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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欢迎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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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
听到玻璃门上悬挂的风铃响起,赵尘然头也不抬地习惯性招呼。
盛夏的午后,正是一天之中最寂静最困乏的时候,炙热的太阳发挥着严酷的威力,马路边一排排的法国梧桐吃力地顶着无精打采的叶子,在无风燠热的空气中了无生气地一动不动,全无往日的风姿。
林宵就在这样的一个平凡的夏日午后中无意发现了这家名叫“尘屋”毫不起眼的小饰品店。
平常这种时候,他本来是应该待在冷气十足的办公室里反复推敲他的设计图,或者靠在柔软的躺椅上小憩片刻,然而今天吃过午饭,他突然想起囡囡的生日马上要到了。
囡囡是他的宝贝女儿,是他心中最可爱的白雪公主,再过二天就是她四岁的生日,他很早就答应过要送一份漂亮的礼物给她。
于是一个冲动,他突然无法再在舒适的办公室里坐下去,顶着烈日来到了行人寥寥的大街上。
即使不是在如此炎热如此寂静的夏日,林宵走在街上,也总能引起一定的回头率。他今年三十一岁,有着一八二公分的标准身材,宽肩长腿,举手投足间颇有成熟男人的气韵。
他的脸形略方,浓眉,挺鼻,平时不笑有点严肃,尤其是敛目沉思的时候,让人猜不透在想什么,但他笑的时候却很好看,眉毛会略微向旁边飞扬起,厚薄适中的唇角也扬起,眼睛特别的明亮。
他拥有一家自己的设计所,主要是做室内设计,近几年更是凭着精湛的技术和多重的风格赢得了业界一致的好评,有几家不大不小的财经杂志也把他做过封面,不过天性内敛的他,却仍然保持着不张狂的个性。
只可惜,他已不是少女们心中的单身贵族了。
想到囡囡可爱的脸,林宵不由自主地微笑起来,甚至忘了火一般的骄阳,无意中一转头,在街角一个特别不起眼的地方,竟然让他发现了一家小饰品店,二扇窄窄的透明玻璃门,因为座落在街角的阴影处,屋里的情景反而明亮的映了出来:一排简洁的柜台后面坐着个梳着马尾的女孩子,正低着头不知道在干什么。
不过吸引他视线的并不是屋里过于简洁的陈设和女孩,而是挂在玻璃门边一排别致的发夹,其中竟然有一只是蜂鸟形状,黑宝石般的眼睛,翅膀是用透明的薄纱做成的,身体是金色的羽毛,淡紫色的爪子,颤颤微微地附在细细的钢丝发夹上。
林宵是见过蜂鸟的,那是去年致慧在加拿大参加一个时装发布会,刚好他有假期,便带着囡囡一起去了。
致慧是他的妻子,是个时装模特,因为出色的成就和天份,已开始转向设计师行列,他们认识在一个上流社会的宴会上,他的气质,她的美丽都给彼此留下了深刻印象,二人经过一段短暂的交往后很快就结了婚,囡囡的孕育是个意外,本来致慧是不打算要孩子的,但是最终不忍心打掉还是生了下来。之后她用二个月的时间恢复了身材,又开始全世界忙碌地工作,他们夫妻一年有大半年的时间分隔两地,因为林宵的父母都已经移居国外,囡囡则常年由外公外婆带着。幸好林宵的工作虽然忙碌,却还算稳定,所以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去看女儿,而女儿也和他特别的亲。
那次的时装会没有给他留下任何印象,但父女俩却意外地在一个湖边看到了蜂鸟,那时正是黄昏,一只金色的蜂鸟像箭般地从天空中俯冲下来,引起了囡囡兴奋的尖叫。
林宵告诉女儿,蜂鸟是世界上体形最小的鸟,它以花蜜为生,飞翔的速度惊人,但安静的时候却又一动不动犹如化石,它是自然界创造出来美丽而神秘的精灵。
那一刻,父女俩同时都爱上了这个小东西。囡囡还为此向他吵着要了好几天,他劝了许久才作罢。
真没想到此时却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饰品店里再度发现蜂鸟,尽管只是一个质量并不是很好的发夹。
林宵毫不犹豫地就推开了玻璃门,一股清凉的气息扑面而来。
门上悬挂着一串风铃,成串的蓝色小贝壳,撞击时发出清脆的声音,林宵没留意到,还被风铃的声音吓了一跳,不过柜台后的女孩却似乎已对风铃的声音熟识了,头也不抬地只说了一句:“欢迎光临!”
原来她正低头聚精会神地拼一副拼图,盒子里的小拼图片还是满的,只拼了一角淡色的天空,要不是旁边放着一张图纸,根本看不出她在拼什么。
图纸中显示的雨中的伦敦,大笨钟在雾蒙蒙的尘气中显得特别高大沉寂。
林宵不由得笑了笑,他对着女孩乌黑柔软的后脑勺轻轻地喊了一声:“小姐!”
