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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伪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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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眼见到那传说中在五年前退了我婚的渣男,我又突然觉得,这婚,的确不应该结。
就像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那朵鲜花不愿意,理所当然,无可厚非。
我微微侧首,一旁的丫头颇有眼色,马上斟茶递水。
丫头眼睛红红的,似乎自我醒来第一眼起,就是这么一副要哭不哭的模样。却又是极其懂得分寸,察言观色的,我不问,她什么都没说。
哦,约莫,这就是传说中大女主文中必备的忠心而单纯的丫头?
我挑了挑眉头,又重新将目光转到下面楼的这么些宾客。
这场宴会,说是为了庆祝少庄主大病初愈,实际上,是老哥为我准备的相亲宴,只是底下的人,都不知道自己是来相亲的,甚至连我是男是女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为此,老哥砸了重金,愣是将我的眼疾和耳聋给治了七八成好,就是为了我能好好挑。
亲舅舅啊!
老哥放话了,看得上眼的,不用说话,直接绑走,先斩后奏。
额,他是有多不情愿伺候我啊。
本来是副活色生香,美男云集,让人血脉喷张的场面,我也乐得这样光明正大地偷窥,颜值是个好东西,所谓秀色可餐,就是这个道理。
文文弱弱的书生,一推就倒,碰一下就羞得全身粉红。威武雄壮的侠客,抽刀断水,正义感爆棚的忠犬系。还是腹黑阴柔的王爷,权倾朝野,大手一挥以江山为聘?
以前在小说中看到的那些令人羡慕,浮想联翩的身世,富贵,权力,似乎一旦唾手可得,便觉得无趣起来。
不过,来了个不速之客。
就像所有男主自带的BGM一样,他一出现,全场一片死寂。
铃铛的声音隐隐约约,散入耳旁,那声音,明明无风,却偏让人听出了风声。
那人赤着脚,像所有爱装逼的男主一样,穿了身飘逸的白衣。
说像是神仙吗,倒也不觉得,那双丹凤眼生得妖里妖气的,暗含着几分煞气,这仙人下了凡,染了红尘,倒是成了妖精了。
纯白中带点血,绝色啊,我心中暗叹。
“砰。”身后的丫头端着的茶杯落了地,发了楞。
“喂,”我笑着调侃道,“你叫小笙是吧。”
那丫头慌张收拾着,头也不敢抬。
“你说,那刚进来的那男的,我要不要绑来当我的压寨夫人?”
那丫头顿住了,她紧紧地拽住我的脚,扯得我裤子都要被她扒下来了,她哭得更凶了,“小姐,他是恶魔,他是恶魔,他——”
“小姐,小笙不想你再躺在那,不死不活地再过三五年,这样太痛苦,太折磨。”
随意说的这么句话将个大姑娘哭得梨花带雨的,我实在有些罪恶感,只能安抚安抚,“不过是句戏言,怎么搞得你如临大敌的,难不成他还是我那什么渣前任?”
小姑娘抽噎着不说话了。
那一边,老哥早已摆出他那一副百毒不侵的,标志性的外交式微笑来,不过根据这么近几个月的观察,他的微笑中带着些咬牙切齿,他的额头的青筋隐隐地跳了几下,似乎在刻意地压抑着什么。
可惜了,长得这么对我胃口,竟然是来砸场子的。
“不知鬼罗刹到此,有何贵干?”老哥勉强将声音压低了几个音阶,才将自己的情绪给压了下去。
“她醒了,我来还命。”
那声音也很好听,唱歌似的,唱的还是那种古老的调子,既不觉得虚无缥缈,又不觉得咄咄逼人,很有几分神秘的味道。
“她不需要施舍,”老哥又降了几个声调,冷冰冰的,像备战的野狼发出威胁性的低吼,“你欠她的,欠莫家的,舍掉性命,终其一生,都,不,可,能,还得了!”
“因为你,没有心!”说罢,老哥摆了摆手,像是挥去什么晦气似的,“蓦然,送客!”
他并没有死缠烂打,也没有为自己辩驳几分,只是非常听话地走了。
走到门口,他回头望了望,望向楼上隔了一层纱帘的我,四眼相对,看得我一惊,退了几步,摸了摸脸上的人皮面具,嗯,带得好好的,又摸了一把头发,嗯,染得乌黑油亮,梳得整整齐齐。又望了回去,他已经走远了。
整个相亲宴,顿时有些索然无味。
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我琢磨着,这还是人吗?
