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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昨天去和朋 ...

  •   昨天去和朋友看了《我不是药神》,看电影的时候笑过也哭过,朋友哭的稀里哗啦的,出了影院鼻子还是红的,我可能比较理智吧,哭的没那么惨。

      整个影片主线是关于治疗慢粒白血病的药品格列宁。正品格列宁太贵,大多数病人吃不起只能等死,而仿品虽然药效相同,但是属于禁药,被严打。程勇认识了一个慢粒白血病人,起先为了赚钱而且销售禁药。第一次被警方检查的时候,害怕坐牢而放弃,后来又因为朋友的死亡,重新开始走私药品,这一次,他是为了给白血病人活下去的希望。可是在这个过程中,黄毛逃脱警方追捕的时候,死了,程勇最终被抓了。所幸结局是好的,最后格列宁被列入医保。

      看影片的时候我想了很多,一是关于法理与人情,而是关于专利与垄断。

      先说法理与人情。看到警方打击盗版格列宁的那部分,真的很无奈。病人们想要活着,盗版药是救命药。但是也是不合法的禁药。违法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于是在警方追捕期间,黄毛牺牲了,真的真的很可惜。

      然而在看到这部分的时候,我其实想到的是前不久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一个不满十四岁的男孩,跟踪一名女生多日,缜密计划后,持刀抢劫,并将该女生割伤多处,还威胁要强?奸她。受害人身体和精神收到巨大打击,要追究犯罪者的法律责任,然而警方最后给出的判决却是犯罪者不满14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负刑事责任。当初看到这条新闻,真的想哭。法理与人情,法律的正义与权威固然应该保护,但是受害人何其无辜何其可怜?就那么一句轻飘飘的不满14周岁,就能庇护施暴人的一切恶行?如果法律不合理,是不是应该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成为保护未成年罪犯的帮凶。

      好吧,扯到这件事有点跑题,回到影片中来。

      再说第二个,专利与垄断问题。

      看完影片后有很多人骂正版药公司,觉得盗版药不该被禁。我起初也有些这样的想法,但是再细想一下,如果真的不限制盗版,市场上盗版泛滥,那要专利权还有什么用?谁还有心情搞研发?

      正版药公司药价高,一方面是研发本身的话费确实很大,另一方面经过各种中间程序,自然也有许多差价。但是生产成本500的药卖到40000,不得不说,市场垄断的力量真的是太强大了。

      但是如何消除垄断?我们不能指望研发人员都无私的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开放,毕竟那是研究人员的心血。如果自己的辛苦没有换来相应的经济利益,那还有谁愿意去搞研发?

      我们也不能指望商家有良心的降低盈利,商人逐利,没有人会甘心放弃利益去当一个救世主。就像电影里边的那个药贩子说的,这世上只有一种病,穷病。贫穷,真的是最可怕的东西。

      所以我在想,有没有可能让一个专利可以同时以较低价卖给几家公司,有竞争就自然有利益的让步,市场上因为竞争而出现的薄利多销的情况并不少。这样,研发人员还有研究积极性,市场垄断也没有那么夸张,人们也能以更低的价格用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之前看到有报道说专利法的修改可能会涉及到药物研发的专利这一块,好像是要缩短药品专利到期与药品上市时间。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也会缩短。希望能有一个好结果吧。

      最后,医保真的是一个好东西。纳入医保的药品用起来就实惠很多了。

      好吧,写了一堆逻辑不通乱七八糟的东西。纯粹就是自己的一点想法罢了。最后的最后,身体真的是革命的本钱,有一个健康的身体真的很幸福。希望家人健健康康的,不要被疾病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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