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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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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常人的眼光来看我是不幸的!照宅女的眼光来看我是不幸的!照穿女的眼光来看我却是超级幸运的!
从小就无父无母的我被一个膝下无子的老太婆收养。在我十八岁生日刚过没几天她就蒙主召唤走了!
但是我并不悲伤,不是我没良心,是她实在是活的太久太久了。在这种空气污染超标的城市居然活了一百多!我不禁想宅一句——你是妖怪吗?
可是她老人家一走我的经济就出现了严重的赤字。我只好一边打工一边玩着cos。啊~忘说了,我是个百分之千的宅女。
周围的人总认为我疯了,为了动漫为了宅我什么都可以不顾!也许我也晓得我宅的没了准则,但是我依旧无所顾忌的宅着。家中放眼看去,除了一台旧电脑和与动漫有关的东西外就什么也没有了、
又过了两年,也不知道我中了什么好头彩。一位富豪要收我做养女,而我只问了句“你会让我在你家好好的宅着对不对?”后就屁颠屁颠的和他走了。要是那个人想卖了我的话,我恐怕还会帮人家数钱呢!
可当我兴高采烈的宅在大别墅中三个月后,便被推进了手术室——为那富豪的儿子献出身上一半的器官。然后只好挂了!
当晚我去找富豪,告诉他我不怪他,只求他把我那一房间的手办和动漫用具烧给我。我想在冥界继续宅!可是结果是,人果然不能做亏心事,那个富豪被我吓死了!
然后两个冥界的官差把我带进了修罗殿。冥王翻查了资料后很是无奈——因为啊~又抓错人了!为补偿我,冥王决定为我借尸还魂!我咧~我是宅女又不是穿女,才不想借尸还魂咧!
我不答应。我要求让我在冥王殿中宅着就行了!可是冥界不准有吃闲饭的人,所以我在冥界也说宅不成的!
为了实现我宅的愿望,冥王决定将我附在一个有钱有权更有闲的家族中,骗我说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好好的宅了,觉得条件不错的我便不情不愿地答应了!然后我就在幻想可以开始那种暗无天日的宅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