将身上扎得像刺猬似的针一拔,那位神医摇了摇头,似乎还有几分怒气,“我不是说了等我回来治吗,这么个些庸医,尽开些药性甚烈的药物,只能起一时之效,以至于如今反倒更加棘手了。”
他说的没错,我如今的耳朵又是像无数只蜜蜂围着团团转,视力又时好时坏,唉,一言难尽,老子现在还是个瘫子,还要坐在轮椅上。
我眯起眼睛,这位神医甚是年轻,模糊地看着也是副温和儒雅的模样,只是想不到发起飙来也是如此的,惊世骇俗。
做女主的感觉是如此好啊,我伸了个懒腰,随时随地都能找到颜值爆表的帅哥。翻了个身,惨白的头发才过了数日便褪色了,变成了脏脏的灰色。
“杀人啦,”过道上有人尖叫着,又不知道被谁捂住了嘴,声音哑然而止,不多会,便传来了几声刀剑交接的脆响。
我顾不上腿疾,干脆利落地滚下床,又就地滚了滚滚到了床底下,按下了个机关,将自己挡了个严实。
有人闯了进来。
脚步轻轻的,像是怕惊扰了猎物。不,或者说,他本来走路就轻轻的,像是飘在地上那样,没有重量。连同他的那些手下,一个个像幽灵似的。
不过这亦山庄时不时就来一堆仇家,抢生意的,杀错人的,讨债的,抢劫的,千奇百怪,反倒是我那个老哥心非常大,就这么正儿八经地将招牌往这一摆,大门往外一敞,任君来去自如,即便是这样,外头的人,也探不出个所以然来。反而一次次的光明正大的暗杀,让亦山庄换了一轮又一轮血,剩下的,不是能打的,扛打的,就是溜得最快的。
当然,他们不会照顾什么老弱病残,若是恰好老哥不在,我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只不过我这样的人有个极端的好处,便是死到临头还不知死活,见了棺材还不懂得挤两滴泪,更不用说我清楚我这伤残病弱的,逃也逃不远。这样的事情,第一次碰到的时候的确吓得屁滚尿流的,只是经过自我醒来以后几月内大大小小数十场围杀绞杀暗杀,我已是见怪不怪。
这机关内的小空间,还被我前几日塞了些软布,甚是舒服,旧疾复发又耗了我不少精力,便想着先睡一觉,等这些在我房间参观的人看够了热闹,老哥自是会找到我的。
我是被好吃的香气吵醒的。
我睁大眼,望见了整齐的竹排做的屋顶。不对,一定是我醒来的方式不对,不过是进了贼,怎么一夜就回到解放前了。
我又躺了回去,再睁开眼,明白了那贼偷的不是什么东西,就是把我偷了。
我被绑架了。那人是怎么发现我的?
我揉着鸡窝似的银灰色的头发,睡眼惺忪,竟然发现床边贴心地准备了轮椅,那上面还铺了一层又一层,还是竹藤编的,柔软有弹性,一点都不硌屁股!
真是个心思细腻又胆大包天的绑架犯。
香味是从外头传来的,我悠哉游哉的滚着车上的轮子,有些为难地看着门口那几步楼梯。
那人正在外头的厨房忙碌着,我眯起了我那相当于近千度近视的眼,伸长了脖子,还是看不清他的样貌。
那人望了过来,我下意识地把脖子一缩。听见他好像说了声,“等一下?”
那人径直绕去了一旁的一间草房,过了不一会,便换了身白衣,踏着不紧不慢的步子向我逼近。终于,我勉强看清了他的容貌。
这不是那天下凡的那位妖精吗?今天倒是穿了鞋子了。
我没想到,像他这样看上去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竟然会下厨,还做得挺好吃。
他这样的人,竟然也会穿土黄色的粗布麻衣,又会为了抱我下那几部楼梯,匆忙回头换了身白衣,似乎是怕厨房沾染到的什么气味什么灰沾到我的身上。
吃饭的时候,我俩谁都没说话,除了他在吃饭前见了我的犹豫不决,道了句,没毒便自顾吃了起来。
我更加好奇,看他那小心翼翼的,也不像是什么始乱终弃的渣男,莫非这其中还有什么不可言道的狗血苦衷?
不过这荒郊野岭的,除了竹子还是竹子,就是偶尔听见什么鸟叫了几声,这位前任将我绑来,又什么都没做,还做了顿饭,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只是不知道我那财神爷老哥怎样了,能公然将我带出来,那说明这人的实力不容小觑,会不会直接将亦山庄炸了都不知道。
在无声抗议的三天后,我终于忍不住了。
“我什么时候能出去?”我问。
“三天后,”他将身子微微斜了些,整出个稍舒适的姿势,细长的手指随意地将笔拿住,沾些墨,倒也不管那墨撒了那白纸几滴,只是随手画了起来。
他这副作态,倒是一点都没将我放在眼里。
“为何,”我压住怒气,“我身体不适,既然公子并没有什么事要我做,我有没有什么利用价值,有何不放我自由。”
“你急什么。”他仍慢悠悠地一笔一划地画着,嘴角含着分戏谑的笑意。“你不是很多东西想要知道吗?”
