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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向岚站起来 ...

  •   向岚站起来,烧了壶水,自己倒了杯水喝,又对季云起说,“把包子吃了吧,别浪费。”季云起便乖乖吃起来。

      季云起鼓着腮帮吃完,又喝了水才,痛定思痛地说:“照你这么说我离婚是离定了,而且还是我的过错?”季云起在生活上不是坚持己见的人,世俗的要求和他自己的做法经常是相左的,也许确实是自己做错了。

      向岚站起来,“不一定,两个人的事外人怎么知道?你要是不想离就和于姝好好谈谈。我走了,公司还有事,中午自己叫外卖吧,或者到学校食堂吃,我们晚上再谈,到时我来接你。”

      季云起也站起来,跟着他到玄关,“你就这么走了?那你到底来干嘛?”

      向岚瞪了他一眼,又将他的头发揉乱,“还不是你电话里语无伦次,我还以为你痛不欲生,打算闪亮登场拯救一个轻生的男人,谁知道你还是一样没心没肺。”

      向岚本来正组织公司高管一起开会,接到季云起的电话,他从没见过季云起这样焦急过,便让副总主持会议,自己跑过来了。来了以后才知道于姝昨夜就提离婚了,季云起居然今天才反应过来,而且虽然似乎到打击,但依然能吃能睡,想来也没什么大事。

      季云起推开他的手,刚开始他是有点激动,好丢脸。理智到极致是他的缺点,也是优点。季云起向来知道他要走什么样的路,比如他的专业,到公司工作或者自己开公司也许可以赚很多钱,像向岚这样。但他选择留在学校,从事理论研究和教职工作,因为他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所以没有什么好犹豫和后悔的。婚姻也是吧,他经人介绍于姝,就知道她将会是他的妻子,她漂亮,热情善良,工作稳定,两人很般配。

      季云起从大学时的闪耀到甘于平凡的生活,很多人都跌破眼镜,不过这就是他的选择,他想要自在,不要很多钱,不要很有名,也不需要很多人关注。就像看小说时,他更欣赏自得其乐的世外高人,而不是前呼后拥的英雄豪杰。他以为于姝和他一样喜欢现在的生活,看来是哪里弄错了?

      季云起回到房间发呆,想起两人间的点点滴滴,那时他们交往了有一阵子,见过双方家长,都比较满意,然后有一天二人去看电影,是个众星云集的爱情片,据说票房不错,但情节狗血弱智,看完两人一顿吐槽,季云起突然拿出戒指向于姝求婚,于姝向电影里演得那样惊叫起来,含泪答应。婚后,他专注于工作,最常呆的地方是书房,最大的消遣就是看电影和侦探小说,于姝喜欢轻松搞笑的电影,季云起却喜欢侦探悬疑或剧情片,所以他们总是和各自的朋友一起看电影,季云起觉得这样很好,本来就是消遣,没必要互相勉强。于姝在事业单位上班,工作轻松,总是把家里布置得井井有条,有时间就和闺蜜去外出做头发吃饭逛街或者旅行,似乎对生活也没什么不满。就算是现在,季云起还是觉得二人这样彼此忠贞又各有各的天地很好,很幸福,难道不是吗?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季云起胡思乱想了半天,拿起手机,打给于姝,“您拨打的电话已启用来电转接业务……”季云起又打了几次,莫非于姝把他拉黑了?季云起万分受挫,竟然讨厌到连声音都不想听了?

      季云起浑浑噩噩地躺在床上,本来他要赶一篇论文的,这篇论文决定他能否成功当上副教授,他想争分夺秘的。季云起咬牙爬起来,走进书房。他们结婚时买了这个小三房,于姝坚持要把最大的卧室作卧房,于是季云起只好把次大的作为书房,本来最小的房间打算用作婴儿房的,现在则完全是于姝的衣帽间。书房是于姝唯一不会涉足的领域,所以里面乱七八糟,完全体现了季云起不羁的风格。

      季云起在书房里三心两意地研究厚厚的专业书籍,他并非完全不在乎名利,毕竟在擅长的领域如果没有得到应有的成功,会让人自我生厌的吧。虽然心不在焉,季云起还是坚持看了一个小时的专业书,然后叹口气,自暴自弃地拿出心爱的侦探小说看起来,希望让自己沉迷进另一个世界,忘记现实的烦恼。最终他发现不管看什么,都仿佛有阅读障碍似的,每个字都认识,但连在一起完全不知道什么意思。终于天色已晚,这时手机铃声响起,他拿起一看,果不其然,是向岚打过来的。

      一般周五的晚上,季云起都会和向岚一起吃饭聊天,有时季云起还会到向岚家看电影,他家里有投影仪,环绕立体声,还有啤酒饮料,小吃零食,看电影特别带劲,累了还能借宿一晚。

