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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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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草原上,白草萧瑟地长着,毫无生机,却茂盛无比。上头溅着血。
铁蹄杂乱的印子还留着,大约是雨天的缘故,那印记显得格外明显清晰。小山坡上上下下七七八八地堆叠着死尸,刚死不久的,还温着。
刀枪剑戟就不必说了,它们散得比死尸还乱,看着比死尸还惨。七零八落地扎得深深浅浅,断的断,折的折,被扬起的风沙漫漫地罩着。
远远的山坡上还飘着旗子,映衬着血的腥臭味,显得颓废。
真应了那句,“古来征战几人回”。
如今大楚与北戎的交恶细算起来已有百年,双方的领土卡着那边城米崇也久了。只是自从北戎王换了以后,情势的改变不过瞬息之事。
大楚连连败仗,退兵十丈,最终是把那要塞的边城给拱手推了出去,此后北戎便势如破竹,叫嚣着要一路打到京城去。
算算,也有近十年光阴了。
——
北戎帐内的酒气像战场上的黄沙一样,铺天盖地。
大家都醉了,耳旁是歌声喧闹,胡笛羯鼓的声音七零八落,眼前是舞女婀娜,酒器的碰撞声叮当乍响,洒出来的就快把地上铺陈的兽皮毯子给浸透了,而后那酒器的撞击声又被北戎人粗野的欢叫压了过去。
阿骨尔仰躺在自己的椅子上,屁股下头垫着兽皮,身上沾血的盔甲还未脱去,腰间还挎着他最爱的宝刀,叫利牙儿。
他是草原上的英雄,是战场上的战神,只要他出马的战争,无一不是大胜而归,有他在,北戎人就敢叫嚣着一些颇为放肆的话,被说的最多的便是那句“一路打到京城去”。
他身旁站着一个年轻人,黑头发,白皮肤,站得笔挺,那衣袖间似是带着檀香的。这香味儿在北戎可不被经常嗅到,那是一股子朦朦胧胧的倦意,像是开得太艳后懒下来的花。
只是这个带着檀香的年轻人冷得过了头,他脸上还架着一副有些吓人的黄铜面具,大晚上出去准能吓哭一群孩子。
阿骨尔手里还拿着酒杯,那脸色却不像是打了胜仗后的欢喜,他疲惫的声音在歌舞声下显得格外沙哑,他对年轻人半真半假地抱怨说:“阿狼,我老啦。”
年轻人还未出声,阿骨尔就又说了,“我已经老得快抬不起利牙儿了。”
年轻人摇摇头笑说道:“您是我们北戎人里力气最大的,您抬不起,谁还抬得起?”可虽说他这么讲着,语气却极为不动听,听上去火辣辣的,格外刺人,带着年轻人那点像是娇气的狂妄,反倒不像是赞人的话。
阿骨尔大约是听习惯了他的语气,他猛然抽出了利牙儿,动作利落,刀光不过一闪,那刀锋已然切到你眼前了。
出鞘声也煞是骇人。歌声都停了,舞女都顿了,嘈杂声也一时间没了,静悄悄的教人不敢喘一声大气。
阿骨尔一转手腕,那刀光又是一闪,他一食指一拇指地夹起那刀刃,把刀柄对准了那年轻人,他道:“你拿着。”
年轻人顺从地接过来。那把刀柄被他握在手里,稳稳地。
阿骨尔松开了夹着刀刃的手,问他:“重吗?”
年轻人点头。
“抬得动、举得起吗?”
年轻人依旧点头。
“挥得动吗?”
年轻人抬了抬手,抬到一半就又放下了,那把刀精铁锻造,的确是沉的。
阿骨尔刚要开口大笑,却只听一记破风声。自己桌上的酒壶砰然炸裂!酒壶裂了,桌子却没有一丝刀痕,那声响竟比方才自己抽刀时的还要利落干脆几分。
酒的确是好酒,不过一瞬间的事儿,酒香味儿就漫开了,沉沉地压着帐内的这群人。
年轻人换了只手一手提着刀,方才那只挥刀的手在空中甩了甩,他笑嘻嘻地说了句,“的确是沉的。”
众人无声。
他们对阿骨尔都是又敬又怕,谁胆敢在他面前如此挑衅?
阿骨尔却爽朗地大笑,笑得几乎桌子都在震动,“好!好你个阿狼!记住这份重量!”
年轻人提着刀,笑说:“您觉得这重量已经让您抬不起来吗?”颇有些嘲笑的意味在里头,刺人得很。
阿骨尔依旧像是没听出这份刺意,他的眼皮垂了下来。他确实如他自己所言,他老了。鬓角已然花白,饱受战场风刀的脸颊布满疮痕和皱纹,是个靠吹嘘曾经的战功或者大饮呛人口鼻的烈酒才能满足的老头了。
可北戎人谁觉得他老了呢?