“比如说,你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推着轮椅的手一顿,突然觉得有些脱力。
“不,我觉得现在就挺好。”我说,“她死了,原来的那个她死了,那段记忆就死了,所以对于她的过去,我并不感兴趣。”
“对于我,那是别人的故事。”
许久,背后没了声音。
“哼,是吗?”
他轻笑两声,却突然咳嗽了起来,又忍了几下,终于又忍不住咳了起来。
我没有回头。
三天后,老哥如约而至。
我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去看谁的脸是什么表情,当然也没有看他的。
人家说,其他的感官变弱的时候,没毛病的感官就会变强,他说的是对的,离别时,我闻到了竹子青葱的味道,闻到他身上血腥味和药味,还有,我睡的那个房间的火药味。
他身体不好,那次咳怕是出了血。
我并没有什么感觉,连着心痛也觉得麻木。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我是得了什么抑郁症,时不时就看着那矮了我不知半截的阳台栏杆就不自觉得身体往前倾,想着要怎样的姿势落地才不会死得太难看。
死多么简单啊,鼓起那么一瞬间的勇气就行了,怕的是想死也死不了,活得像行尸走肉似的,觉得做什么事情都是毫无意义的,自以为是飞蛾扑火的壮烈,不过是汪洋大海中挣扎的那可怜的不起眼的将要溺死的蝼蚁。
酒精的麻醉,宗教的信仰,就算是挤满一天24小时的工作,还是填充不了心里那深不见底的黑洞。看不清,又看得太清楚,看不清自己的前路,却又看得太清楚,自己资质平庸,看不清人心利益,却又看得太清楚,无人可信,无人值得爱,就算有真挚的无私的情感,都不会至死不渝,只会像烟火转瞬即逝。没有就想方设法得到,得到了就会害怕失去,没完没了,直到把自己逼疯。
还想着父母在耳边说的,忍一忍,就过去了。他们,爱莫能助。
我曾经无比地憎恨这个世界,所以不想活着,就像讽刺,那些拼命想活着的人,挨饿的人,身体残疾的人,那些期待明天更美好的人。
哪还会有什么是真的?他们所谓的关心,不是虚伪,就是要疲于应对的客套。
什么至死不渝的爱啊,笑话。
不是有人信了吗,五年苟延残喘,丢了命,连个残破不堪的身体都被我这孤魂野鬼给占了。
“舍妹叨饶,多谢公子收留。”老哥端正地行了个礼,言简意骇,“只望再也不见。”
他没说话,只是向着烧着的竹屋走去,颇有兴致地在看火。
匆匆一眼,模糊看到头发散地披着,有些凌乱,有些狼狈。
马车一颠一颠往前走了。
“什么仇家让你如此急忙慌地将我送走,连他是谁都不认得了?”我坐得笔直,“我此人,最是讨厌纠缠不休,断了就是断了,又是他自己要断的,就算是死了,也不需要他收尸。”
“既然他欠你,有何不好好利用,否则你这么五年躺在那,岂不是浪费?”老哥也不客气,“当年莫家的没落,可少不了他在你身上做的手脚。”
“与虎谋皮,你这是找死。”我冷冷地说,“他是蛇蝎类的,离他远点,你不是一直都觉得他晦气吗?”
老哥托着脑袋直勾勾盯着我,我浑身鸡皮疙瘩冒了出来,“干嘛,我脸上贴金了?”
“不错,”老哥转过了头窃笑,“这才是我乖侄女,哪会为了小白脸就要死要活的?”
“你还没同我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亦山庄被毁了。”老哥轻描淡写,“大火烧了足足四天,渣都不剩。”
“谁干的?”
“你不是刚一直同他在一起吗?”
