮湿,刚才还呼呼刮着的风,此时已经不知道去了哪个角落。那酝酿了许久的雨点,仿佛马上就要迫不及待的投入大地的怀抱。
抬着头望了望天,阴沉的天气感染着于建的心情。说实话,于建是个很敏感,很情绪化的人。在这种天气里,一种无法形容的烦闷缠绕着他。他长长的呼了口气,仿佛想吐出胸中的闷气。在楼下下意识的望了望六楼的那扇窗户。窗帘没有关,碧绿的纱窗关着,隐隐可见淡黄色的灯光,幽幽的从那小窗子里带着几分伤感,慢慢的浸了出来。
他无奈的摇了摇头。天色黑的如同一幅浓墨泼成的山水图,那银蛇般的电光在云团里闪动,让暴风雨来得更强烈些吧!他咕哝着说,低着头,窜进了那个楼道。
这是一幢十多年前修的小区,楼已经很旧了。狭窄的楼道里,昏暗的灯光随着于建笨拙的脚步声依次亮起,又在他身后乍然熄灭,在这一明一暗中,于建一步步的踏到了林怡家的门前。那笨重的保险门虚掩着,于是于建像个贼一样偷偷的把头探了进去。
客厅里,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半躺在沙发上,翻着一本半旧的书。她穿着一身很宽大的旧衣服,那衣服依旧是她最喜欢的淡黄色,质感很柔软,像层纱一样淡淡的罩在她的身上。她没有穿鞋,一双赤裸的脚蜷曲在沙发上,仿佛是一只很乖的小狗。
“打雷了,下雨了,快收衣服啊!”于建在门口压着嗓子学着鬼叫。那女子抬眼瞥了一眼,甩了一个很正宗的白眼给他。他讪讪的脱了鞋子走了进去。
客厅不大,但是布置的很雅致。一张在这个小城市里很少见的纯白色地毯铺在屋里,在淡黄的灯光下发出柔和的光芒。于建小心的走上柔软的地毯,向正面墙壁上挂着的一副黑照片恭恭敬敬的鞠了一躬。那照片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和蔼小老头,正笑眯眯的看着林怡。他暗中又叹了口气,在林怡面前的小沙发上坐下,小心的问道:“你老公呢?”
“出差了!”
“那我放心了!”于建拍拍胸口。
“放心你个头,我马上打电话告你老婆去!”林怡再次给了于建一个白眼,然后低下头继续看自己手中的书。
于建摸出烟,点上火,熟练的从茶几下面摸出一个烟灰缸。这是一个很漂亮的陶瓷烟灰缸,淡青的颜色像极了晴朗的天空。于建知道这是林怡旅游的时候带回来的,这个烟灰缸只有很少几个人能用,因为林怡不喜欢人抽烟。幸好于建是这几个人之一。
场面有点寂静,没有人说话,音响里低低的放着恩雅的歌。如海妖般的歌声在客厅里四处回荡,这种感觉让于建感觉很好。其实从骨子里于建是个爱安静的人,虽然他更多的时候是和一群朋友在外面胡蹦乱跳,要不就在网吧里和一群屁大小孩一起闹着玩游戏。
一道闪电从窗外闪过,接着就是哗哗的雨声,仿佛某个没有公德的大嫂在上面大盆大盆的向下泼着水,那雨水在地面刷刷的溅起一片片的水花,如同湖面一层层的涟漪。当轰隆隆的雷声随着雨点一起在窗外响起的时候,林怡不耐烦的看了看那乌黑的夜色。
于建赶快叼着烟,去关上了玻璃窗,拉上了窗帘。窗户的隔音效果很好,于是屋里又安静了下来,恩雅如流水般的声音继续在两人耳边徜徉。
“你在看什么?”于建好奇的看着林怡。实际上于建很少看见林怡看书,她更喜欢的是开着自己的越野车四处旅游,然后买回一大包一大包稀奇古怪的东西。每当这个时候,于建就会厚着脸皮,像逛旧市场一样来这里挑选自己喜欢的东西,然后趁林怡不备,揣起就跑。虽然每次都会被林怡在电话里骂个狗血淋头,但是于建其实知道,这些东西是林怡特意给自己挑选的。
看着林怡苗条的甚至有些纤细的身体和那略带苍白的面庞,他的心里不由得有些难过。这个开朗的女子,其实这些天里,心里还是很难受的。他知道,虽然她装的很好,但是他还是知道。
“他邮寄给我的!”林怡淡淡的回答着,“在他死的前几天,他把这本书邮给了我!”
