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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锦绣坊,遇故人 ...


  •   第五章锦绣坊,遇故人

      沈廷之跟着惊蛰在锦绣坊里的弯弯绕绕走着。
      这个惊蛰倒也生的十分标志,带有北方胡人特有的异域美感,但是略微有点阴气。
      不过惊蛰应该武功不低,身上佩戴着的是北郢弯月银刀,此银刀虽然锻造的十分好看,浑身雪白,但是极难驾驭,武器一寸短,三存险。沈廷之心想:也难怪,能跟着殷北寒身边的人,肯定是一顶一的高手。

      最终,惊蛰带着沈廷之在锦绣坊顶楼的厅门口停下了。
      “沈侯爷,我家主子在里面恭候多时了。”惊蛰恭恭敬敬的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沈廷之进去的时候,发现这个厅里果然与其他雅间装修不一样。不仅仅是面积相当于一层楼。而是这里面到处都是红漫帐,一层又一层,帐上绣着四大美人,栩栩如生。
      仔细看,沈狐狸发现这是北郢寒山冰蚕吐的月影纱,烈日照过也如同月光一般柔和,价值千金。
      这等好东西,即使是当年宠冠后宫的荣贵妃也只得一匹尔尔。

      但是沈廷之没有心情欣赏,因为厅里有些安静。
      里面不应该姑娘欢声笑语,殷北寒世子怎么样也应该吃着葡萄,看着美人跳舞,然后有柔弱无骨的手轻轻为他锤腿才对啊。

      地上酒杯滚落了一地,到处散发着酒香和上等的脂粉味道。玉笛子、琵琶也是随意放在地上,难道直接跳过装摸做样的欣赏了?脑补……

      然而,让沈廷之难以接受的是,他踩到了一堆衣服——一堆男人的衣服,不难发现里面还有白色的里衣,衣服皱巴巴的,可见脱得多着急都来不及叠好。
      衣服上有一块玉牌,上面刻了一个大大的寒字。

      沈廷之有些惶恐,一会不会是要有什么不方便看的春色出现吧。

      下定决心,掀开了最后一幕的帘子。沈廷之做好了看到北郢世子左拥右抱、与衣着暴露的美人滚做一团的准备。
      但是,并没有想象中的春色。只有一个池子,一个巨大的水池。

      只见这个大厅里,绕过层层叠叠的红罗帐,居然是一个很大的池子,白雾渺渺。应当是上等的白玉雕刻的池子,池子周围的凤嘴里向外吐着热泉水。
      沈廷之闻到了淡淡的硫磺的味道。运过来的山泉水。

      但是因为白雾太大,并没有看到殷北寒的身影。

      沈廷之已经走到了池子边上,低头看着池子里的水雾:有钱,会享受。

      突然,如同出水的白龙一般。水中伸出一只臂膀,修长结实,手掌如同鹰爪一般紧紧抓住了沈廷之的脚腕。猛然将他拖下水。

      沈廷之的耳朵里,眼前都是咕嘟咕嘟的水泡。
      OS:什么情况,暗算我!!!

      一道结实的身影拖着沈廷之沉下水去。海藻一般的头发遮住了对方看起来棱角分明的五官。沈狐狸当即回击了一掌,触摸到的是火热的体温,用了十足的力气,应当是拍中的对方的胸膛。
      对方被沈廷之在水中击中以后放开了他。

      “咳咳咳咳”,沈廷之立马浮起来,趴在池子旁边咳水。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虽然泉水温暖,但是还是让人恼火。

      “北郢世子当真好雅兴。这就是待客之道?”沈廷之冷漠的声音。

      只听见哗啦哗啦的水声,对方的身影从浅水区站起来,走上了池子旁边的白玉台阶。对方丝毫不避讳沈廷之的目光,结实的后背带有不明显的疤痕,后背上刺了一个狰狞的刺青,北寒天狼。温泉里的水露顺着对方的后背滑落下来,滴在了红色的绒毯上,散成了一个一个的花形。
      北郢世子的长腿带有气势的走出池子,随手拿起了架子上的紫色绸缎滚绒大衣,随意穿上系上腰带。然后将长长的的墨丝拢到背后。
      沈OS:终于要露出庐山真面目了。

      再然后一块白色干净的棉布就向沈廷之的脸上飞过来。盖住了沈廷之有些狼狈的的脸庞,湿漉漉的头发贴着脸颊。
      ………………

      “沈狐狸,小心着凉。还有这才几个月,你就不记得殷某人了。”

      ???