“啊?”女孩应了一声,有些懒洋洋地抬起头,她有一张白哲宁净的脸,柔软的刘海散落在额前,眼睛很黑,眼神却是淡淡的,配着她那件白色绿底碎花的小短袖衬衫,给人一种极清雅的感觉。
她看上去二十出头,眉梢眼底是有点不属于年纪的淡然。
“先生要买什么?”她很得体地站了起来,随手揉了一下微皱的水绿色及膝中裙。
“我要买发夹!”林宵指了指玻璃门上悬挂的好几串饰品。
她点点头,也没有细问,走出柜台,随手就拿下那个蜂鸟发夹:“是这个吗?”
他有点讶异,“你怎么知道?”
“不是这个吗?”这回轮到她讶异,仿佛最自然不过地说,“我看到你刚才就指这个!”
“是。”他不再多讲,“多少钱?”
“十五块。”她利落地把发夹入进透明的塑料小袋里,递给他的时候,不由地职业化一笑,“送女朋友吗?”
“不是,送女儿。”
她微微一惊,重新打量了一下,他知道,一定是自己过于年轻的外表让人不相信已有了女儿,这种眼神他也习惯了。
“你女儿还很小吧?”他付钱的时候她这样问。
“四岁。”
“说真的我还有点舍不得呢!这个发夹是很别致的!”她坦率地笑着,“四岁的小女孩不是应该喜欢更卡通或更缤纷一点的颜色吗?”
“不,我女儿很喜欢蜂鸟。”他回答。
“喜欢蜂鸟什么呢?”她好奇地问。
“美丽,精致,小巧,还有,宜动宜静!”他想了想,说着自己喜欢蜂鸟的原因。
她不以为然:“宜动宜静?你不知道蜂鸟是一种坏脾气又蠢笨的鸟吗?它常常愤怒地去进攻比它体积大几十倍的对手,不自量力地对抗那些巨大的力量!而且它还会把红色的栅栏看成花朵去吸取花蜜,往往撞得晕头转向。”
“哦,原来蜂鸟有这么多缺点!”他笑了起来,“那你又为什么舍不得?”
“难道你会因为这些缺点而不喜欢这些可爱的小东西吗?”她反问,原先那股淡漠神情消失了,难得的伶牙利齿。
他点头,顺口说:“有时候不完美的缺点反而更让人怜惜,不过,我更喜欢蜂鸟的飞翔,尤其是它的倒飞,犹如箭一般的执着,义无反顾。”
“是的。”她也笑了,“蜂鸟是全世界唯一能倒飞的鸟。”
门外的风铃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一个穿着礼仪公司制服的小妹捧着一大束鲜艳欲滴的红玫瑰探进头来:“请问赵尘然小姐在吗?”
“我就是。”女孩轻蹙淡眉。
“请签收!”
小妹拿出签收纸,女孩低头签字,林宵看到她的笔迹略微凌乱的字迹写着:“赵尘然”三个字。
怪不得叫“尘屋”,他心里想。
“余先生对赵小姐真没话说,每周一打玫瑰,从不间断过!”送花小妹讨好般地说。
赵尘然没有回答,签好了字把纸移过去,她的脸上已没有了刚才和林宵讲话时的轻松,那淡漠的神情又回来了:“谢谢,麻烦了。”
送花小妹走了,以浅色为基调的饰品店突然多了一大束红艳艳的玫瑰,仿佛突然变得格格不入,赵尘然拿起来想找个地方放,站在原地却犹豫不绝,林宵觉得她甚至想扔到垃圾筒里,有好几次眼睛都瞟到角落里去了,看来那个余先生并不见得能赢佳人芳心,至少,也应该知道她是不喜欢太华丽太明艳的颜色。
玫瑰并不适合她。
不过他也不便再站下去:“再见!”
“……再见!”她不好意思地捧着花,“欢迎……下次再来!”
他点头,推开玻璃门,炙热的空气如火舌般地卷进来,他忙快步走出去关上了门。
囡囡一定会喜欢这个发夹的,他想。
…………
都说作者要在开头讲几句话,就像开场白一样,至少说几句让读者吸引读下去的话!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此刻却有种不知道该怎么说的感觉。
只能说,
这篇小说,并不轰轰烈烈,也没有恩怨情仇,大起大落。
这只是一个发生在都市中很平凡,很普通的故事!
可是,却是那样的感动了我。
我不知道能不能称为爱情故事,虽然,从头到尾,讲的都是爱情。
爱情,多么美好的东西,在现在这个快节奏活泼轻松的社会里,总是带给我们那么多会心的愉悦!
可是,回味起来,除了微笑,是否也总是有那一份挥之不去的苦涩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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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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