于建知道,她口中的他,其实是她的亲生父亲。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很多年前,他抛弃了林怡和林怡的母亲,一个人远渡重洋,去了很远的一个国家。他每年会寄很多很多的钱给林怡两母子。几年前,林怡的母亲因病逝世,他也没有回来,只是照旧寄回来一大笔钱。那天林怡将屋里所有他的书和照片撕的粉碎,然后在冯玉昌的怀里哭了很久。
冯玉昌是林怡现在的老公,两年前结的婚,那个时候于建刚结婚不久。
上个月,一个美国的律师给林怡打来电话,告诉她,他已经因为晚期肺癌去世的时候,于建和冯玉昌才好说歹说的在墙上挂上了他的照片。林怡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她呆呆的看着于建在墙上挂上自己父亲的黑照片,一直没有说话。
“也许,他们在下面见了面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于建当时这么小心翼翼的劝着林怡。他说的他们,是指林怡的父亲和母亲。林怡听了,照例甩他一个白眼。
于建接过林怡抛过来的书,看了一看。这是一本很久的书,居然还是繁体竖排的,由于年代久远,书页已经发黄,但是主人将它保养的很好,每一页都平平展展的,没有损坏的痕迹。在林怡翻开的那一页,用红笔在上面勾了几排字,很是醒目。
于建合上书看了一看封面,上面写着《A县县志》。
“A县,什么地方?”于建好奇的问。
“我老家。”林怡望着天花板发呆。
“你老家?”于建有点疑惑的问,他记得从很小的时候,林怡就跟在他屁股后面,屁颠屁颠的在这个倒大不小的城市里穿行,从来没听说过,她的老家是A县这个地方。印象中,A县是个偏僻且荒凉的小县城,不知道怎么会和林怡拉上关系。
“他就是在那里出生的。我爷爷是A县建国后第一任县长!”林怡有点不耐烦的解释道,看样子,她很不愿意在别人面前提起和他父亲有关的事情,哪怕是在从小一起玩大的于建面前。
“哦!”于建点点头,翻到林怡刚才看的那一页,用心的阅读了那几行用红笔勾勒过的字。因为那别扭的繁体字和竖排方式,让于建很花了几分钟时间,才看完那短短一段记叙。
那段文字其实很简单,写的是几个革命者杀一个地主恶霸的事情。虽然文字很平常,也很简短,但是从那字里行间,却隐隐露出一丝血腥的气味。
“一九二八年,当地居民林伯森带领四名同伴,于集市中用□□炸死当地匪首蔡永明,误伤群众数十名。事后,五人前往投靠革命军。次日匪首李河原,张博真率匪兵千余名侵扰A县县城。匪兵入村后,纵火数十处,烧死群众五十余人,烧毁房屋五百余间。”
于建看完这段文字,好奇的抬起头,看着杨怡。
“林伯森是我曾祖父,也就是我爷爷的爸爸!”林怡仍然抬着头,露出白皙的脖子,仿佛在回忆什么。“这个故事,我妈妈从小到大给我讲了很多遍。”
“恩!”于建放下书,打开冰箱,拿出两听饮料,给了林怡一瓶,然后坐回沙发,静静的听着林怡讲述这个八十多年前的故事。
林怡的口才并不好,平平淡淡的讲述着。但是,于建却听得惊心动魄,仿佛当年那一幕就发生在眼前。
那个时候,因为人所周知的原因,战火在四处燃烧着。只不过A县地处偏僻,受的影响也不算太大。打仗这回事,众人也在传说,只是没有发生在大家的眼皮下,似乎那也是很遥远的事情,所以大家也就是说说而已,依旧过着自己贫穷而无趣的生活。
当时林伯森是一个当地的世家子弟,家产也不算少,在A县也算的上有头有脸的人物。附近的几匹山,基本都是林家的产业。山上的农民,也大多都是林家的佃户。自小吃喝不愁,又不愿意出去闯荡,林伯森也就如同千万个纨绔子弟一样,带着一群随从,呆在家里,过着随心所欲的日子。不过他为人倒是豪迈,也交了不少江湖上的好友,和几个帮会也拉上了那么一些说不清的关系。