      等等,有点熟悉的声音,十分不熟悉的身影。

      对方回头,直勾勾的盯着沈廷之,就像看上兔子的草原金雕。带有邪气的眼睛,薄薄的嘴唇,高挺的鼻梁。周身气场仿佛神祇亲临,玉骨天成,倾世公子。

      这是,这是

      “寒江兄!殷北寒?”沈廷之有些迷惑。

      面前这个高大的身影,带有邪气的让人过目不忘的眼睛。带有北方寒冰般有点冰透的皮肤。可不就是上京京郊见到的寒江兄。

      ———三月前———草长莺飞
      上京京外,沈廷之出来跑马。
      小陛下赏赐了一匹棕红的北郢烈马,沈廷之需要找个地方驯服烈马。
      北郢的烈马性子执拗,沈廷之与其斗争了一个上午。最终才使得烈马在沈廷之身下乖乖就范了。
      跑马本身是一件十分舒适潇洒的事情,不多一会,细细的汗水就在沈廷之的脸颊上薄薄的起了一层。

      好在郊外有茶社,于是沈廷之拴好马匹。就在茶社要了点心茶水,准备不多一会回去上京的沈府。

      “公子,要花吗”,一个明媚的十几岁的卖花女过来询问沈廷之。
      南梁气候宜人,花团锦簇,许多卖花姑娘在这里卖鲜花,倒也是别有一番风致。

      沈廷之不喜欢鲜花。看着卖花姑娘篮子里各式各样的鲜花皱眉。
      “在下独自外出,尚未成亲,也没有心上人。卖花也无处安放。”
      “公子买来放到堂内也很好啊,这是艳丽的凤尾花,还有丁香。刚才一位公子也是独自一人,可是买了很多枝鲜花呢。”卖花女看了一眼茶社角落里独自坐着喝茶的身影,一位头戴斗笠的少年郎,身穿普通江湖客的玄色外衣。帽檐遮住了容貌,修长的手指很是好看,轻轻地敲击着桌子,帽檐仿佛微微转向沈廷之这边。他的桌子上放了一小团花。

      “那,那来一束吧。”沈廷之掏出钱袋。“不拒绝漂亮姑娘了。”
      “多谢公子。奴家采摘的鲜花都是今早的,都给淋了水,能够放置很长时间。公子回去找个青瓷瓶放起来,保证堂内都有鲜花的香味。”卖花的小姑娘一边扎花束一边跟沈廷之说着,脸上红扑扑的。
      沈OS:其实等你走了,我就会把花扔了。
      “卖完这些,就能回家给阿弟做饭了,谢谢公子。”

      本就是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可惜沈廷之自带煞气,到哪里都会遇到些计划外的事情。

      只见一阵泥沙滚滚,一个头顶金冠,身上带着金线荷包,身穿锦缎秀牡丹的年轻人带着数十个小厮在茶社外面骑马刹住。
      真是闪瞎了沈廷之的眼睛,很长时间没见过这样穿金戴银的纨绔了,做人低调点不好吗。这一身,就差用金子量身打造等身的雕塑了,敢问这位仁兄不沉吗?看看身下马屁都带着金光闪闪的马面,真是心里替马也累。

      “又是曹家这个混世魔王。”茶社小二小声抱怨着,使劲擦着被刚才一大队人马扬起来的黄土弄脏的桌子。
      果不其然,一行人进来噼里啪啦的开始清场,赶人。
      这些家仆十分嚣张的把茶社里本来就不多的人赶走了。到沈廷之这里还踢座子。

      沈廷之本就是休息片刻而已,也不介意,起身离开。茶社角落里的少年郎也起身,放下了茶钱,跟在后面。

      然而有时候,剧本就要套路一下。

      戏谑的声音响起,“这位漂亮的小姑娘,卖花啊,人长得比花还好看,坐下陪我家公子聊聊吧。”

      沈廷之发现刚才卖花的小姑娘已经被家仆围了起来,曹家少爷坐在桌子后面笑的十分得意。
      卖花姑娘很是害怕,如同惊弓之鸟。“公子,最后的花都卖完了。奴家要回去给阿弟做饭了。”
      小姑娘带有哭腔的声音倒是格外惹人怜爱。

      沈OS:你要是说小毛子,给老娘滚开。说不定防骚扰的效果更好。

      但是明显,曹公子并不想放过调戏姑娘的机会。纵容家仆继续围着姑娘。大胆的家仆见状更放肆了,就要去拉姑娘的胳膊。

      “公子,救命!”姑娘哭着向沈廷之求救。这位公子风度翩翩,又笑着买花,一定是好人。
      这是英雄救美的剧本?
      ………………
      好吧,模仿剧本上。沈廷之顿了顿:“放开这个姑娘”。