关于那个人呢,其实我知道的并不多。就像原来留在这个身体里的记忆,关于他的琐琐碎碎,都不过是个女儿家心里的在意的,就像,他喜欢什么颜色的衣物,喜欢什么吃食,喜欢什么样的诗词歌赋。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满心满眼的就是那位叫甠倅的少年,她从不知道,他是那位被人称为鬼罗刹,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鬼影。
她这么个高傲蛮横的人,看起来那么高不可攀,只是那么一眼,喜欢,认定,纠缠,一步一步陷入别人所设的陷阱,还那么奋不顾身地跳进去,成全。
我回过神来,却发现所到之地并不是什么客栈,而是密不透风,暗无天日的山谷。
“睡醒了?”老哥一个翻身利落地下了车,连带着一把将我扯了下来,只是车旁并没有什么轮椅,我硬生生地以头抢地,疼得我又清醒了几分。
“真是可惜,本来我是想让你再睡一会好觉的,从今以后啊,你睡不睡得着就不是问题了。”
“为什么,”血流进眼睛,我有些难受,“你为什么?”
“莫家不出废物。”老哥的笑有些残忍,“若不是大火烧出来你藏了足足六年的灵芝草,我还不知道你为了救那小白脸将自己一身的经脉灵根都废了,怪不得区区一个徐菁娇就让你躺了足足五年,浪费了我多少时间精力,真是恨不得将你千刀万剐。”
“你这样的,容貌说不上顶好,身手又废了,这样的身子骨,做药人不行还浪费药材,直到今日,我终于弄清了你最后一点利用价值,只可惜,天下就没有鬼罗刹不知道的事情,明知道我要带你去哪,要做什么,他却在那隔岸观火。”
“这样的废物,我可不想你死在我的府上,哪怕那半年的粮对于我并不算什么。”
我死死地抓住脚下的一寸泥土,魔怔似的,有个声音就在脑子里转,“你就是个废物,你为什么不去死,去死吧,去死吧。”
“不,”我抱着自己的脑袋,什么声音,什么鬼东西,“我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不是。”
我恶狠狠地盯着他,他仍是那个模样,同急匆匆将我从池塘边扔进房间的人长得一样。
“您演得真好。”我拍落手中的灰尘,扶着身边的树勉强站了起来,腿部发出脆弱的声音,疼得就像有人用刀在削我的骨头,我勉强挤出了微笑,“八年了,小舅舅,怎么你还是那么懦弱,像只无处藏身的老鼠。只是无论披着多漂亮的皮,鼠辈依旧是鼠辈。”
“哦?看来这躺的五年,你性格变了,心变了,连说的话都难听了不少。”
“人死过一遭,到底是会懂得些什么的。”粘腻的汗水爬满全身,我已经开始忍不住颤抖,“您背后,还有人,只恨我手中所有的太少,受制于人,只得得过且过。”
“那你又同我有什么区别?”那人冷笑了声,“不过也是这样地活。”
“不,不,我同你不一样。我不过是只孤魂野鬼罢了,有什么,没有什么,对于我并无关系,可你不一样。”
“沈绍涵,你怕背上弑亲的罪恶,你想,若我还是从前那样,如此傲气,会不堪折辱自行了断了,那你,就可以这样安慰自己,懦弱的是她,不是我,逼死她的,是她自己,而不是我。”
“否则以你亦山庄庄主的实力,怎么编不出一个好的理由来让我死?暴毙?暗杀?中毒?只要你想,并不需要吊着我的命,从前或许是因为我身上还有你想要的东西,不过似乎不久前你就发现它不在我这,那么又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杀我呢?”
沈绍涵站定了在那,面色阴沉,只是盯住步步后退的我,不知所思。
“你说的对,莫家从来都不会出废物,不过,出来不是疯子就是怪物。”我的笑容越来越狰狞,“小舅舅啊,做人可以很痛快,做鬼也是,但是不人不鬼的话。”
“哼。”我轻笑一声。
“既然知道自己会在那些要杀我的人面前缴械投降,一开始,就不应该救我。”
“我睡不睡得着倒是不关事,不过你最好诅咒我早日死于非命,否则,只要我活着一天,保证您睡觉都要竖着枕头。”
我心一横,咬咬牙,向那抖得几乎是垂直的山谷滚去。
我就不信了,什么女主的装备都没有,什么荣华富贵,什么舅舅,什么旧情人都是坑货,衰到这个程度你干脆让我摔悬崖摔死啊。
不知道老天爷是不是真的听到我说它的坏话,风声从耳边滑过,滚了半天,竟然还没滚到底,还在半路碰到了块超大且硬的石头,我醒悟过来的时候,那石头的一个刀一样锋利的锐利尖口突起正正对着我的鼻尖。
我一个手忙脚乱抓住了旁边的小树杈,好险,我风华绝代的脸就这样差点毁了,就算是要死,总不能死得太难看吧。
很不幸,那树杈不堪重负,开始一寸一寸树皮地裂开。
血糊了石头一脸,最后几秒,我在心里默念,老天爷,你这个bi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