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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你,不错 ...


  •   第十三章
      从医院回来以后,他坐在出租车上,用掌心压着胸口。里面的那颗心脏,强而有力地跳动着。谁也不知道,也许就在节目组的那晚,这颗属于钟歌的心脏,就已经停止了。

      也许谁也没有发现,钟歌就在那张床上,甚至来不及向人呼救,就去世了。

      年轻的孩子,执着着出人头地的钟歌,安安静静地睡着了,再也醒不来。

      黎云鼻头发酸,在娱乐圈里,钟歌这样的孩子有很多。但如果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却也太可惜了。他左思右想,还是去了趟理发店,将头发剪了一部分,让店员将头发收拢成一袋。

      他将那些头发烧成灰,拢成一堆,存入一个小瓷瓶里。对着那捧灰,黎云恭敬道:“钟歌啊钟歌,我年纪比你大,就厚颜一些,当你哥吧。要是哥弄错了,你没死,等你回来,也别怪哥,是哥失礼了。要是你真走了,这世上起码还有我,真的记得你。”

      他指尖碰着瓷瓶:“你要不要和我葬在一块,我的骨灰在骨灰陵,过几天我去看自己的时候,把你捎上,放我身边。咱们也算成个异姓兄弟,你要是有什么没了的事,也给我托个梦。想回来,也给我托个梦,我会尽快去找大师想办法的。”

      黎云想到一部电影,电影里说,地下的人,要是没有人想起他们了,就像没根的草,断线的风筝,成了孤魂野鬼,就算到了地下,也要被人欺负。

      这让他忧心忡忡,自从他死而复生以后,他对这些神鬼之事深以为然。

      晚上他翻着钟歌的手机,在手机备忘录里,意外地发现了钟歌的日记。

      寥寥几笔,文笔稚嫩,说着少年心事。钟歌刚开始他去到那个节目,人人都看不起他。他一个从小地方出来的少年郎,被鄙夷久了,便会生出一腔孤愤,想做得更好,让所有瞧不起他的人,都知道他的厉害。

      他羡慕白希,模样好,实力强,身边还有陈正廷这样一个好朋友。陈正廷对白希是真的好,钟歌这个小直男,羡慕着羡慕着,也不知怎么的被陈正廷发现了。

      受了陈正廷几句话的撩拨,就开始怀疑起自己的性向。

      直把黎云看得无奈,恨不得钟歌这小子现在就在自己面前,他好敲一敲这人的脑袋,把脑袋里的水,敲出来才是。

      他想了想,在备忘录里留下了一段话。要是钟歌真能回来,还能看到。他写的是,这段时间在用这身体的是他黎云,他又用身体做了什么,如果钟歌有一天醒来了,千万不要穿帮,不要慌,陈姐是个好经纪人,她会帮他的。

      编辑好一切以后,黎云才收起手机,沉沉睡去。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个人。那人看不清楚模样,是团白光,婴儿般地蜷缩在那里。

      不知为何,黎云就是知道,那是钟歌。黎云蹲下身,将白光抱住,说了许多他也不记得的话,最后那白光从他怀里一点点散开了,消失在梦里,黎云猛地睁开眼,醒了。

      他觉得头疼得厉害,他艰难地睁着眼,看着卧室里昏黑的视野,只觉得浑身大汗,跟剧烈运动了一场似的。

      陈姐来接黎云的时候,拉开门,就发现年轻人和前几日的感觉不一样了。再仔细一看,才觉出这是将头发剪了,短了许多,露出饱满额头,更显阳光。

      陈姐满意点头:“不错啊,很符合角色,挺加分。”

      黎云抿唇一笑,嘴角旋出两个小梨涡。这是黎云这几天对着镜子找出来的最好看的笑法,他们做演员的,除了要有演技以外,还必须以自身条件为武器,直攻观众喜好。

      很显然,他这最好的一面,在傅晋临那里并没有得到多少好评。陈姐将他送去了傅晋临公司,傅晋临一早在练习室里等他了。

      那是一个全是镜子的练舞室,两把椅子,其中一把,傅晋临坐了。他今天一身简单的运动服,一双长腿支在地上,手里攥着剧本在看,听到门被推开的声音,只掀起眼皮一看,又垂了下去。

      在都是镜子的地方试戏有好有坏,好的是能够帮助你知道现在的表情,体态,坏的是容易影响入戏,会让演员情不自禁地将注意力都停在了镜子上,无法专注。

      黎云自然地冲傅晋临一笑,但并没有得来多少回应。他悻悻地收起了笑容,坐在了另外一把椅子上。
      想了想,他还是决定在试戏之前,解释一句:“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这次的照片门,不关我的事。”

      傅晋临将手里的剧本重重一捏,黎云差点以为这人要揍他。没想到,傅晋临只是做了个动作,面上却没多少怒意,只是深深看他一眼:“我知道,你没那么大个能耐,把动静闹得这么大。那些新闻,是冲我来的。”

      倒是没想到傅晋临如此贴心,省去了他解释的功夫。黎云心里好受了许多,他又笑了起来,这次是真心诚意的。

      没想到傅晋临看着他的脸,竟然问:“黎云为什么会选你?”