除了他自己以外,所有北戎人依旧觉得阿骨尔是英雄。
而英雄是不会衰老的。
阿骨尔叹息般地说:“让我抬不起的不是刀的重量,是灵魂的重量。”这是惋惜,也是后悔。
年轻人却听不出这层意思,他不是阿骨尔,他才几岁呀?正值青春年华,那灼灼逼人的朝气和春光是挫败和鲜血盖不住的。
那什么才能盖住呢?
只有悔意才能。
他笑了几声,随后他弯下腰附在阿骨尔耳边轻声说了句什么,那声音隔着面具,显得模糊。当时在场的人听得并不真切,但那语气的确在说:
那么,是时候了。利牙儿是时候该易主了!
——
人人都知道阿骨尔有三件宝贝,一个是他的宝刀利牙儿,一个是他的爱马追风,以及他意外捡回来的狼崽子阿狼。
刀是精铁炼成,削骨如泥,斩得断流水,劈得开山河。
马是纯血战马,万马难比,赛得过头狼,追得上疾风。
可唯独这个狼崽子不一般,他是一个中原人,当初被阿骨尔捡回来时他还不满十岁,头发很长,还蔫巴巴地粘在一起,一撮一撮的。
他穿着破衣,满身污血,手里死死地握着一根断了的戟,那双黑溜溜的眼睛瞪得很大,也亮得骇人,看上去凶狠狠的,整个人像头快要饿死的狼。
阿骨尔当时大胜中原的军队,终于夺下了他们的要塞的边城米崇,那狼崽子大约是跟着军队出来了,他见北戎军冲到了家门口了,就握着那断戟站在城门口,那架势像是要一人死守这城门。
阿骨尔当场就笑了,一个小儿哪能守得了城门,挡得住他们北戎的十五万猛将?
阿骨尔觉得这个娃娃很有意思,翻身下马走到他跟前,没想到那娃娃居然不怕他,半步都没有后退。
阿骨尔蹲下问他叫什么名儿。
那狼崽子哪里听得懂北戎话?只张着那牙还没长齐的嘴用中原话大骂,唾沫星子尽数喷到阿骨尔脸上了,阿骨尔却笑,笑得像是见着了惊世奇宝一样。
两个人都听不懂对方讲了什么,可阿骨尔觉得高兴,他已经十几年没这么高兴过了。
随后阿骨尔做了个决定,他几乎没怎么用力地取走了小儿手中紧握着的断戟,并把利牙儿连着刀鞘一齐交到那小孩手里。
利牙儿什么分量?
别说孩子,连一个成年人说不定都抬不动。
那孩子被刀一压,便倒在了地上,碎碎的黄沙夹杂着小石子呛进了那小孩的口鼻里。
阿骨尔就把他抱起,放在了追风上,带他回了北戎。
北戎王殊毕不喜欢孩子,他快被自己的五个儿子烦死了。可他喜欢这个狼崽子。
不会讲话,不懂礼貌,表情凶恶,浑身还脏兮兮的,可他看上去比那五个儿子出息多了。
大约是在边城见惯了战争,那狼崽子会挥刀、会打架、会杀人。
殊毕第一次看到他砍伤了一个欺负他的士兵时,他竟鼓掌叫好,说了这么一句话,“这个狼崽子不生在北戎真真可惜”!就这么一句话,让这个中原来的崽子在北戎有了立足之地。
到了现在那头狼崽子快二十岁了,抽高了,健硕了,越发张狂了,说话放肆极了,语气刺人。
但他爱笑,那笑声隔着黄铜面具就变得略微模糊,倒也有了几分少年的快活感觉,他每次干了坏事就喜欢这样笑,是个教人恨不起来的混蛋。
可他至今也没个像样的名字,北戎人都混叫他阿狼,觉得他就叫这个名字了。
但阿骨尔不这么想,他觉得阿狼应该有个像样的名字,可也不知到底是取个中原名还是北戎名。
于是在那大胜而归的酒气漫天的帐内,阿骨尔一如当初那样把利牙儿带着刀鞘一齐交到阿狼手里,他说:“去把最厉害的中原将军的首级取来,挖空了做你二十岁生辰时用的酒杯!”
阿狼挑眉,“嗯”了一声表示疑惑。
所有北戎人和中原人都知道,阿骨尔和大楚的那三位大将有仇,阿骨尔曾经被他们暗算过,立誓说要亲手挨个取下他们的头颅。
这样的活儿怎会落到他的手里?
阿骨尔是这么说的,他说:“取回来了就叫你‘阿骨尔’,取不回来,你就自己滚回中原去吧!”
阿骨尔在北戎话里指“猛将”,这位阿骨尔又赋予了它“英雄”之意,能赐名阿骨尔对北戎人来说是无上的荣耀。
他这个话的意思也就是,若他替阿骨尔拿了首级,那么北戎的大将军就从此易主了!
阿狼目光如炬,他笑着问道:“那位将死之人姓甚名谁?”
阿骨尔便也跟着他笑了,“他叫张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