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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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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于公车上遇一美女。瘦瘦的身材,光滑的皮肤,很是可人。因为上下班几乎一个时间段的原因,得以经常遇见。那女子也是文静得可以,几个月来难得见她屈开金口,要么静坐观窗,要么埋头看书。我特别喜欢看那一头秀发,绸缎般甚是好看。遇得久了,便以此调侃男同胞,闹腾着将她介绍给他们。
一日下班回家,在车站偶遇光良。一铁哥们儿,同居蜜友,单纯的那种。本地人,家境不错,具体情况不清楚,据说是南边有房东边有屋的,估计属于“先富起来的少数群体”。
他平时是不坐公交的。觉得奇怪,“莫非来接我?”我故作淑女般假笑。
“滚!”他挥我一拳,“路过这儿,看到你在这里等车,想起你说那位公车美女,突然来了兴致。接你?下辈子会考虑的。”
“我谢谢你!”我回敬。以前说他妻妾成群,他嚷着告我诽谤,我练习了好久才改掉这个口误,改成“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其实没什么差别,在兄弟们眼里,他也真算得上妻妾成群。
“不跟你瞎闹,车来啦!还不上车?回去晚了没菜买,想饿死我?”果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一点都不生气,早就习惯了。也怪我苦命。一个人流落在这个城市,没房没友的,在论坛上求租,有人回我一贴:“美女是吗?会做饭吗?爱干净吗?OK,我可以提供房子给你,房子环境好,位置佳,有各种家具。价钱也便宜。”已经被蜗居事宜搞得筋疲力尽的我,看到这一贴子,自是惊喜万分,虽然心存疑虑也管不了那么多,单枪匹马跑去看房。
房主便是光良。我非常清楚的记得他当时是斜眼看我的。也不怪他,我就一副圆圆的身材,一看就是个干粗鲁活的命,我也非常清楚的记得我回敬了他一个大白眼。
不过最终他还是收留了我。并且不用付房租。原因是我长得不漂亮。他本来就居心叵测,想找个小保姆,前面找的几个都或多或少的有些姿色,可要让他对美女们呼东唤西,他下不了决心。“我天生怜香惜玉!”光良一脸用心良苦。我呸!
就这样,我搬进了幸福路520号。成了光良的保姆。其实我没有一点委屈,高兴得屁颠屁颠的。我负责做饭洗碗、洗衣拖地什么的,他饭来张口,啥事不管。我的房租用劳务费抵押,光良每月再给我八百块钱的伙食费,凭我天生主妇的头脑,硬是将伙食费用牢牢控制在六百块以内,而且标准绝不下降。其实五百就够了,主要是这里经常会有一些聚会,都是他的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光良说了,我好不容易请到个厨师级别的保姆,也要让人知道知道,好宝贝要大家分享嘛!所以没办法,只能多花一百。不过我也是偷笑的,每月的工资加点小稿费再加这一百块,对于我小小的胃口来说,收入也算颇丰。
车到星辉路,那位美女如约而至。
转头看看光良,果真一副黄鼠狼见鸡的丑恶嘴脸。“的确美女!啧啧!”说完还不忘打我一拳,“没想到你小子也有眼光放正的一天嘛!”
我不理他。唯光良与小人吾难养也!
美女坐到了我们前面。还是老样子,听着耳机,不食人间烟火的看书,斜眼看看封面,是吴淡如的最新作品,标准小淑女读物。我不喜欢,只喜欢金庸、果戈理。小资和我有仇。
光良坐在我旁边,一只眼睛看美女,另一只眼睛也在看美女。
苍蝇!
下车回家,买菜做饭,光良一直不停的念叨着那位美女。还哼着那个正宗光良的《第一次》,“哦第一次我说爱你的时候,呼吸难过心不停的颤抖…”恶心死我了。
吃饭的时候他拿着筷子赌天发誓:“我就算穷尽毕生精力,也要追到公车美女!”
我早就不屑他的此种行为,誓发多了,跟冲马桶的水没什么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