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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39 ...

  •   沈安走进堂屋,垂着脑袋恭敬地说:“既有王姑娘做饭,老奴让人重新煎药。”
      “不必再煎。我这死瘸子早点死了清净。”他的恶气还没消尽,要作到尽兴为止。
      沈安连忙表示诚惶诚恐,沉痛地说:“主子,那药虽然效果勉强,不吃总不行。”

      余天胤阴阳怪气地说,“吃又怎样?不过就是饮鸩止渴。该发作时照样发作。哪次不是锥心刺骨。我再活半个月就死了。半个月后你准时来收尸。”
      凡是把死挂嘴上的人大多是不想死的。
      他内心盼的是半个月后柳暗花明、获得新生。事情进展到这一步,他把生命最后的希望都压那家伙身上了。

      “……主子啊。”沈伯再劝。
      余天胤阴恻恻瞥着仆人,嫌烦地说:“别装得很痛苦。知道你们没人是真心的。各个是口蜜腹剑的奸佞。”
      沈伯:“……”他明明是忠臣好么?方才的姑娘才是奸佞的派头。

      厨房里,莲宝忙得热火朝天。
      余家的灶头是青石砌的。干净,板硬,比她家的泥巴灶更能满足家务控的需求。她的水平都发挥出来了,麻溜地做了几个夏日家常小菜:葱拌豆腐,青椒塞肉,红烧茭白,丝瓜蛋汤。
      作为一个把食物看得极重的人,烹饪时是倾注了灵魂的。做出的品相特别美。

      她到井边把头脸收拾清爽,仪式感十足地献上了饭菜。
      红黄白绿、活色鲜香的小菜铺陈开,宛如一幅圆满的田园画作。沈伯心想,这村姑手艺倒是不俗。摆盘考究,像见过世面的。

      莲宝说,“余叔,你尝一尝我手艺。”
      余天胤依然抻着,不肯轻易就范。两眼空寂,仿佛六根清净的老僧。

      莲宝心想,这是啥破态度?好歹她是将来的救命恩人,起码给个好脸子撒!她晓得他应是想吃的,不然早掀桌了。人家是大姑娘上轿,得多请几次才肯动身。
      沈老伯也在旁使劲儿。“老奴来为先生夹菜。”

      莲宝抢着干,拿小碗夹了个青椒塞肉,“来,尝尝这个。青椒的冷峻配上肉丸的肥美,就像英雄配美人一样,神仙眷侣哦。咬上一口,香味就直冲天灵盖去。”
      “你不吃我可吃了哦。”她哄宝宝似的说。
      稍微等了一下,果断往自己嘴里一送。不吃拉倒,她吃!

      余天胤:“……”
      沈老伯目瞪口呆,看她眯眼发出一声享受的“哞”,美滋滋地嚼了起来。
      “嗯,味道好棒啊。”她又夹了一个,再假模假样地劝他,“吃不吃?不吃可都便宜我了哦?啊——”她迅雷不及掩耳吞了进去。

      等她无耻地吃到第三个时,余天胤眼疾手快把那盘“青椒塞肉”夺到了跟前。
      “你的脸厚也该有个限度。”他阴森地说。
      莲宝得意地笑,“大叔,你不吃就别浪费了。”

      他冷哼一声,夹起了那只卖相粗野的“青椒塞肉”。面无表情地咀嚼,一脸麻木地吞咽。两眼空空的。
      莲宝问:“咋样?”
      “不咋样。哼,英雄配美人,果然油腻难吃。”他犟嘴道。油腻归油腻,又连吃了两个。
      明明说不想进食的,后来却渐入佳境,不用人哄也主动夹菜了。
      他平日厌食得厉害,不饿得快死绝不动筷子。今日活命有了希望,龙心大悦,吃了足有平时十倍的量,沈伯都看得傻了。

      莲宝志得意满地笑。眼里意思非常明白:这下满意了吧?毛撸顺没?
      余天胤哼了一声。这冷笑里没啥戾气。莲宝晓得危机彻底过去了。她瞪鼻子上脸,笑眯眯往桌边一坐,也拿起了碗筷开吃。
      ——自己做的饭总不好让别人独享吧?

