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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第六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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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锦昆对着浴室里的镜子发呆。
镜子里的他是一个英武帅气的青年,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唇线棱角分明,看起来其实还是蛮顺眼的,尤其身体的线条特别好看,宽肩细腰,还有流畅结实的肱二头肌、胸肌和六块腹肌。
但是他顶着一头蓬乱的黄毛,脖子上挂着一圈粗粗的金项链,左边耳朵扎了三个耳洞,戴着耳钉,还纹着花臂,腰侧靠近后背的地方还有一个刚刚拆线的、手掌长的丑陋刀疤,这就让他的形象迅速地从五好青年滑落到了古惑仔。
方锦昆今天才从医院回到他这间位于太子湾某街区一栋旧式公寓大楼的租屋里。
半个多月前,太子湾分属不同街区的两组小混混发生了内部械斗,在街头火拼,原主就是其中一方的一个小头目,在火拼中,替己方老大挨了一刀后殒命,于是他就顶了上来。
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就在街区里吃东家饭穿西家衣长大,听说他的母亲就是街区骑楼里靠身体讨生活的一个“靓妹”,年纪轻不懂事,就被搞大了肚子,把他生下来后,就扔下了;捡垃圾废品的阿婆看那小婴儿羸弱可怜,于心不忍,就收养了他,靠着在街区各餐厅里讨些残羹冷炙把他慢慢养大。
原主从小就是生活在一个龙蛇混杂的街区里,住在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这繁华大都市里最底层的人,另外就是那些小混混古惑仔、靠身体讨生活的靓妹靓姐、靠捡垃圾卖废品生存的老人。
原主渐渐长大,但阿婆只能给他一口饭吃,实在无法给他更好的教育,他便跟着街区里的那些三教九流的人混着,念书也念不好,勉强读完了中学后,他就开始出来讨生活了,当了街区一个大混混的马仔。
但是这种生活真的很糟糕,挣不了多少钱,还有很大的风险,砍人和被砍都是稀松平常,要是老大犯了事,运气不好的话自己就会被拉去当个顶罪羊去吃牢饭,要是老大惹了另外一伙人,自己还要随时提防着被对方围堵报复。
虽然原主靠着自己的聪明机灵躲过了一次次危机,并且还成为了老大手下的一个小头目,多多少少手上管着几号人,但他还是觉得这一条路其实并不好走,总想着有一天自己可以上岸,堂堂正正地做一个普通的人,但是整个人都已经陷在了污泥里,不是你说想离开,就能离开的;就算真的有幸脱离,身上沾染的脏污,是永远也无法洗脱的。
这一次街头火拼遭遇杀身之祸,在原主心里早就有此预料,刀口舔血的生活,他早就厌倦了,但是他的心里还是不甘,他不怨恨自己污糟的身世,也不怨恨那一刀将自己刺死的喽啰,他只有一个遗愿,想要努力试试看去做一个普通的人,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不再被人叫“衰仔”“烂仔”。
试着离开这一潭污泥死水,去站在阳光下生活。
方锦昆洗漱好后,又拿手沾水捋了捋头发,但是那头黄毛真的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打算等下再去楼下的理发店先理个平头,再去买个染发膏,把剩下的那部分黄毛染回黑色。
原主的所有衣物就是几件黑色T恤和两条松垮垮的牛仔裤、一双旧波鞋,他随意地套上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多加考虑,脖子上的金项链和耳朵上的耳钉也还是暂时先戴着。
出了家门,方锦昆就直接去了街区最东边街口转角的那家小小的茶餐厅。
一走进那有些逼仄窄小的茶餐厅,门口小小柜台后坐着的秃头老板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道,“阿昆来啦。”
店后面迎上来两个和方锦昆差不多打扮的小马仔,见到他后就笑嘻嘻地走过来和他勾肩搭背,叫他“昆哥”。
方锦昆朝他们点点头,径直走到茶餐厅最里面角落的卡座,站在桌旁,对着里面坐着的一个凸肚双下巴、看起来还挺面善的肥佬恭敬地叫了一声,“隆哥。”
“阿昆,”肥隆笑呵呵地抬手点了点自己对面的位置,道,“坐!”
方锦昆这才依言坐下。
肥隆又抬头朝刚才那两个马仔喊道,“去给你们昆哥拿杯鸳鸯和一个菠萝油来。”
“阿昆,这次你有功,替我挨了一刀,救了我肥隆一条命,你跟着我这几年,也是忠心耿耿,我肥隆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肥隆大马金刀地往后一靠,“以后我们就是过命的兄弟!”
“多谢隆哥,”方锦昆笑了笑,“其实这些都是做人手下的本分事。”
“哎——”肥隆大手一挥,“这些都是废话,我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哪个真心哪个假意难道还看不出来?!”
