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章 未料之穿 ...

  •   第一章未料之穿
      这里是哪里?参天的古木,清新的空气,是森林公园吗?不对,我应该已经死了,从未想过会为她而死。她是我的妹妹,亲生妹妹,却没有一起长大,因为她是被抛弃的。说真的,我从来没有怀恋过她,毕竟不相识,而我又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弟弟,我的感情都给了他,我实在拿不出精力去爱一个从未见过的妹妹。可是未想18年后,她却出现了,在父母的欣喜中,她总是温文尔雅的去扮演一个好女儿,好姐姐,好妹妹。可是我却知道她是带着仇恨回来的,我们实在是太像了,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我们都不可能轻易的原谅一个人。
      在家里的每一天,我监视着她,她也监视着我。
      我以为在这个家里,我对她是家里最没有感情的,可是我错了,在车撞过来的那一刹那,我立刻将她推开了。那一刻我才知道我爱她,也听到了她的那一声“姐”,或许失去是得到的最快捷经。
      “你是钩魂使者吧?”
      “你不怕?”
      “死都死了,还有什么可怕的,走吧,带我去阎王殿”
      “你阳寿未尽,可以回去”
      “……不用……”
      “Why?”
      “反正我父母有了一个女孩,经过这件事,她也会好好照顾我父母的。”
      “……”
      “都说被抛弃的不幸福,可是未被抛弃的未必幸福……从小我妈的眼里就没有我,差点流产的小弟和被抛弃的妹妹才是她的最爱,她可以把她身边的任何一个和妹妹年纪相仿的女孩当女儿养,就是不会理会我,在她的心里可能认为是因为我爸爸才抛弃妹妹的……”
      “可能是你的偏见?”
      “是不是偏见都无所谓了,我不想回去了,有另一个女儿在,他们很快就会忘了我的。”
      “我不能带你走。”
      …………
      沉默呀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在我跟你说了这么多话以后你竟然说你不能带我走,耍我呢!你有种!
      “你是拘错魂了,才拘的我吧?”我微笑着看着前面的那人,不,那魂。(*:你那叫微笑,奸诈的笑好不好。)
      “那又怎样?”那魂目光闪烁地看着我。
      “我呢?……,是不能怎样的”
      “哼”
      “可阎王总能怎样吧?”” 小样,跟我斗!不行了吧,别做垂死挣扎了,带我走吧!
      “那带你走……阎王还是会知道”
      对哈,阎王还是会知道的,等等,现在不是流行什么穿越吗,我也可以穿嘛。
      “那个……钩魂使者……我也不想让你为难,可是,我也不想再回去了……”我眨着我无比可爱的大眼睛看着他,就不信你不上钩。
      “可是……可是……”
      “你看这样行不行,你给我找个身体我到那身体上去把我的阳寿过完再回来,你看行不行?”
      “这个……那个……”
      “别这个那个了,就这样定了”
      “那我去找找。”刚说完就走了。
      “最好古代的。”我急忙向着他消失的地方吼了一句。
      …………
      天哪,他怎么还不回来,把我这样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霹雳无敌超级大美女扔在这里,就不害怕我出什么事吗?这里是什么地方呀?怎么一个人都没有,不会是什么密闭空间吧!我不会被终身困在这里吧?我不要呀?我要出去?钩魂的大哥,你快回来呀!不会是想等我的阳寿过完再来带我走吧?我不要呀?钩魂的大哥你很帅的,那么帅的人,不,鬼,不会做那么让人心寒的事情的。
      “钩魂大哥,大哥,你快出来呀……你快出来呀……”
      “你吼什么呀!”
      “大哥,我就知道你是好人,不,好鬼。”我立马扑到了他身上。
      “你不会以为我是那种言而无信的人吧?” 钩魂大哥眯着眼斜睨着我。
      我立马狗腿的说:“怎么可能呢!钩魂大哥你这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是个人都不会怀疑你的,钩魂大哥你可别小看了你自己的魅力……”
      “行了。”钩魂大哥打断了我的溜须拍马,鄙视的对我说“康熙朝有一身体,你去吧。”
      “那身体是干嘛的,官家小姐还是公主还是福晋还是侧福晋,是不是美女呀?结婚还是未婚呀?有没有青梅竹马?……等一下,大哥,我还没说玩呢……啊……啊……要死人了……”不要再下坠了!
      “去了你就知道了,你会拥有身体的记忆的”
      有没有搞错,不要那么不负责任,一句话就想把我搞定,啊……大哥,能不能换个还魂方式,大哥,我惧高呀!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