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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第 45 章 ...

  •   1947年,夏。

      昆明城的石榴花全都开了,像玛瑙挂在枝头,艳艳地铺满了道路,踏下去就是一脚的红。这几天多雨,水汽足足地湿润枝丫,一棵石榴花能滴淌出一条溪流。沉默的少年从花下路过,冷不防被滴了一头的水。他的帽子是黑色的,看不出湿润。少年扶了扶眼镜,把帽子从头上摘下来,拿在手里,接着往前走。他个子很高,看样子还会继续长,眉眼有些锋利,眼角微微上挑,虽然一点表情也没有,但莫名地多出一股威慑力,像是蕴含在竹子里的力量长开了。

      昆明城变化不大,但依旧有点陌生。少年偶尔停下来认一认路,才接着往前走。他另一只手上提着一个行李箱,似乎装的东西不多,轻轻松松就能提起来。少年停停走走,最后在一个大门蒙尘的院子前停了下来。他没急着去敲门,而是驻足于此,有些惆怅地看着古旧的红色大门。他五官已经长开了,含着一股隐约的俊秀,比小时候的模样好看很多,不再是个老成的小孩了。

      停留了片刻,他不再张望,而是继续前行。街上行人不多,偶尔有一两个年轻姑娘走过,看见他都忍不住红着脸低下头窃窃私语几句。从外表来看,他已经像个成年的人了,身形挺拔,有一张苍白严肃的脸,谁都会想要多看一眼。少年几乎察觉不到旁人的目光,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他走走停停,最后拐进了一条长长的巷子里。巷子很静,摆放着几盆枯死的兰花,铺满了殷红的石榴花瓣。少年踏着石榴花,一脚的红艳,慢慢地跨过流水落花,向一间落满灰尘的铺子走去。他手上的钥匙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在巷子里有些喧嚣。扫地的奶奶抬起头,眯着眼睛看了很久。直到少年打开了铺面,推开那扇木门时,她才不确定地喊了一声:“腾腾?”

      男孩子回过头来,脸上的冷淡一点一点消融下去,他露出个很浅的笑容:“婆婆。”

      他笑起来一点也不凶恶,带着些许青涩的柔和,就是个漂漂亮亮的小男孩。婆婆笑起来,慢慢吞吞地挪过去,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奶糖。

      “终于回来了呀,拿着。”

      “谢谢婆婆。”乔越腾温和地应答着,微微弯腰接过那把奶糖,放进了兜里。婆婆四下张望了一眼,问:“你哥哥呢?”

      “他还没回来呢,让我先回店里打扫打扫。”

      “这么大的人了,又不是小姑娘,”婆婆不满地说:“怎么一点家务事都要你做?这是养弟弟还是养小媳妇?”

      乔越腾抿着嘴笑起来,眉头很温柔地展开,“没关系,童养媳我也给他当。”

      送走了婆婆,乔越腾返回店内。他摸了摸桌椅,一手的尘灰,于是无奈地摇了摇头,从怀里摸出一封信来,信封上落着程兰并不算好看的落款。

      致 小少爷:

      见字如面。

      我还在路上,到昆明大概还需要几天。

      就劳烦小少爷先打扫一下店铺啦。

      对了,你不喜姐姐在我这边,估计也要一路回来。到时候别跟她吵架,让着她一点不好吗?

      程兰

      乔越腾一遍又一遍看着那封短信,嘴角一点柔软的笑意,他把纸张小心翼翼地折起来放好,是在贴近胸口的地方。他抬头看了看周围,没有抱怨的意思,只是撸起袖子去打了一盆水,像个勤勤恳恳的小媳妇一样开始擦拭。夏天有些闷热,他敞开的领子里露出一枚锁来,雕刻着云与龙,带着一点汗水和体温。

      待到所有东西都收拾干净时,乔越腾才舒了口气。他小时候做作业的那个板凳已经太矮了,于是他坐到了程兰的太师椅上,摸出一只钢笔来,一字一句地开始写。这两年来他跟着林不喜学书法,字迹漂亮得很,已经不是当初那手龙飞凤舞的字了,虽然成绩照样一塌糊涂没有起色,不过这字倒是叫人称赞了起来。他写写涂涂,到最后把一整张白纸都涂满了墨水,也没能写出自己满意的话语。于是乔越腾皱起眉头,把手里的纸一揉,丢到了一边。

      该怎么说呢?

