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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2章 ...

  •   说起来那是一个悲伤的艳遇故事。彼时我才穿进来不久,在毁了十几只鸡腿后,成功做出了一只看起来可以吃的鸡腿。正当我准备享用的时候,我听到了一阵响声。走出厨房一看,在一个角落发现了一只青色的小狗。
      原来是变异品质呀!我对这只小狗产生了同情,决定在吃完鸡腿以后,把骨头分给它。还在它面前晃了晃。意外就在这时产生了,我的鸡腿被小狗抢走了。觉得自己的存在忽然没有了意义,听个歌就草率的穿进了,这个陌生的世界。好不容易炸出了鸡腿,结果却被小狗抢走了。
      我还是找方法回现代吧。既然连青色的小狗都有了,那么这个世界,一定存在这一些超自然现象。比如鬼神之类,原本不存在的事物。不如,请笔仙吧。
      几天后,夜半三更,我携着准备好的供品,来到了密林深处,一座废弃多年的竹林内。恭敬的将供品摆好。既为笔仙,要财物也没用。正所谓“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软。”为了显示出我的诚意,这些是必不可少的。
      当然为了纪念这个伟大的日子,我特意炸了一盘鸡腿,当做宵夜。吉时已到,我念着以前听人说的台词:“笔仙,笔仙,你是我的前世,我是你的今生。笔仙笔仙快显灵!”似乎是这样,总感觉怪怪的,在古代是不是应该说文言文?
      算了,大不了再说一遍,文言文版的应该怎么说?终于知道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什么感觉了了,回去我一定要好好学语文!但课本上不教这些呀?
      “咦,我的鸡腿哪去了?明明之前就放着的呀?”一抬头,就看见一个风华绝代的美人,在啃我的鸡腿。虽然美人很美,但这也消除不了我的恐惧感。
      “有鬼呀!有鬼呀!妈妈!妈妈!快来救我!我好怕…”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害怕,过了很久,我才缓过神来。我是来招笔仙,笔仙就是鬼。我会不会已经惹到笔仙了,毕竟它们有很多忌讳。要死了,要死了,这会不会是我的幻觉?
      为了确认一下,我强作镇定,用颤抖得声音发问:“你是谁?你怎么在这?”对方终于放下了鸡腿,扫了我一眼。
      又是那张绝美的脸,精致到不似常人。一定是个道行极高的女鬼,生前或许是个吃货,说不定已经修成鬼仙了。总之实力极高,是个不能惹的存在。嘤嘤嘤,这下我要完了,好不容易找对了回家的方法,却因为惹到了大人物,生命就此终结。
      我越想越惨,或许这只是回光返照。我已经被变成小鬼,再也回不去了。短短几秒,我的脑中,已经预演了我未来一百年的悲惨生活。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我可以说,正是由于我当年一时的不小心,说错了一句话,造就了今天对我。我用我的一生诠释了,说话是一门很深奥的艺术!

  •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有点爱脑补,胆小惜命,很有自知之明,以至于对于一些自认为不可能的事,不会去争取。她和男主只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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