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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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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丝扬起嘴角微微一笑,明天,整个上海的报纸头条,将会被她一个人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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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是上海最迷人的时刻。因为它既疏远又暧昧,既包容又狭隘。它会让一个白天还鲜活的生命瞬即就消失于无形,也可以让素未平生的人,下一秒就亲热甜蜜的如新婚夫妻。它不管你是来自何处,只要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就会给你平等的机会让你发光发亮。它也会狭隘得让原本和你好得同吃一碗饭,同穿一件衣的兄弟,一下刻就用黑乎乎的枪管指着你的头,只消砰的一声,就立马让你血溅当场。它让每一张面孔在夜里看上去都比白天生动三分,也让每一句话语都比白天更呢喃噬骨……
丽都,是上海数一数二的夜总会。它坐落在夜上海最繁华的街道,十字路口的交汇处。那里离英法租界也只是几条街道距离。丽都的招牌做得极其的耀目,十几米高的霓虹灯牌在旧上海可是难能可见。走遍整个上海滩,也再找不到第二家。
站在后台,将厚重的红色丝绒帘幕撩开一丝缝隙,小心翼翼的朝外张望,只能看到黑压压的一片人头。男男女女,聊天的,听歌的,谈生意的,抽烟的,喝酒的,吃瓜子的,形形色色,林林总总……
可是,不管人再多,千丝还是能一眼就望见那个坐在二楼包厢里的人。就算他坐的位置再隐蔽,还是逃不出千丝那双漂亮的杏眼,就算他穿上了裙子,梳上了辫子,千丝也有把握一眼就把他认出来……
“千丝。 ”
“嗯? ”千丝回头,放下了手里的帘子。是正梅叫她。正梅是丽都的一个二线歌手,一直唱得半红不黑,被一线的歌手压得死死的。也不知道是她的运气不好,还是背后有人使了手段。总之,三年过去了,她还是一成不变的唱尾场。那个时段几乎是客人已经走光的时候,能留下来的,要不就是喝得烂醉被人扔在角落里如流浪狗般的小混混,要不就是打扫清洁的阿婶拿着扫把在台下晃来晃去。就算你嗓音再甜,唱得再好,可真正在听的除了几只过街的老鼠就只剩下你自己。
正梅反倒是似乎很满意自己的现在情形,她对自己的位置从来不申诉,不埋怨,更逞论像其他人那样耍尽了手段只求能上位。
“什么事? ” 千丝杏眼一挑淡淡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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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不要紧张! ”正梅看着千丝,双手握紧了拳头为她加油打气。那模样像极了一只气鼓鼓的青蛙。
千丝不禁好笑的点点头,被正梅这么一闹,心里的紧张倒还真的消失了几分。
站的时间太久,脚有点发麻,千丝扶着墙稍微的活动了一下脚裸。
身上穿的缎面掐腰旗袍有些紧,因原本不是千丝的衣服,经理临时差了人拿出去改了一下,不知是太过匆忙还是改旗袍的人没说清楚,原本大了一号的旗袍却被改小了一个号。现在穿在千丝身上,虽显得她身材更加的婀娜多姿,但却也着实苦了她那条原本就已十分纤细的腰。
腰间勒得她有些喘不过气,可能也是因为她太过紧张的原因。右手从腰间抽出白色的绢花手绢搽了搽额角的汗,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再吐出来,眼睛隔着幕帘的缝隙,一动不动的望着此时欧潋滟站着的那个位置……
只要你能站在丽都舞台的正中央,就已经是身份的象征。如果你能在现在这个时间站上去,那么——千丝扬起嘴角微微一笑,明天,整个上海的报纸头条,将会被她一个人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