一九二六年,也就是林伯森二十七岁那年,一个叫蔡永明的军阀,带着几千败军,来到了A县。江湖传说,他在邻省和另外一个张姓军阀争夺地盘的时候,打了败仗,不得已才来到了这个穷山僻壤。那个年代,军阀比现在的房地产公司还多,你打我,我打你的故事,一直就没有停歇过。只是他手底下的几千败军对于A县来说,也是个不能承认的强大力量。于是A县县令就恭恭敬敬的让蔡永明在附近一座小山下驻扎下来,蔡永明这人也很识趣,和县长约法三章,说只要按时给他们军队送些粮食,他们就绝对不会打扰A县的安宁,作为回报,附近山上大大小小的土匪,蔡永明也会帮忙时不时的剿一下。
其实,说实话,蔡永明也是个很聪明的人,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他也很清楚。因为看上了A县这里险峻的地势,他也做好了将这里作为根据地的打算。毕竟自己的军队刚吃了败仗,军心不稳。如果再受到当地居民的奋力反抗,那也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先稳两年,恢复一下元气,再做打算。他是这么决定的。有时候,为了应付手底下几千个如虎似狼的士兵,他有时候也会让他们装作土匪,悄悄的去稍微远点的几个小县城抢劫一番。当然,这些事情他绝不允许在A县发生,所以说幸运也好,说不幸也好,A县的居民虽然莫名其妙的又背上了给军队提供粮食的负担,但是毕竟过了两年相对安全的日子。于是日子长了,A县居民也默默的承认了他和他的军队的存在。
有时候无聊了,蔡永明也会带上几个副官,去A县县城里逛逛,喝点小酒,找点花姑娘。林伯森就是那个时候和蔡永明认识的。一个是四处混战的小军阀头子,一个是家财万贯的少爷子弟,居然很是投契,一来一往,两人居然成了莫逆之交,还找个机会,在城外烧了香,拜了把子。其实,说起来,林伯森那个时候也是青帮的一个堂主,青帮那时候的势力,在这一带连很多杀人如麻的军阀土匪也不敢去招惹。听说有个大军阀手下十万当兵的,有四万是青帮子弟。所以蔡永明手下的人也很尊敬林伯森,一天到晚林爷林爷的叫个不停。
林伯森和蔡永明除了喝酒找花姑娘之外,还有个共同爱好,就是收集古玩。蔡永明当年的队伍里,很有几个盗墓的高手,他四处混战的时候,也挖了不少古墓,收集了不少好东西,他最得意的是当年在一个无名古墓里,挖到的一个珐华彩龙盘。那盘是明宣德年间的物品,质胎体厚重,瓷质坚硬,细腻结实。盘底上更画着少见的二龙戏珠,色彩艳丽,栩栩如生,是难得一见的珍品。就这盘子,蔡永明没少在林伯森面前炫耀过,可每次林伯森只是淡淡的说几句好,这让蔡永明有点郁闷。
难道林家有什么好东西?于是蔡永明留上了心。于是旁敲侧听,无数次留意后,终于在一次酒后,乘林伯森半醉,蔡永明打听到了一个让他几乎昏过去的消息。传说中元代青花瓷罐珍品,鬼谷子下山。就在林家主人的手里。
于是,在那次酒后的当晚,百余名蒙面匪徒就杀入了林家。当夜狂风骤雨,伸手不见五指。临晨时分,雨停后,林家大宅起了大火,全家上下百余人全部烧死,只有少爷林伯森,躲在粪坑里,逃过了这一劫。经此一劫后,林伯森不顾兄弟蔡永明和A县县长的挽留,毅然远离A县。十余日后,他带了四个兄弟易容赶回A县,在集市中用□□炸死了蔡永明,然后去远方投靠了革命军。抗战胜利后,才带着自己的儿子,也就是林怡的爷爷,回到了A县。而林怡的爷爷,也因为军功累累,当上了A县解放后第一任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