      向岚接季云起到家里。向岚在市中心有一套房子,几年前买的时候大家都说买在波峰,现在才知道房事不言顶,选择比努力更重要啊,现在这里是富人区,豪宅云集。如果不是向岚住这里,季云起估计八辈子也不会来这里玩吧。季云起自己的房子在老城区,是个有些十五年楼龄的房子,不算太旧,而且周边生活配套特别方便,离学校又近,所以季云起也没有什么不满的。

      向岚已经在定了餐,是季云起最爱的麻辣小龙虾,季云起中午没吃饭,晚上饿坏了,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向岚也痛快地拨起龙虾吃起来,一边看季云起毫无形象地大快朵颐。向岚问:“要不要喝酒?啤酒还是红酒?”向岚的酒柜里收藏了好些酒,他们时常小酌一下。

      季云起疑惑,“开红酒干嘛?庆祝我要成了离婚男?”向岚一笑,“让你借酒消愁。”

      季云起点点头,“好,我要一醉方休!”他觉得脑袋特别乱,也许确实需要酒精麻痹思维。

      向岚优雅地拿出高脚杯,挑了一瓶红酒打开。季云起看着高脚杯中血红色的液体,以及对面穿着家居服的优雅男子,再从窗户看向这城市华而不实的夜景,简直像约会一样。也许这才是女人想要的?浪漫,高雅,奢华。

      季云起一口气喝了杯中酒,“喂,你这家伙这么会讨人喜欢,为什么还单身?”向岚苦笑,“谁说我单身?”季云起撇撇嘴,“那我怎么大学毕业后就没见过你有女朋友?”

      “怎么,现在要研究我的感情问题吗?难道不是应该由我听你诉苦?”向岚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季云起叹口气,“她不接我电话,这是不是代表完全没救了?也许过几天我就会收到离婚协议书,电视里都这么演。”

      向岚比较关心的是季云起的想法,他一边给季云起的杯子满上酒,一边问:“你的感觉是?委屈,痛苦,不舍,后悔?”季云起擦酒当水一样喝,“你在幸灾乐祸吗?我就觉得很不可思议,有什么不能摊开来讲呢?觉得我哪里不对就说出来啊,难道她认为我已经无药可救?”说着说着一种少有的愤怒占据了心头,原先的震惊,无措,反思已经被取而代之。

      向岚若有所思,以他对人性的了解,这种情况下不接电话要不然就是心灰意懒到极致,要不然就是做了亏心事不敢见人,再不然就是手机没电。他不知道于姝是哪种,不过只要能够顺利离婚就是再好不过的,他等这一天很久了,只要再耐心一点,陪伴季云起度过煎熬期就好。

      季云起喝得微熏,他比较容易上头,喝多了整个脸蛋红扑扑的,像个熟透的苹果。他酒足饭饱,桌上满是小龙虾的残骸。向岚让季云起移步到客厅,季云起就懒懒地靠在沙发上,嘴里还在絮絮叨叨。向岚将餐桌稍微收拾了一下,虽然明早会有阿姨过来,但晚上不弄好会滋生细菌,引来蟑螂老鼠吧。

      向岚走过来,季云起突然抱住他,“……还是你好,你要是女人就好了,你不会突然抛弃我的吧?”

      向岚沉默不语地把醉酒的季云起抱进卧室,弄上床,季云起抱住他不放,向岚就干脆一起上床,躺在他旁边听他胡言乱语。等季云起终于累得睡着了,向岚才在他的额头上轻轻一吻,笑道:“傻瓜蛋,早点选我就好了啊。”然后他起来帮季云起除去袜子,那白皙的脚踝让他恍了下神。不过他很快站起来,帮他盖好被子,自己到客房睡觉。向岚是一个安静的捕手,他选择守株待兔,并决定坚持到底。

      季云起半夜被尿憋醒,迷迷糊糊起来才发现似乎房间不对,脚下是软软的地毯,这种需要经常打理的东西他们家是不会用的。季云起这才想起他在向岚家里喝多了,头晕目眩地起来上厕所,这才发现自己鸠占鹊巢,占据了向岚的卧室。季云起也不在意,那算再回床上睡觉,才发现怎么也睡不着了。白天在理智的控制下,一切负面的情绪都似暗流涌动,他还能假装正常的看书生活,到了夜间它们才纷纷从潜意识里跳跃出来,热烈昭示自己的存在。他委屈失望不解害怕,自己要被抛弃了,他却不明白为什么。

      季云起不是第一次尝试失眠的痛苦,以前考试压力大时也受过这种折磨,后来生活稳定平顺之后,就很少失眠了。现在失眠大军再次卷土重来,他在床上翻来覆去,一会儿觉得热一会儿觉得冷,可怜的空调遥控器被折磨得不行。最后他决定放弃了,横躺在床上闭目养神等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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