“有隆哥这句话,我就很知足了。”方锦昆笑道,然后话锋一转,“其实这次过来找隆哥,也是有一个不情之请。”
“哦?”肥隆深深看了他一眼,眯起眼睛笑道,“有什么事,阿昆你只管说。”
方锦昆直视着肥隆,镇定地道,“我已经快三十了,虽然烂命一条,在街区混了那么多年,成天打打杀杀,都有点倦了,想要金盆洗手,上岸去做些正经营生,找一份工,拿一份粮,将来都好立业成家。”
肥隆摸着下巴笑了笑,顿了顿,道,“噢,原来是这么样……”
“是。”方锦昆点头,“隆哥都算是看着我大的,早年阿婆还在的时候,亦希望我能够平平安安,不说出人头地,也是要安稳踏实,虽然阿婆已经不在了没有办法再尽孝,但是我还是想要实现她的愿望,做回一个平常人。”
两人视线相交,肥隆是肿泡眼,但眼锋却是有些阴森锐利,毕竟是占据一方街区的□□老大,别看肥隆肥头大耳面相慈善,当年肥隆上位并稳坐二十多年,凭的也是阴狠手辣心计深沉。
方锦昆坦然地直视着肥隆,良久,肥隆终于笑了笑。
“好!有情有义!”肥隆鼓了鼓掌,指了指他道,“阿昆,你说得对,你是我看着长大的后辈,还救了我一条命,虽然我肥隆对你这个手下很满意,本来也是想再提拔一下你,但是既然现在你想上岸,我也没有道理硬是不放你走。”
方锦昆谦逊地道,“其实也是隆哥抬爱,隆哥待我一向不薄,跟着隆哥这么多年,也是吃香喝辣,从来都没有亏待过。请隆哥放心,我方锦昆也不是忘恩负义之辈,上岸之后,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心里也有分寸。”
肥隆满意地点头,“阿昆,你一向聪明,又比那些小年轻稳重,那些人只知道逞凶斗狠,但是不会用脑。不怕实话跟你说,在我这一班手下当中,我最看好你!就像刚才和你说的,这次你舍命救我,我们也是过了命的交情,你信我,我自然也信你。”
方锦昆微笑着道,“多谢隆哥!”
说完,他拿起桌上放着的茶壶,恭敬地为肥隆斟上一杯茶。
肥隆笑笑,慢慢拿起茶杯喝了一口,道,“以后要是发了达,记得要请你隆哥吃饭。”
“这是自然。”方锦昆微笑着应道。
从茶餐厅出来,方锦昆望着外面晴朗的天和人来人往的街道,轻轻吁了口气。
掌心有些汗湿,他张了张手,转身慢慢朝着来时的路走去。
这一次,算是正式和过去的生活断开,这是原主用一条命换来的。
方锦昆回到自己租屋楼下,走进了一家平价理发店,花了二十块,终于把头上那稻草鸟窝似的头发给理成了一个干净清爽的小平头。
然后他又走到理发店旁边的服装档口,买了两件白衬衫、一条直筒牛仔裤和一条黑色西裤,低头看了看脚上那双灰蒙蒙的旧波鞋,他又让老板拿了一双牛津鞋。
最后去了一家日杂店买了一支黑色的染发膏。
拎着一大塑料袋东西上了楼,进了家门,他先彻彻底底地把目前栖身的这一间小小的租屋给收拾了一遍,然后他洗了澡,换上了一身新衣,摘下了脖子上的粗金链子和左耳上的三个耳钉,染黑了头发。
镜子里的青年看起来果然顺眼多了,原主本就是一个没事就爱锻炼的人,身高腿长,线条流畅,现在长袖遮住了花臂,不仔细看也不会发现左耳朵上的三个耳洞,黑色的小平头,合身的白衬衫和蓝色牛仔裤让整个人看起来精神极了。
方锦昆满意地对着镜子点了点头,这才又转身出门去了。
这一次,他去的地方是网吧。
在公寓大楼楼下,就有一家网吧,里面乌烟瘴气、光线昏暗,来这里玩的很多都是一些中学生和小混混,方锦昆进去的时候,因为一身太过干净清爽,坐在柜台里面的妹仔还多看了他几眼。
方锦昆找了一台机坐下,周围的屏幕都是各种游戏的画面,而他则一脸淡定地开始登陆招聘网站,准备找工作。
以他的学历,其实也没有什么太多的选择。
但是他却有前两世学过的技能。
投资顾问?企业管理?中文老师?还是英语翻译呢?
——他自己都觉得很有趣,默默地对着电脑屏幕发笑。
还是更实际一点吧。
他选择了厨师。
煎炒蒸炸煮,都难不倒他,而且他还会西点烘焙。
那么,一切就从这里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