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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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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就该明白,你永远不会是我的,可是为什么兜兜转转,受尽伤害之后,我依然这样爱你。无论有多怨愤,只要你一个眼神看过来,统统可以变作笑容。
暮色四合,游荡在街尾,胃因为饥饿剧烈疼痛,各家昏黄灯光映出的腾腾蒸汽这个时候尤其显得诱人,饭菜的浓烈香味带给嗅觉前所未有的刺激。胃部突然一阵抽搐,冷汗打湿整个后背。
我在自虐,是的,这是种自虐,我知道他并不会出来找我,甚至他都不会知道我现在蹲在一个垃圾桶边痛得直不起腰。更钻心的疼痛袭来,我想就这样子躺下去,最好是昏迷过去,那么即使是想到他都没有注意到我不见了也不会觉得心酸。很想骂一句脏话,可是他说过讨厌脏话,于是习惯性地抹去心底的脏话。我越来越觉得自己不像个男人了,身材瘦削,皮肤也白皙,就连吸烟喝酒都因为他皱起眉头及时戒掉。有时候想怎么会爱上他,可还没开始去想就觉得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事,十年了,爱他十年了,书上说爱得久了就是一种习惯,但我知道我对他的爱不是习惯,是生命得以维持和延续的必需品,等同于水。不,也许不等同于水,不喝水生命能维持九天,可是不爱他我立刻就会死,而他似乎有没有我都不重要,这种不平衡的关系,注定了我的悲剧。我知道下面的路会是悲剧,也许会是噩梦,但不愿醒,没了他的气息,我连多呼吸一秒也觉得多余。
他不会来找我,我尚未痛到失去理智,可是忍不住望向我们的住处,也许,亿万分之一的可能,他的身影会出现。身体控制不住地颤抖,想把胃直接掏出来扔掉,感觉似乎有几百把尖刀在里面来回反复地搅动,痛得干呕,他是不会下来的,不想在地上躺一夜的唯一方法就是撑着回去,即使爬也必须爬回去。
临近晕厥的边缘有人拉我的手臂,力道很大,也许是我太轻,被人轻松地背在了背上。
“你去哪?”
我去哪?皮肤的暖意透过薄薄的衬衣传递到胸口,如果是他该多好,如果是他,他不会问你去哪,他会说回去吧。他是个温柔的人,至少平日里温和亲切,值得依靠,可他同时又有着不为人知的暴戾一面,不至于拳打脚踢,却可以每个词语咄咄逼人,伤得你无处逃遁。
“没地方可去?”
声音甚是温厚悦耳,胃部剧痛又一次排山倒海而来,“C栋603,麻烦你了。”
“胃病很难根治的,如果有空来我诊所拿点药。”
我将头贴在他后颈,眼泪都要流出来了。我只想快点回去,躺在我的床上,哪怕痛死在那里也好。
他加快脚步,上楼梯的时候喘得特别厉害。然后他按了铃。
我不会自恋到认为他打开门看见我被人背回来会不高兴,然后许久许久,门才开了,虚开一道缝,缝里全是黑暗,“下次记得带钥匙。”
听见他卧室的门一声响,我习惯了,真的习惯了,可是为什么心揪作一团。
道了谢,背我回来的人递给我一张名片被我胡乱塞在上衣口袋,躺在床上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竟没看到他究竟长什么样子。
还是痛。
两天没有吃饭了,但是喝了十杯特浓咖啡。
十年前我霸占了属于他的那份父爱,他该恨的,我的妈妈逼死了他相依为命的妈妈,他更是该恨的。我希望他爱我,是不是很可笑?可是我却已经爱了他十年,将他深深烙进我心底,要除去他的痕迹,唯有将心一起剜去。
我多希望我们之间有血缘关系,那样的话,无论他再恨,他也不能不顾及我,不在意我,他也不能不管我死活,放任我沉沦在这样的困境里不得解脱。
陆浔,我在心底默念他的名字,他房间的灯忽然灭了。那么,晚安。
三天前的下午,特意提前回家煮饭,一桌佳肴色香味俱全。等他一直到半夜两点,他回来身上都是香水味,脸上酒意未褪。
“陆浔……”我记得自己似乎是叫了那么一声。
他忽然转过头来盯着我,灯光很暗,可是那眼底的怨毒是那么清晰明了,他一巴掌打在我脸上,“你配吗?”
“那怎样才配?”
“怎样都不配,永远都不会配。”他几乎想要掐住我的脖子了,可是他的样子还是很好看,清朗隽秀,偏偏又显得修长健硕。
“那怎样才配?”我再问,知道自己很惹人厌。
“一桌珍馐啊,你吃吗?你尝得到味道吗?真是个可怜又可悲的傻子!”他一挥手打掉桌上一盘菜,“你三天不进食,我就允许你叫我的名字。”
忽略他眼里明显的嘲弄,我点头,他更是愤怒,一拳砸在餐桌上,转身将卧室门摔得震天响。
三天不吃东西,那算什么。我想说如果你能爱我,我可以再也不吃东西,即使不吃东西也能活上一些日子吧,短暂我不怕,只要你愿意爱我,心无芥蒂就好。医生说胃溃疡已经很严重了,可是拿回家的诊断书一直不见踪影,我想应该把它毁掉。当然陆浔他看见不会为我担心难过,但我不想让他看见。
今天是第二天了,挨过明天就好,挨过明天我就能叫他的名字了。蜷缩在床上,拼命用手抵住胃的位置,我不痛,不痛,一点都不会痛,我不停地给自己催眠,汗水湿透了枕头和被单。
门忽然被推开,陆浔走进来。一碗稀粥放在书桌上,他说,“这次不算,你还是把命留着吧。”
我不知哪里寻到的力气,噌地从床上翻下来跪在地板上,手依然捂住胃,“不算?”
“对。刚才你出去了,说不定已经违约我却蒙在鼓里。”他面若冰霜。
我没有,话还未出口,他已经快步离开。粥还是热的,青菜瘦肉粥,我用勺子搅拌几下,端起碗一口气喝了下去。我尚且需要元气与他对峙下去,在他决定爱我之前,绝不可倒下去。他彻夜地画着设计图,彻夜地写着策划书,他有一整个公司要维持,而我,不过给唱片公司写写情歌。我讨厌成名,讨厌得那些不知所谓的奖,但那是我经济来源的保障,他讨厌没有自立能力的人,因而我须得靠自己活得很好。他房间的灯光还亮着,我狠狠朝我的胃打了一拳,外部的痛感立即转移了我的注意力,我在想要不要为他泡杯咖啡。
咖啡放在他书桌的右上角,他忽然拽住我的手,上面是不小心被开水烫的水泡。其实挺好看的,透透的亮。我忽然扬起嘴角,没关系,我没事,这句话被破裂声抵碎在喉咙里。咖啡杯的碎片满地都是,他连头也未曾抬起,语调平稳,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快去睡吧。”
我知道哭这个动词是女人专属的,可是一股灼热疼痛的气感从喉头升起一直蔓延到眼眶的时候,我想止住眼泪迟了。碎片划伤了手,我闷哼一声,赶紧抬头看他,他似乎未被打扰,这样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