      “哪里来的混小子,多管闲事——”家仆气势汹汹的盯着沈廷之,发现对方衣着不凡加上相貌出众,后面的声音有些底气不足。

      曹家公子盯着沈廷之,幽幽的转着手上的文玩核桃。并没有想要阻止手下的样子。

      于是家仆装着胆子,已经抓住了姑娘的胳膊。

      嗖的一声,一枝花如同暗器一般,划伤了那名家仆的手臂,血水汩汩的流了出来,那一支带血的花,斜着插在了曹家公子的面前的桌子上。竟然是入木三分,花叶带着血珠子,竟也是格外妖艳。

      沈廷之抬着下颌,眼睛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不悦,顺了顺手里的花。
      “我说了,放开这个姑娘。”

      众家仆见状,都是震惊。刚才带血的花插入桌子的瞬间,几滴血水溅到了曹家公子脸上。对方仿佛感觉被肮脏的东西玷污了一样,眼光变得狠厉起来。
      曹家公子重重放下了茶杯。
      家仆得到这个信号以后,都变得恼羞成怒,被伤了的人抓起板凳向沈廷之砸了过去。

      可是还没等沈狐狸出手,一道黑色的身影挡在他面前。实木凳子齐齐的断成了两节。一把乌金扇子直直的抵着为首家仆的脑门,流下了细细的血。

      第二次见血。

      头戴斗笠的少年,恢复了安静的样子。风度翩翩的摇了摇手里的黑金玉骨扇子。将自己插在了沈廷之与众人间。
      黑金玉骨扇削铁如泥,这个少年决非等闲之辈。

      沈OS:英雄救美你不早点,现在出手?害得我不能早回去吃饭。

      “在下寒江,江湖散客,路见不平。”少年向沈廷之作揖,将头上的斗笠摘了下来。
      墨发散下,眼眸带有丝丝邪气。
      玉骨天成,倾世公子。

      曹家家仆见到如此身手,一时间不敢上前。
      只见曹家公子起来拍了拍手:“少侠,好功夫。”继而厉声对家仆,“还不退下。”

      众人见状,纷纷退下到曹家公子身后。

      沈廷之发话:“听闻曹家茶马生意遍布南梁,如此繁忙时节,曹家公子还有闲工夫来京郊赏花。”

      “是曹某管理不力,回去定当责罚。”曹公子继而向已经吓呆的卖花姑娘作揖,“刚才多有得罪,希望姑娘不要放在心上。”说罢,一定金元宝已经塞进了姑娘手里。

      曹家时代经商,家底丰厚。曹家公子什么颜色没见过,并不是当真看上了卖花的姑娘。只是正好今天骑马归来,一路烦闷,闲来无趣,就放任手下这些平时家仆狗仗人势的欺负小姑娘。
      没想到事情演变成了如今这幅田地,再不阻止实在不妥。

      看见姑娘惊吓加害怕的神情。

      散客少年说道:“姑娘收下吧,方才只不过是玩闹一场。姑娘快些回家吧。”

      小姑娘点头,提着裙子飞快的跑了。

      曹公子之后对沈、寒二人说道:“刚才误会一场,相逢即是有缘,不知可否请二人家中一叙。”

      OS:去你家,你关门放狗怎么办。

      “不了,在下即将回京中,不便叨扰。”沈狐狸当然拒绝。
      “在下也需要回上京,与这位公子同路,也不打扰了。”斗笠少年同样没有去喝茶的想法。

      “如此,曹某只当是深表遗憾。”

      沈廷之翻身骑上红鬃马,准备启程。
      想了一会,突然把手中的花束向天空中一抛,紧跟着用一块碎银子击中花束。
      花束被打撒,落英缤纷。朱红的的凤尾花花瓣飘飘洒洒的落下。骑着红马的少年在花瓣中微笑。

      在花雨中的沈狐狸向众人点头,“小小心意,不成敬意。银子留着看伤。”

      斗笠少年也紧接着骑上了高头大马,紧紧跟随沈廷之前往上京方向。

      看着滚到脚边的碎银子,为首的家仆厌恶的说:“打发叫花子呢,公子就这么轻易放走他们。”
      “糊涂东西,你懂什么。本来就是平时纵容你们惯了,险些犯下大错—冲撞了贵人。”

      北郢红棕烈马,脚底暗纹祥云官靴。加上另一位少年的乌金玉骨扇。还有二人的身手,决非一般人。

  • 作者有话要说:  沈廷之:你不早出手救姑娘。
    殷北寒:我是为了你出手。
    柳景初:回忆还没结束啊,点心吃不下了。
    沈、寒:继续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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