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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光,在夜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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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爱的人,可以爱上任何一个陌生人。
想说月光如水,可,黑黑的,看不到月亮。那如水的是什么呢?此刻的心境吧。
和Y已经泡了3个小时电话,其实谁也没怎么说话,只是拿着话筒听对方的呼吸和偶尔的几声咳嗽,有几分钟,我枕着沙发困了,醒来,他还在那头没挂。
“我真的喜欢你的。”低低地飘过来,给今晚划句号。
“恩”,我也习惯这样描那个句号。
终于,“嘟……”
翻个身,就睡熟了,有点累,累得连梦也懒得做。
一大早,KFC里只有几个拖着地的服务生。
“嗨,”我视力很差却总能认出他。
“一个人?”远远的,Sam甚至没抬头。
“恩”
“过来吧”不介意那命令的口吻,我是要过去的。
来到他的小角落坐下,看着窗外忙碌和懒散的人们,每个人的脸都在清晨的阳光下淡去,于是只是行走,惟有速度不同。回过头来,Sam伏着头,睡了。
又是通宵。从来以为,上网只为泡MM的都是些无聊而有可怜的青蛙,Sam不差,或是很好,他身边好象从来不少漂亮女孩。那么多的love,即便很廉价也让周遭青蛙流连不已,他不厌,而且总处于饥渴状态。他是个自恋者,以为每个人都像他自己那样爱他。所以,我也有幸被他自做多情得加入暗恋者名单。于我,什么也没少;于他,多点满足。恩,也好。
“我现在和玲一起了”他抬起头,搅着橙汁。
“Lan呢?”我也搅。
“早8了,我让她甩我的,她有面子,我有自由。”
“恩”
“如果,她们都不适合我,你就和我一块儿吧”
“好”我答,因为我知道,我们是永远不会一起的,我对他没兴趣就像他对我一样。
不会爱的人,可以爱上任何一个陌生人。安妮的话。
杯里的橙汁正如满街的阳光,整个城市只剩下打翻了的黄色颜料,黄得刺眼。
漫步大街 ,我数着擦身的车子。
摔倒了。一个男人一个劲地对着旁边的电话亭说“对不起”,满身的酒气。我爬起来,笑了。大清早遇到个酒鬼,真令人愉快。
白天喝酒,因为孤独。
宁曾经这样对我说过。
很早的被遗忘的那段时间,宁住在这个城市。他的生活就是一灌灌开不完的百威和那个温柔的女朋友。最后,那个温柔的女朋友终于受不了没完的百威,也就受不了他。分手真好,我说,你不爱她,一点也不。那,我爱谁?他抛给我一罐,黑亮的眼睛看着我打开,只记得,那一刻,手有些颤。边喝也边凝视他,任那对深不见底的眸子和啤酒的味道,在心里一点点化开。CD里许在唱:“我一杯接着一杯,只为你想喝醉……”
而此刻,我想,他已睡在深圳的某张床上,身边是那个听说大他15岁的妻子。一直认为,他是我见过最好看的男人。可,毕竟,他只是我爸的朋友。
美丽的杜拉斯曾说过一句美丽的话:酒让孤独发出声响。
远方的宁,过着两个人的生活,仍会守着他的酒,孤独。
不知不觉还是走到他楼下,城市真小,怎么走都不会迷路;或是已迷路了,怎么走都一样。没原由得想见他,于是瞅着那紧闭的窗户叹气。
对面那个买豆浆的生意很好,喜欢看满笼包子腾腾上冒的热气,让我想到幸福。角落里坐着一对人儿,两个人笑得甜甜一如那幸福的包子。Y和一个女孩。我记得没错,她叫小颖;我还记得没错,她喜欢Y。
想到今晚,Y又得编一个关于“永远爱你”的童话哄我睡觉,不觉可怜起他来,男人,向来自讨苦吃。有点好奇此刻见到我的样子,轻步向他们走去。
“啊?”意料中的傻样。
“只是拿张面纸,打扰。”我笑。
那个女孩善意地也冲我笑,露出两颗虎牙,相当可爱。
甩甩头发,我闪。
仍是漫无目的地走,光越来越强烈,摊开手去触摸,却发现,阳光,不暖,清凉一如昨晚的夜光。
整个城市在清凉的阳光里,被割得一块一块,到最后,成蒙得里安娜只剩下色块和直线的绘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