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我人呢???
灵感原文:
甲乙有夙怨,乙日夜谋倾甲。甲知之,乃阴使其党某以他途入乙家,凡为乙谋,皆算无遗策;凡乙有所为,皆以甲财密助其费,费省而工倍。
越一两岁,大见信,素所倚任者皆退听。乃乘间说乙曰:“甲昔阴调妇,讳弗敢敢言,然衔之实次骨。以力弗敌,弗敢撄。闻君亦有仇于甲,故效犬马于门下。所以尽心于君者,固以报知遇,亦为是谋也。今有隙可抵,盍图之。”
乙大喜过望,出多金使谋甲。某乃以乙金为甲行贿,无所不曲到。
阱既成,伪造甲恶迹及证佐姓名以报乙,使具牒。双庭鞫,则事皆子虚乌有,证佐亦莫不倒戈,遂一败涂地,坐诬论戍。愤恚甚,以昵某久,平生阴事皆在其手,不敢再举,竟气结死。死时誓诉于地下,然越数十年卒无报。
论者谓难端发自乙,甲势不两立,乃铤而走险,不过自救之兵,其罪不在甲。某本为甲反间,各忠其所事,于乙不为负心,亦不能甚加以罪,故鬼神弗理也。此事在康熙末年。《越绝书》载子贡谓越王曰:“夫有谋人之心而使人知之者,危也。”岂不信哉!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二人相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