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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一个小警察 ...

  •   一个荒诞的笑话
      沈厌
      这就是一个荒诞的笑话。
      他从小励志当警察,觉得人民警察最光荣。
      后来他终于努力当上了警察,一个刚过了实习期的小青年,满腔热血的叫嚣着要查别人都不敢查的贪污案。
      后来一封匿名举报信和从他家里搜出来的巨款告诉了他什么叫不知死活。
      他被判了二十年,证据,线人,环环相扣,他成了贪污案的最后主角。
      十五年后罪魁祸首之一终于落马,顺带交代出了他这只被冤枉的小虾米,政府震惊过后就飞速操作媒体,一边放他出来一边试图用破案的舆论掩盖这庄丑闻。
      他出狱的时候正好三十五岁,用十五年换了十五万的抚恤金,顶着蹲过牢房的案例四处碰壁。
      所有人都以为结案了,只有他当年调查的时候隐约猜到,主谋有两个。于是他怀着十五年还没有湮灭的正义感,偷偷追查了下去。
      可是一个孤立无援的小平民能查到什么呢?十五年刑侦技术的发展早已经不是他所了解的那样,于是他就像一个醒目的标记被另一个主谋发现了。
      又是似曾相识的场景,只不过这次从他的小租房里搜出来的不是钱,而是杀人凶器,死的人正是当年抓他的那个公安局长。
      这次他真的累了,甚至懒得辩驳,冷眼旁观一帮衣冠楚楚的警察七嘴八舌。是啊,正因为他是被冤枉的,所以才会被关了十五年怀恨在心,一出来就要反社会。
      呵!这算是什么逻辑呢?正因为他曾经无辜,所以变成反社会就理所当然?他被判了无期,仿佛是上帝怜悯。
      又过了五年,另一个主谋也落网了,于是他又被“申冤”,拿着一把补偿金走出监狱的大门。
      二进宫过的他引起了媒体和社会极大的重视,连番报道他的遭遇。标题醒目而充满正能量:公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只有他知道这句话有多讽刺,好像天生公义就不站在他这边,每一次坏人都被公义捉拿归案,可公义却偏偏每次都看不出他的冤屈。因为最终还了他清白还给了补偿金就没事了吗?就能修补所谓公义的裂痕了吗?他想,这不能。
      后来涉嫌他两次案件徇私舞弊的官员都离奇丧命,可是这次却奇迹般的没有人再怀疑他,一口咬定他是受害者。
      这又是什么逻辑呢?因为他已经受了两次不白之冤,所以大家都默认了他骨子里的善良?还是根本没有脸再怀疑他?还是这次他没有触犯任何人的利息所以没人栽赃陷害?
      这些他都不得而知,他只知道,这次的事,的的确确是他干的。整整一个星期的连环杀人案,仿佛在祭奠他无端失去的二十年。
      正午的阳光灿烂,他久违的穿戴整齐,站在了警察厅对面的二十八楼楼顶。不到半个小时,警察和媒体都如约而至,派来跟他谈判的小警官满脸的不信与愤懑,偏偏又怕他一激动就跳下楼去。
      他始终面带微笑,一桩桩一件件的交代他的犯罪经过,所有人都不忍相信那样平和的眉眼下隐藏着一个变态杀人狂。
      其实严格来说他算什么变态杀人狂呢?那些人都贪婪成性死有余辜不是吗?只不过官官相护错综复杂没有人把他们绳之以法罢了。可惜无知群众不会关注这里面的逻辑问题,大家只看见一具具鲜血淋漓的尸体,无端的就觉得死者无辜可怜。
      年轻的小警官像是终于安耐不住他爆棚的正义感,愤愤的对他控诉:“即使社会对不起你,你也不该这样残忍!”
      他微微一笑:“你也说了,既然社会对我这样残忍,我又凭什么不能反击?”
      说完后他就毫无预兆的跳了下去,直到死了也紧紧抱着怀里的小布包。工作人员只好小心翼翼的剪开布料,才发现那是一件旧警服。这时候大家才想起来,曾几何时,他也是个一腔热血的警察,可是时过境迁,他只能用这无处安放的热血,洒满让他又爱又恨的漆黑警装。
      你看,他这一生,果然是个荒诞的笑话。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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