      大概是感受到了傅影帝的求知欲,黎云耸耸肩,不太正经道:“看我好看吧。”

      傅晋临眼神一凛,把黎云弄的有些怂,黎云只好挺直腰板,随意地抓了把自己的头发,他的气势在手放下来之后,就全变了,那是骄傲又自信的:“他为什么选我,等试戏完,你不就知道了。”

      防光窗帘拉上,灯关了几盏,傅晋临要试的是那场年轻人帮助警官走出心理阴影的戏。

      黎云见他选这段,勾起唇角:“这场戏你主我次,按理来说,你应该让我选一段单人戏吧,考官。”

      傅晋临将剧本收起,不紧不慢地叠起袖子,扯开衣扣。这时黎云才发现,傅晋临竟然留了长发,在脑后束成一个小团。

      他看着傅晋临摘掉发圈,微卷的长发散了下来,垂在眼前。

      傅晋临视线透过长发,清冷地望向黎云:“单人戏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不能跟上我。如果跟不上,就换人。”

      话语间,他漂亮的眼珠,渐渐暗下。长得过份漂亮,又或者英俊的人,其实很吃亏的。因为这会影响到他们可饰演的角色范围。

      如果主角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甚至是有点年纪的老头,就不适合找那种大帅哥来演。不然就会闹出例如平平无奇古天乐这样的事。

      帅的人能演什么,偶像剧,青春题材,靠脸吃饭。等年纪上去了,再演霸道总裁等等。

      可傅晋临打破了这个定律,他在饰演角色的时候,能让观众的注意力,转移到角色上,使之合理化,而不是让自己的脸,宣兵夺主。

      此时此刻就是,傅晋临头发乱了,衬衣从裤子里拉出半截,他坐在地上,手轻轻颤抖着,从衬衣口袋里拿出一包烟。他不再是那俊美的影星,而变成了一位沧桑颓废的中年男子,看起来足足老了十岁。

      警官离职后,因为长期噩梦和职场家庭的失意,染上了酒瘾。酒精过度的下场是,他手会不自觉地颤抖着。这样的他,别说追杀凶手了,连拿枪都不行。

      年轻人拉开了门,他找了警官很久,终于找到人时,只看到满地的酒瓶。明明警官为了重新振作起来,已经戒了酒一段时间了。

      这时警官又像一坨烂泥似的,瘫在地上,跟死了一样。

      年轻人走了过去,突然朝着警官的肚子踢了一脚。警官倒抽着冷意,从地上坐了起来,抓住了年轻人的脚踝。他的双眼全是血丝,愤怒地骂道:“你疯了吗?!”

      年轻人咬牙,伸手抓着警官的衣领:“你忘记你答应过我什么了!你现在又在做什么,那混蛋在外面杀人啊!杀人!你知不知道啊!废物!”

      警官狠狠将年轻人一推,年轻人摔在地上,动静很响。

      警官像被这声音惊醒一样,忙起身,要去扶年轻人。他的手被狠狠拍开了,年轻人用的劲很大,把警官的手拍得一片通红:“我不需要你了,我自己一个人就能去把凶手找出来,大卸八块。你就在这里混吃等死吧,我一开始就不应该来找你!”

      哪怕警官告诉自己,要让一让年轻人,毕竟这人只是孩子,但就算如此,他还是被成功激怒了。

      他抓着年轻人的衣领,将人扯到自己面前,一双眼如斗兽般通红:“你不需要我?就凭你,你能做什么?去找死吗?”

      年轻人使劲掰着他的手,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那也好过把希望放在一个连枪都拿不起的人身上。”

      警察将年轻人的衣领抓得更紧,他们几乎要鼻尖对鼻尖了,警察的台词还未说出,门却突然被推开,他们的戏被突兀地打断了。有人闯了进来,是傅晋临的经纪人宋幸,他身后跟着的是陈姐。

      两个经纪人就看见自己的艺人,以一种微妙的姿势,仿佛随时要接吻一般,凑在了一起。

      气氛好像凝滞在了一块,宋幸看着交叠的二人,回头问陈姐:“那个,他们不是在试戏吗?”

      傅晋临松开了黎云的衣领,站了起来。他看了眼自己被拍红的手背,居高临下对黎云说:“你,不错。”

      黎云揉了揉自己摔疼的膝盖,僵着脸笑道:“过奖,你也还行。”

      傅晋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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