      沈老伯又是一惊。余天胤微妙地顿了一下,没说什么。人家毕竟号称仙子下凡嘛,同桌吃饭也没什么。随她!
      莲宝转头瞧瞧,假客气道,“沈伯,你不吃吗?”
      “姑娘,老奴吃过了。”沈伯毕恭毕敬地说。

      他不吃更好,就少一人抢食了。
      莲宝只管自己吃。乡下姑娘就是泼,吃相虎头虎脑的,一点不知忸怩。简直“英气”逼人。
      余天胤嫌弃地说:“慢些,有谁跟你抢不成?”吃起来跟头小狼似的。
      饭后,她又锦上添花泡了壶凉茶。他耷着眼皮品茶时,她就在一旁摇扇。主要是给自己扇,顺便带他一点风。
      室内一片和谐的沉默。树间蝉声躁乱不宁,越发衬得家中静好。

      莲宝假装随意地问,“不晓得常大人还来不来了?”
      余天胤瞄着她。没出息。吓死你这滑头了吧?活该!
      河滩下传来桨橹拍水的声音。少顷,有足音拾阶而上。
      ——常衮大人携带村保和两名捕快现身了。

      莲宝定睛一看,烈日下的四人好似快熟了。脸晒成了狼狈的颜色。前胸各自有个巨大的汗斑。为了一个十恶不赦的恶棍,实在是鞠躬尽瘁,难为他们了。

      常衮到了门口,径直迈了进来。笑面虎模样地说:“余先生有礼。常某打扰了。”
      “草民不敢,大人请坐。”余天胤淡淡客气一句。
      嘴上自称是“草民”,摆的却是贵人架子。既不起身迎接,脸也臭得无可救药。这态度让四人觉得受了点辱,互相瞅瞅,表情不太好看。

      莲宝转了转眼珠子,有点服气了。
      她现在有理由怀疑,余大叔在沦落乡间之前是个混世大佬。所以,家里蓄养着凶残的老奴,还敢对官府甩臭脸子。
      对她这种弱者摆臭脸不算本事,对大人物都敢臭脸才算真好汉呢。
      如此一想,她把扇子摇得更温柔、更有节奏了。他向她淡淡瞥来一眼。

      沈老伯给客人们上了凉茶,又献上蒲扇给他们自个儿摇。
      双方先是唏嘘一番天气。哪个村热死几个人,瘟了几口猪,你来我往铺设一下气氛,才启动了刘二帽的话题。
      常衮啜口凉茶,以请教的口吻说:“午前,余先生说目击了案件经过?”

      “没错。”余天胤又看她一眼。决定性的时刻来了。莲宝回以萌猫般的目光,好像他是她的全世界。哼,论起装可爱天下无人能出其右了,他心里说。

      常衮出声问:“不知先生可否详尽告知?”
      “当然。”余天胤徐徐道来:“那日,草民泛舟湖上,恰好看到刘二帽与几名男子争斗。似是分赃不均,引发了争执。几人内讧厮杀。其中一人以淬毒的短刀伤了刘二帽。草民为免遭受池鱼之殃,即刻远离了那处苇荡子。后来的事就不知了……”

      莲宝一口气喘上来了。悬在喉咙的心沉回了肚子。她无声地咧了咧嘴,望着他时,满眼融融的笑意,温柔得要化了。
      余天胤鄙视地乜她一眼。嘴角翘了一下。

      “原来如此。”常衮若有所思,问道,“难道这就是姑娘不便当着村民说的话?”
      莲宝忙说:“我只是担心此事当众说出,会有贼人上门报复余大叔。”
      “姑娘也瞧见斗殴了?”常衮犀利地注视着她的眼睛。
      “没有啊。我听大叔讲的。”

      村保忽然插话,“莲宝啊,你跟这位余先生啥关系?”
      “我和大叔是忘年交,知心好友。”她笑微微的,对同党丢了个合谋的眼神。
      “哦?”刘大人意味深长。
      村保绽开龌龊的笑颜,龇着一口残黑的老蛀牙说,“他十天前才买了石匠这房子住进咱村,莲宝就跟他忘年交了?”
      “对啊。一见如故不行?”

      余先生面无表情地坍她的台,“这牛吹大了。她只是余某新收的粗使婢女。”
      莲宝:“……”简直瞎说八道。
      客人们眉来眼去,活泼泼地假笑出声。

      常衮官样文章地咳了一下。好像要给事情来个转折,刻意停顿了一会。
      莲宝心里一耸。
      果然,再次开口时,他的话锋便犀利起来了:“常某方才倒是听村民在说,那日远远看见刘二帽将莲宝姑娘挟持进了芦苇塘子。”

      莲宝挨了一棍似的盯着他。
      寒流刷遍了全身。什么鬼?
      苇荡子离村子很远,站在村里根本不可能瞧见。现在传出这话来就只一个可能。他是站在幕后凶手一边的。那个花百两银买凶的人在搞事情啊。

      莲宝假装怒不可遏,“啪”一记拍在了桌上。爪子疼得直哆嗦。“哪个黑心烂肚肠的瞎说,苇荡子离村有三四里路,谁用千里眼看到的?”
      村保:“说不定当时有人在苇荡子附近呢?”
      “你倒说清是谁啊?”莲宝要跟他拼命似的说。
      “诶呦,有理声不在高。你一姑娘家大吼大叫的,叫人觉得心虚。”陈猛带点调戏口吻说,“就算真的又咋了,我们又没说你杀死了刘二帽。”

      “反正不是真的。”莲宝寸步不让地说,“谁瞧见了你让他来对质!”