      “我很想你”这种话,乔越腾是不会写下来的。他从来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情感。于是想来想去,写下来的除了“我知道了”四个字,好像也没有什么可以交代的。乔越腾有些恼怒地揉了揉眉心,心里责怪着王八蛋不懂人心。

      他伸了个懒腰,差点打翻头上的玉器。乔越腾摆放好东西,转身上了楼。楼上还是当初的老样子,一分一毫也没有动过。他当年住过的房间,现在看来小的可怜,已经不适合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子住下了。乔越腾没有仔细看自己的屋子,也来不及诞生一些感叹,他径直推开了程兰的屋子。同样落满灰尘,没有改变,一如既往的简洁。乔越腾推开窗子,开始打扫程兰的屋子。他偶尔会发现一两张照片,大多是小时候的程兰,啼哭或是欢笑的模样,乔越腾全都收集好,整整齐齐放在桌子上,他偶尔打扫累了,就坐在窗边一张一张地看过去。只不过偶尔看到程玉时,乔越腾会有些不爽地绷紧嘴角,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打扫完毕已经接近黄昏,似乎也不是很饿,于是乔越腾放弃了外出的念头。他在程兰的床上躺下,就着昏黄的灯光看书,书很老旧了,表皮泛黄,纸张破烂,扉页上写着一个端正的名字:程莫愁。

      在他们逃离昆明的两年里,乔越腾为数不多的兴趣爱好就是两个:和林不喜吵架,或者和程兰吵架。和林不喜吵架总是热闹非凡,也不知道这姑娘从哪里学来这么丰富的脏话词汇,骂起来活像个泼妇,就差咬过来了,拜她所赐,乔越腾慢慢地没那么沉默寡言了,也学着伶牙俐齿起来。他们俩吵架的时候,程兰总是笑眯眯地在一旁看戏,活像在看免费相声,也不来阻拦劝架,他巴不得更热闹一些。林不喜吵累了,闹剧才算停止,第二天还是会骂骂咧咧地给乔越腾做早点,或是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或者是一碗饺子。云南人吃饭没那么多讲究,有什么吃什么,什么都好,什么也不挑。

      和程兰吵架就叫人不那么开心了,毕竟狐狸总是要狡猾得多。程兰是否真的动怒依旧是个谜,谁也不知道他憋在心里的是什么。乔越腾大呼小叫或是冷嘲热讽,程兰一概回以笑容,优雅又好看,笑到乔越腾生不起气来为止。没办法,毕竟这么多年,他一直是让着程兰的,他的底线就是程兰的下限。

      说到程莫愁的书,还是程兰带着两人回到保山安顿下来以后给的乔越腾。保山的院子还是老样子,邻里帮忙照顾鸡鸭,门口有卖撒撇的傣族姑娘,柠檬的香味能传出十里。乔越腾刚到的那几天颇有些不舒服,大概是火车太漫长的缘故,他病恹恹地躺了几天,等到了程兰本人亲自照顾。大少爷扬了扬手上的书,像是献宝一样炫耀着:“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那是程莫愁的书,是程兰一直保存着的东西。乔越腾带着对故人的敬仰收下了书,满心以为那是什么宝物,结果打开一看,那是程莫愁的日记本。

      也不知道程兰把这东西送给乔越腾是在想什么。

      程莫愁是个严肃的人,日记本也规规矩矩,写的都是自己的抱负和思考,乔越腾看了几页就睡着了,心想这王八蛋的爹居然是这么正经的人,着实没趣。他偶尔也会看看程莫愁写的东西,权当打发时间。程莫愁其人,正直无趣,死板又冷淡,似乎并不是一个慈父,难怪程兰小时候最怕他。这个男人偶尔会在日记里提到妻子儿女,乔越腾只挑着那些看,他想看看小时候的程兰。

      或者说,他眼里只有程兰。他已经意识到了,某种古怪的依恋在他心里生根,在他披着流浪的衣裳走在雨天里,看见那个白衣服的少年时,这种情感就开始播种了。他期许着一次意外,把他们俩牢牢地困在一起,自此以后相互依偎着度过余生。他不知道这种情感是什么,觉得奇妙且苦涩,程兰没必要知道,乔越腾也找不到人倾诉,只能憋在心里。这几年断断续续能收到陈夜灯的来信,似乎战事开始变得频繁,两个党派的斗争越发激烈,于是后来也就没有了陈夜灯的消息,乔越腾也就失去了一个诉说的对象。林不喜他开不了口,陈夜灯音信全无,童三月也不知去向,他无论如何也没法向程兰开口,告诉他自己这莫名其妙的情愫。乔越腾还是老样子,或许会笑了,会说话,会顶嘴,但他还是一个小男孩。

      不知不觉间,乔越腾睡着了,在他的梦里,撑着白伞的少年把他抱在怀中,给他哼着某首遥远的调子。乔越腾安睡在他怀里,心里思念着程兰。他想:从此以后,除了你,别的东西我一概不稀罕。他还没有明白自己的想法,也不需要去明白,他自始至终都是个克制的人。程兰。乔越腾在梦里喃喃:我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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