      常衮笑而不语,仿佛在说:我就爱看你们狗咬狗。
      余天胤冷冷瞟他一眼,主持局面道,“大人明鉴,这是居心叵测之人蓄意造谣。试问,她这么个不足四两重的弱女子如何斗得过悍匪?”
      莲宝受了大委屈地冲他看,可怜巴巴的。

      “先生所言极是。刘二帽危害乡里,就算莲宝姑娘真的杀了他,也是为民除害。官府嘉奖还来不及呢。”常衮笑盈盈地说。
      莲宝磨牙,“……!”
      这人绝不是好东西。人话、鬼话都被他说了。既然死个恶棍无关紧要,这大中午的跑人家来查案是为啥?这里又没空调给你蹭!

      过了一会,常衮的话题又转到了余大叔身上。客客气气地说:“听先生口音,不像是江南地方的人。不知打何处来?”
      “老夫四海为家,之前一直在北方落脚。”
      “怪不得先生一口纯正的京腔。敢问何处高就?”
      余大叔面无表情,“老夫一介粗人,承蒙京都府尹姚大人赏识,在他家做过护院教头。”

      常衮浑身一震,连忙浮夸地表示敬畏:“失敬失敬。”
      沈伯用春风般的语气说,“刘捕头不会也像村民一样,疑心我家先生是江洋大盗吧?”
      “哪里,岂敢岂敢。”常衮摇头憨笑,像只狐狸。

      他在余家坐了半炷香功夫,喝了两杯茶,吃了半个瓜,率领爪牙们告辞了。
      余天胤扭头对沈安说,“此人是何来头?”
      “回主子,此子是苏州知府常仲行的侄儿,在吴县一带乃地头蛇。”沈安低沉地说。
      余天胤道:“你派人留意。”
      “是。老奴先告退了。”沈安对兀自出神的莲宝瞧了一眼,安静地走了出去。

      室内一清场,只剩孤男寡女。莲宝连忙一咧嘴,牡丹花开似的冲他笑了。“余叔一定是个大人物。”还派人呢!
      “不敢。”他爱理不理地说,“老夫一个不顶用的瘸子,谈什么大人物?躲到乡间等死罢了。吃不消你这么捧。”
      “那咋行?我都已经捧上瘾啦。”

      余天胤嘴角一抽,斜睨着她说:“油嘴滑舌,两眼冒贼光想说什么?”
      “大叔,你再派个人把我保护起来吧。对了,还有我娘和哥嫂。”
      “你还真当老夫是大人物了。我哪有这么多人可派。河里有几只鸭子派给你要不要?”

      莲宝傻笑一气,软绵绵来了一句,“你要是不提供保护,万一幕后凶手还有其他阴招呢?到时谁给大叔治病?”
      他微微冷笑,“哼,你倒挺卑劣的,把老朽利用得渣都不剩。”
      她腆着脸冲他笑,这样一来,大叔这张烂牌对她好歹有了利用价值。
      变废为宝!自己真是好机灵哦。

      他瞅着她尾巴要翘上天的样子。
      这家伙确实挺好看。满京城挑不出这等绝色来。精致的鹅蛋脸像刚出锅的玫瑰糕子。红润新鲜,粉津津的。眉眼清亮出尘,透着天然无邪的可爱气。
      上天把最精纯的生机都凝她身上了,美得简直发横。

      再想想自己,身中奇毒,苟且求生,骨架子差不多都烂了。因为吃了以毒攻毒的药,皮肤长满了黑斑。英雄一世竟落得如此下场,天道待他何其苛酷!

      再开口,他也卑劣起来了。阴恻恻说:“你既要寻求庇佑,就乖乖做老夫的奴仆吧。贴身伺候,寸步不离。晓得了?”
      她似笑非笑,“啧啧,那我以后还要不要嫁人了?大叔你就承认对我有心思吧。明人不说暗话,你真有七十五了?”

      他立刻老僧般垂了眼,清心寡欲地说,“回去收拾东西。以后再敢瞎轻佻是要挨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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